资源描述
毕 业 论 文 材 料
专业班级 财务管理094班
姓 名 姜孙察
指导教师
所在学院 成教学院
2012年6月
承 诺 书
我谨此郑重承诺:
本毕业设计(论文)是本人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撰写完成的。凡涉及他人观点和材料,均依据著作规范作了注释。如有抄袭或其它违反知识产权的情况,本人愿接受学校处分。
承诺人(签名):姜孙察
2012年5月1日
中外个人所得税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本文首先论述了中外个人所得税的发展情况,并从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税制设计、税权划分、税收功能、征管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比较,认为我国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必须加快税制改革步伐,优化税制要素设计,采用科学税制模式,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强税收监控力度,创造良好纳税环境。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税制模式;征收;管理
目 录
引 言
一、中国现行所得税的内容
(一)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二)应税所得: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税制度,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共ll项
(三)税率:根据应税所得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征收管理的要求,我国个人所得税设置了
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
(四)费用扣除: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
方法。
(五)减免税:目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主要减免税项目。
(六)征管方式: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管方式。
二、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内容
三、中美个人所得税的比较与启示
第一步:计算纳税人的总所得.
第二步:计算调整后的总所得。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调整后的总所得中减去税法规定的分项扣除项目和个人宽免额,这两项是线下扣除。
第四步:按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五步:应纳税额减税收抵免。
四、结论
中美个人所得税的比较与启示
引 言
自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颁布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一直采取分类所得课税模式 ,即只对税法规定的 11种收入按照不同的税前扣除标准和税率分别予以课税 。实践证明,该种课税模式在本世纪初之前与我国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其不足之处已暴露无疑。 并综观国际个人所得税的主流趋势,大多国家尤其是较发达国家均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或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因此,改革分类所得税制势在必行.
一、中国现行所得税的内容
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主要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三种类型。综合税制是以年为纳税的时间单位,要求纳税人就其全年全部所得,在减除了法定的生计扣除额和可扣除费用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或比例税率征税.分类税制是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兼有综合税制与分类税制的特征。目前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而我国实行的则是分类税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就是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二)应税所得: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税制度,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共ll项,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等。
(三)税率:根据应税所得项目的不同特点和征收管理的要求,我国个人所得税设置了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均适用20%的比例税率。
5%一45%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l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l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5%一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
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0元的
5
0
2
超过5000元至l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l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四)费用扣除: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如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减免税:目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主要减免税项目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等。此外,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根据税法授权,规定了一些减免税项目,主要包括: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城镇居民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下岗职工经营所得等。
(六)征管方式: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两种征管方式。不同项目采取不同的征管方式,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方式;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采取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方式.此外,对年所得l 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以及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也应按税法规定进行自行申报。
二、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内容
在美国,个人所得税是政府的最大收入来源,它一般以家庭为单位来征收.从严格意义上说,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是没有起点的,只要有收入的人都要报税,但因为有退税机制,所以美国很多家庭报税的结果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美国征收个人所得税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个人所得税也成为联邦政府最主要财政收入来源。总体而言,联邦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是来自中上收入家庭,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杠杆,调节民众在收入上的差距,并为低收入家庭提供退税的社会福利。美国个人所得税征收上一个最大的特点是按家庭为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既有税收福利的“大锅饭",也有兼顾家庭人口多寡的“按劳分配”。而最终的结果是近一半的美国家庭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高收入人群则成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大户。
个人所得税成政府最大财源
在美国,只要有收入的人每年都要向联邦政府申报个人所得税,报税不等于一定要缴税,而更多的低收入家庭通过报税获得政府的退税.所以每年一到报税季节,那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州一级政府也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各州是否收取个人所得税则不统一,有的州收取有的州则免除。个人所得税是联邦政府最大的收入来源,每年约占联邦政府收入的45%左右。从表1可以看出,从2000年至2009年,联邦政府收取的个人所得税每年不低于7000亿美元,最高时达到1。1万亿美元.联邦政府收取的个人所得税2001年占联邦政府收入的49。9%,比例最低的2004年也为43%.可以说,个人所得税是美国联邦政府收入的支柱,没有个人所得税,联邦政府就难以运作.
