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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务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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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行政事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公文处理、用印管理、招待费管理、办公物品管理、档案管理、图书管理、报刊借阅管理、保密制度、考勤制度、技术部弹性管理等。第二章 工作制度第三条 领导层办公会议制度领导层办公会议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参加,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其他部门根据需要列席会议。领导层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由总经理决定随时召开。领导层办公会议内容:(一)研究上级部门有关部署、指示及工作安排.(二)听取各分管领导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汇报。(三)研究处理一

2、段时间内发生的重要问题。(四)研究部署下一时期的工作安排及资金计划。(五)对公司重要问题作出决策。领导层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分管行政的副总负责,并作好会议准备和会议记录工作。领导层办公会议作出的决策各分管领导应抓紧落实,待下次办公会议进行汇报。第四条 公司办公会议公司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总工和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必要时部门副职参加。公司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总经理决定随时召开。公司办公会议内容:(一)传达贯彻上级工作指示。(二)部署一段时间工作,检查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三)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报请批准。(四)对该月的考核工作进行汇报,宣

3、布考核分数,落实考核意见.办公室负责会议准备工作,并作好会议记录、纪要,负责督办落实。第五条 部门会议各部门会议原则上半月召开一次,必要时有分管领导参加。各部门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部门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情况,作出下阶段工作安排。各部门要及时传达公司办公会议精神,安排落实。对部门考核情况进行通报,找出问题,及时解决。第六条 请示报告制度按照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对需请示、报告的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杜绝超越权限、自行其是的现象。坚持谁交办向谁请示、报告的原则,避免多方请示、重复请示,提高工作效率。请示报告的内容:(一)工作中遇到的较大的事情或不能解决的问题。(二)重要工程计划安排及进

4、展情况。(三)对施工中存在的较大问题,如地方协调、资金安排等。(四)对工程机械的较大程度维修.(五)工作中出现的较大失误或事故.(六)个人生活需要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七)领导交办的工作事宜。请示报告制度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实事求是。第七条 卫生管理制度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卫生扫除日,各部门根据卫生区域划分情况进行卫生大扫除,有关领导及办公室进行检查.每天工作日按卫生区域划分进行卫生扫除.不按规定进行卫生扫除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扣分扣款。第三章 公文处理办法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公司属各部门及工程项目部的公文处理工作。第九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机关并负责指导、检查和

5、监督全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第十条 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采取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第十一条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公文由办公室统一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第十二条 公文处理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要把公文处理办法作为一门必修课,认真学习掌握。文秘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领导、为机关、为各部门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行文要少而精,注重效用。凡经办和经手文件人员,都有责任保守机密,保护文件不受

6、损失。在调动工作和出差前,必须将所经手的文件交接清楚,特别是对未办结的文件,必须交给其他有关人员继续办结,不得积压和延误.第十三条 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准确确定文件的密级,确保机密安全。第十四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发布的地方性交通行政法规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二)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三)决定、决议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四)指示 适用于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五)布告、公告、通告 “布告”适用于应当普遍遵

7、守或周知的事项。“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六)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告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七)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事项。(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事项。(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的事项.(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

8、和议定事项。我公司实用公文种类包括指示、决议、通告、通报、报告、通知、通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第十五条 公文格式执行GB/970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第十六条 各级部门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行文关系.公司在职权范围内,可对所属各部门发布命令,下达指示,批复请示事项,通知有关事项,指导业务,布置工作。其中的重要行文,应抄报局、大通公司或其他有关部门.对无业务领导关系的单位,不得直接发指示性文件。对上级请示、报告工作;对平级和不相隶属的单位行文联系工作,商洽问题。第十七条 各级部门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互相行文,亦可与同级各部门联合行文。第十八条 公司属各部门不能以公司的名

9、义向上级机关行文。第十九条 向上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应当一文一事,一文只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多头主送;向下级指示工作的公文,如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应确定一个主办部门,以防互相推诿,延时误事。“报告”中不提夹带请示事项。第二十条 公文抄送,应以主要有关单位为限,严格控制抄送范围。向上级请示事项的公文,一般不应同时抄送下级;主送某一机关的公文,一般不抄送其内部隶属部门.对行文中的问题,涉及到某单位的职权,必须取得其协作时,或批复某一单位的事项而要求其他单位参照办理时,需要抄送。上级机关向双重领导的单位行文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个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抄报直接上级机关。第二十一条