表1:2000~2009年美国联邦政府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金额及占联邦收入和GDP比例
年
个人所得税(亿美元)
占联邦收入比例
占GDP 比例
2000
10044
49。6%
10。2%
2001
9943
49。9%
9。7%
2002
8583
46.3%
8。1%
2003
7936
44.5%
7.2%
2004
8089
43.0%
6。9%
2005
9272
43。1%
7。5%
2006
10439
43.4%
7。9%
2007
11634
45.3%
8。4%
2008
11457
45。4%
7.9%
2009
9153
43。5%
6。4%
个人所得税报税以家庭为主体
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是个人收入要缴纳的税收,但在美国,政府收取个人所得税却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比较能够兼顾家庭人口和收入状况的因素,同时也为政府对低收入家庭提供税收福利创造了条件。在美国,民众每年报税大致来说有5种报税身份,而每一种报税身份所享受到的税收福利都有所不同。第一种报税身份为夫妻合报,第二种为夫妻各自申报,第三种为单身个别申报,第四种为有家计负担而单独申报者(主要指单亲家庭,也称之为一家之主报税者),第五种为丧偶之人而有家小负担者.在以上5种报税身份中,前4种最为普遍,表2是前4种报税身份者2010年报税时不同收入段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夫妻合报是美国家庭报税最常见的形态,按照现行税率,夫妻合报税的家庭如果家庭可纳税收入在16750美元以下,这部分收入就要按照10%的税率来纳税.如果收入超过373650美元,税率就会达到35%。夫妻因为某种因素,可能会分别报税,但在税率上夫妻分报并不会占到便宜。美国有很多单身汉,他们在报税上被列为单身个别报税的范畴.由于单身汉没有子女,所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减税项目较有子女的家庭要少,反而要缴更多的税.单亲家庭(一家之主报税者)在报税时,从税率上比其他家庭形态要享有优惠,可纳税收入在11950美元以下,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10%,明显比单身个别报税和夫妻合报要占有优势。当然如果单亲家庭收入超过373650美元以上,那大家就一视同仁了.
表2:2010年美国个人收入所得税的税率情况 单位:美元
税率
单身个别报税
夫妻合报
夫妻各自申报
一家之主报税
10%
8375以下
16750以下
8375以下
11950以下
15%
8375—34000
16750—68000
8375—34000
119550—45500
25%
34000—82400
68000-137300
34000—68650
45500—117650
28%
82400—171850
137300—209250
68650-104625
117650-190550
33%
171850—373650
209250-373650
104625—186825
190550—373650
35%
373650以上
373650以上
186825以上
373650以上
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报税单位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即家庭人口的多少会对缴纳所得税有直接的影响。两口之家和四口之家,即使两家的收入一样但由于人口不同,生活质量自然会不一样。如果按收入征收一样的所得税,四口之家养家糊口就会比两口之家要艰难一些.所以美国在征收个人所得税上,特别考虑家庭人口多少的这种差异,在免税额上也按家庭人口不同作出相应的考量。在以家庭为单位的报税体系下,政府提供的最基本减免税有两项,一是家庭的标准减项,二是家庭人口免税额。举例来说,2010年一个家庭夫妻联合报税的标准减项为11400美元,夫妻分别报税每个人的标准减项为5700美元,一家之主的标准减项为8400美元,个人单身报税的标准减项为5700美元。65岁以上或是眼睛失明的纳税人再增加1400美元的标准减项.至于家庭每一个成员的免税额,2010年美国家庭在报税时每一个人有3650美元的免税额。
除了标准减项外,一个家庭在报税时还有其他的减项,最常见的减项是房地产税。美国各地房地产税在住宅价值的2%至3%不等。一座价值40万美元的住宅每年房地产税按3%计算为12000美元,在报税时可以作为减项,但租房的每月租金不能作为减项。家中有孩子的,除了正常的免税额外,还有每个孩子1000美元孩童抵税额.家长为子女教育上的投资也可以作为减项,至于哪种教育投资可作为减项有具体的规定。常见的教育投资减项为大学学费贷款利息、大学学费等.赠送礼品也是减项之一,每年赠送礼品免税额不能超过13000美元.退休基金也可作为减项,50岁以下的纳税人退休基金减项不超过5000美元,50岁以上的纳税人退休基金减项不超过6000美元.