10、 无论对上对下,一般以不越级行文为原则。但下列事项可以越级行文:具有普遍性的行文(如发布法规、制度、通报等);若逐级传递会延误时效的特殊急需事项;催办、解答、询问事项;上级交办指定直接上报的事项。越级行文时,应抄报或抄送越过的机关。第二十二条 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联合行文由主办机关和协办机关共同签发,由主办机关编号。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文,不得对党的组织作指示、交任务.凡涉及其他机关、部门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未经协商一致或经上级机关批准、裁决的,一律不得各自向下行文。第二十四条 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文件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查办、立卷、归档、

11、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第二十五条 公文处理基本程序(一)来文办理程序1、报送办公室的各级各类文件(含电报),其拆收、登记、送阅、转办、下发、清退、归档和保存,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2、对需要办理的上级来文和各部门上报的请示类文件,统一由办公室填写文件处理笺,并按领导分工提出分办意见送领导阅批。领导阅批后,由办公室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及涉及问题办理落实的难易程度提出限办时间,转有关部门办理,并及时催办和反馈办理结果;3、对需要几位领导阅批的文件,一位领导签后返回办公室,由办公室再转呈其他领导人阅签;4、对只需领导知晓的各级各

12、部门的情况报告、简报、通报、工作总结类文件,由办公室按来文内容和领导分工分送有关领导阅知;5、一般情况下,公司领导不直接受理和阅批未经办公室登记处理的文件。对不经过办公室直接向公司领导个人送的请示文件、办理文件,原则上应退回原呈报单位重新办理。(二)拟发文办理程序1、凡以公司名义制发的各种文件,出具的公函、介绍信,均须通过办公室办理;2、拟发文件一般应由主管部门(科室)代拟草稿;3、由部门(科室)主办并拟写的草稿须先由拟稿人送办公室文秘人员初审,再经主办部门负责人会稿签字,后由办公室主任签审,再由拟稿人送有关领导会签、签发。一般情况下,公司领导不直接受理和阅批未经办公室审核的文件。第二十六条

13、草拟稿要求(一)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定.(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简炼,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三)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年、月、日。(四)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五)根据内容和行文对象,正确使用公文的种类。送办公室审核的文稿,应附来文和必要的相关文件。(六)文件主办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主、抄送单位,分别标题正文和附件印数(包括办公室存档二份)。第二十七条 核稿(一)核稿的重点1、是否需要行文;2、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与其它有关文件有无矛盾和脱节;3、提出的要求和措施、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意见是否

14、明确、具体、切实可行;数字是否可靠,情况是否属实;4、涉及有关部门、单位的问题是否协商一致;5、公文格式、行文名义、发送范围等是否恰当,会稿手续是否完备,附件和相关文件是否齐全,文字、语法、标点符号、章节、引文等是否准确无误.(二)核稿人对文稿可进行删节和文字加工。对文稿内进行较大修改时,应提出修改意见,与经办人研究修改。(三)属以下情况的文稿,提出意见后,退经办人重办: 1、文稿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或与此有关文件相矛盾的; 2、篇幅冗长,问题阐述不清,逻辑混乱,文理不通的; 3、内容需要进行较大修改的; 4、会稿手续不完备,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 5、稿面不整洁、字迹潦草、

15、涂改勾划较乱的.第二十八条 公文签发。公司发文稿由公司领导签发。公文稿中凡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稿。会稿文稿均以会稿部门领导人签字为有效。已经领导签发的文稿,不得擅自改动。第二十九条 公文拟稿、会稿、核稿、会签、签发必须使用蓝黑墨水,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兰墨水等不符合存档要求的笔墨书写。第三十条 缮印和盖章(一)缮印文件应按先急后平,先公文后资料的原则,妥善安排,及时完成。缮印出的文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格式,字迹清楚、整洁美观、份数准确。(二)缮印人员如对文稿有疑问,应与承办人或核稿人联系,不要随意处理。(三)文件校对,由拟稿人或者承办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校对,打印

16、件须仔细校对数遍,确保准确无误.校对人应在校对过的文稿上签字。印制正式文件前须由文秘人员进行最后把关.经签发的文稿由办公室存档。(四)文件盖章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文秘人员应检查原稿是否经领导人签发,是否经过核稿,需要会签的是否已会签。联合发文和文头、签发人、署名是否标明,以上内容完备,即在备套的印件上盖章。第三十一条 上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公文,除绝密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须经下一级机关负责人或办公室证件批准,可以翻印,但应注明翻印机关、时间、份数和印发范围。密码电报不得翻印、复制,不得密电明复、明电密复。第三十二条 文件的封发(一)文件由主办部门分发并登记。(二)分发文件时要先检查文件的签发、盖章

17、等是否齐全、发送单位、文件份数是否准确。需邮发的文件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信封上要写明受文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急、密件要加盖急、密件印记。(三)发出的重要电话、电报、电传要事先起草,并留底稿.第三十三条 公文立卷、归档和销毁(一)公文办完后要及时立卷、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二)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签别和单位主管领导人批准,可定期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由办公室主任及总经理二人监销。(三)凡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和重要简报、电报、电传、电话、会议记录等,按照案卷类目放进有关的卷夹“对号入座”。(四)年终,公司各部门应对当年收发和处理的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按档

18、案管理部门的规定,于次年初移交档案室保存。第四章 用印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 印章的刻制 刻制印章时,必须由部门、项目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报公司研究同意,由公司办公室开具“刻制印章证明。由办公司公室统一刻制,到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特种行业营业执照的刻字单位制作.第三十五条 印章的启用 在确定启用印章的时间后,由公司办公室提前向有关部门、项目部发出启用印章的通知,注明正式启用日期,并附印模,所刻印章必须由办公室在领用公章登记表上详细登记,并留存印模。第三十六条 印章的使用 各部门、项目部在使用印章时要履行批准手续并进行登记。 (一)使用公章,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使用部门章、项目部章、业务章等必须经

19、单位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批准同意。 (二)应当审阅、了解用印内容,严禁盲目盖印,同时保存必要的留存材料。 (三)每次用印都必须登记,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编号、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单位、承办人、监印人、用印数、用印性质等。 (四)盖章应做到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 (五)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原则上不得携带出办公单位,印章不得脱离印章管理人 员的监督。 (六)严禁在空白纸或表格纸上盖章。特殊情况下需事先加盖印章,必须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并指明特定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由办公室做好登记并销毁(登记中注明经办人、销毁人、监销人)。第三十七条 印章的停用 在部门、项目部的名称变更、机构

20、撤消、式样改变等时,印章必须停用.首先要通知公司办公室,说明停用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的时间并通知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同时,将停用的废印章及用印登记薄立即送交办公室处理.旧章停用后,即失去原有的效用,不能作为现行单位的职权和活动的凭证。当年项目部撤销后,印章暂不销毁,印章交回处办公室统一管理。第三十八条 废印章的存档和销毁 旧印章停用以后,应当清查全部印章,并把清查结果报告领导,由公司领导审定旧印章的处理办法,根据领导批示,分别不同情况处理,或上缴机关,或交档案室立卷备查,或由公司办公室予以销毁,销毁时须由有关人员监销。所有销毁的废旧印章须留有印模进行保存,以备日后查考。第三十九条 印章的保

21、管 (一)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放置印章,存柜加锁。 (二)各部门、项目部等有印章部门应选择好管理印章的人员,专人保管,建立起严密 制度,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绝对安全。印章保管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第四十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用章部门、项目部定期检查。第五章 招待费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公司机关招待费管理(一)公司机关各部门因业务需要宴请客人的,应填写招待申请,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经公司办公室批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填写派餐单,到指定饭店就餐.(二)陪餐人数原则上1至2人,不准超过就餐人数。(三)因特殊原因需在规定饭店以外就餐的,须经办公室批准并登记在案.否则,招待费一律不予报销。(

22、四)陪餐部门人员应如实填写来宾单位、人员、陪餐人数,对填写不实的,按餐费原价三倍处罚。第四十二条 工程项目部招待费管理 (一)工程项目部因业务需要宴请客人的,在宴请前向公司办公室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申请,注明宴请时间、宴请客人的单位、姓名、宴请经办人。 (二)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宴请前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应于事后一天内补发,逾期不予报销。 (三)办公室接到上述传真或电子邮件之后,予以审核并登记,然后将审核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应电话通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四)所有餐费单据,由公司办公室主任核对招待费登记表后签字,无公司办公室主任签字的餐费单据

23、,公司财务部不予报销。(五)如未向办公室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宴请,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第四十三条 招待物品 (一)公司各部门、工程项目部所需烟、酒、茶叶应提前一天通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统一购入,各部门、工程项目部必须在公司后勤办公室统一领取。 (二)如因特殊情况各部门、工程项目部需自行购入烟、酒、茶叶,应提前2日向公司办公室申请,登记自购申请表,由分管领导签字,经公司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自行购买。 (三)所有招待物品单据,由公司办公室主任核对后签字,无公司办公室主任签字的招待物品单据,公司财务部不予报销。 (四)未上报计划或未经公司办公室审核通过自行购买的,一切费用财务部不予报销。 (五)领取时