如果说标准减项还是在吃“大锅饭",那家庭人口的免税额就是“按劳分配”了。美国的穷人有两个特点,一是收入低,二是孩子多,越穷越生孩子。政府为了照顾穷人,在征收所得税上自然也会考虑到穷人的这些特点,所以孩子多不怕,多个孩子多份免税额.免税额是按家庭人口计算的,2010年每个家庭一个人的免税额是3650美元。一个四口之家的免税额为14600美元,加上夫妻合报的标准减项11400美元,两者加起来就是26000美元。这样的家庭不论收入多少,超过26000美元的收入才是可报税收入.如果一个四口之家年收入3万美元,没有其他的减税项目,这样的家庭靠人头就免了不少税,最后要报税的收入只有4000美元,能缴多少税也是可想而知了.
三、中美个人所得税的比较与启示
美国个人所得税属于综合模式的个人所得税
即对纳税人全年各种不同来源的应税所得综合起来,扣除相应的不予计列项目、分项扣除项目和个人宽免额,就其余额按累进税率计征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和应该缴纳的税款的计算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计算纳税人的总所得.总所得包括劳务报酬、经营所得、财产交易利得、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股息、赡养费和单独的抚养费、年金、寿险和养老保险合同的所得、退休金、债务豁免的所得、分配的合伙企业毛所得、继承所得、遗产或信托的利息所得。
第二步:计算调整后的总所得。从总所得中减去一些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得到调整后的总所得.这些符合规定的费用扣除又称做线上扣除。主要包括经营费用和亏损、夫妻赡养费支出、迁移支出等项。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调整后的总所得中减去税法规定的分项扣除项目和个人宽免额,这两项是线下扣除.分项扣除项目主要包括超过调整后总所得7.5%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购买主要住宅和另一所度假住宅而发生的不超过100万美元的贷款利息费用;不超过调整后总所得50%的慈善捐赠;以及已缴纳的州与地方政府的所得税和财产税等(不重复交税).纳税人应该将计算后的分项扣除项目的总和与税法规定的标准扣除额进行比较,按照两者中的较高者进行扣除.个人宽免额是对纳税人本人及其赡养的家庭人口每人给予固定数额的个人纳税免除.美国实行的是“宽免额分段扣减法”,当个人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以后,“个人宽免额”部分要按一定比例减少.当收入达到更高的一个水平后,个人宽免额要全部取消.
第四步:按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美国个人所得税按照纳税人家庭的不同情况,在税法上规定了四种税率表,分别适用于单身纳税人、已婚联合申报纳税人、已婚单独申报纳税人和户主纳税人.不同申报身份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的税率表.
第五步:应纳税额减税收抵免。主要包括勤劳所得抵免、收养的税收抵免,照顾孩子和被抚养者的税收抵免、对老人和残疾人的税收抵免和国外已缴纳税款的抵免。
结论: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个人收入的不断提高使个人所得税成为增长潜力与空间最大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流失也成为关注的热点。本文以黑龙江省为例尝试用税收收入能力测算法估测黑龙江省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的规模,并与浙江省税收流失规模作了比较,发现虽然两省的经济发展速度不同,但税收流失的相对规模趋同,从而证实了税收流失的严重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求税收流失的原因,发现分类所得税制强化了税收的收入功能,削弱了调节功能,造成收入分配机制扭曲,将工薪阶层推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主体,税收相对负担较重,这与个人所得税的目标是相违背的。而信用制度缺失,传统文化的惯性等因素加大了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难度增加了税收成本,税收流失进一步加剧.因此治理个人能所得税税收流失在我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本文认为从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入手,减少工薪所得税的累进级数,以混合课征制为过渡,缓解收入分配机制的扭曲。同时迅速建立起以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三号统一(身份证号,纳税识别号,社会保障号)的个人信用平台,配合税收征管制度的强化提高征税效率.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使公民知法守法,从而逐步减少税收流失.
由于所学知识有限,本文只在粗浅的层面解释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的原因,提出基本的对策建议。税收流失的测算方法以及个人所得税流失的深层根源还有待于深入研究,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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