24、间为每周二、四,工程项目部如有特殊原因在其它时间领取应提前2日向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批准后领取,否则,除周二、四外不予领取。第六章 办公物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公司办公物品包括: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办公耗材、印刷品、低值易耗品(桌、椅、床、食堂用品等)。第四十五条 各部门、项目部所需办公物品规格、型号、数量应提前一周向办公室上报计划,经审批后由公司统一购买,所有办公物品必须在办公室统一领取。第四十六条 各部门、项目部如因特殊情况需自行购买,应向办公室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购入,单据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否则,一切费用财务部不予报销。第四十七条 办公物品设专人管理,做到材料清、账目清、

25、数量清,摆放整齐、库房整齐,账、卡、物一致,做到日清月结。第四十八条 办公物品管理员建办公物品台账以备查账.各部门、项目部领取一次性耗用的办公物品(如笔记本、签字笔、胶水、炭粉、复印纸等),管理员一次性转账;各部门、项目部领取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如桌、椅、床,厨房用具等),交回时办公物品管理员视办公物品损耗情况予以转账.第四十九条 各部门、项目部领取或交回办公物品于每周二、四,其它时间不予领取或交回。项目部如因特殊情况其它时间领取或交回办公物品应提前2日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安排,否则除周二、四外不予领取或交回,一切损失由项目部承担。第七章 车辆使用管理第五十条 公务用车包括公司所属所有办公

26、车辆。第五十一条 办公室统一办理车辆的各种证明(行车证、车辆保险、养路费等),办公室负责车辆调派及各种证明的管理。第五十二条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一)各部门用车,须由部门负责人事前向办公室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办公室主任依据事情的重要性及顺序开具派车单。回来后驾驶员将派车单交回办公室主任. (二)驾驶员每人一份工作日志,详细记录每天车辆使用情况及每日保养、检测、维修情况。 (三)用车人上车后要求驾驶员将车辆里程表归零。驾驶员详细填写车辆始点、终点及相应的实际里程,并由用车人签字认可。 (四)车辆使用一日后,驾驶员将当日工作日志汇总,并结合昨日里程表总数与当日里程表总数核对里程数。 (五)小

27、车管理员每周对机关小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第五十三条 所有机关车辆下班后必须将车辆存放至局后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做具体安排.第五十四条 各车辆须按业务量大小,每月定额分配油量。各部门、各单位用车必须由本部门单位承担各项费用,原则上也实行每月定额控制油量。有特殊情况超出者,须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核实后,由本部门单位承担,否则,超出部分油票一律不予报销。(各部门单位车辆每月油量分配另定)第五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如果根据需要租用车辆的,须报经办公室同意并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车辆各部门须与车辆所有人签订使用合同,否则各项费用不予报销。第八章 档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

28、 归档范围 公司文书资料、劳动工资资料、设备资料、财务资料、工程竣工资料及与工程相关的原始资料、基建资料及其它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第五十七条 归档机构及归档流程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应按国家对档案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各自职责,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人负责各部门、各项目部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所有资料在归档前应按规定要求整理,与档案管理员办理档案归档手续方可归档,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责任明确,要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第五十八条 归档期限 (一)档案室每年第一季度完成上一年全公司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二)财务档案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当年度会计档案由财

29、务部保管一年后归档。 (三)其他归档范围中确定的资料在归档前,各部门保存最长期限不准超过一年.第五十九条 档案的借阅 (一)借阅非密级档案需填写借阅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办公室审核后,向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最长期限为7天. (二)查阅密级档案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审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查阅资料一般不准带出档案室。 (三)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印,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由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四)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

30、面点清楚,如发生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办公室。(五)外单位借阅或摘抄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由相关部门借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并由档案管理员对所摘抄材料进行审查。第六十条 档案的销毁 (一)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档案材料. (二)对按规定达到年限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销毁。 (三)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专人监督销毁。 (四)监督员由办公室主任及相关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第九章 图书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公司图书包括工具书、其他书籍。工具书包括工程技术相关书籍、行政事务相关书籍等。第六十二条 公司设图书管理员,

31、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与借阅工作。第六十三条 图书的购买 各类图书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各部门、各项目部如需特殊书籍或图书室没有的,应向办公室上报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入。购书单据须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并登记。办公室要根据单位及形势发展需要,提出图书续购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第六十四条 图书的借阅、归档 图书购回后应立即与图书管理员办理归档手续,否则一切费用财务部不予报销。借阅图书需持图书借阅证,此证由办公室统一办理。项目部人员借阅工具书或工程施工规范,应持加盖项目部公章的申请办理借阅。图书使用或阅读完毕应由借阅人及时、按期归还,办理归档相关手续.借阅人应爱护、保管好图书,如出现严

32、重污染、涂写、缺页、损坏等影响图书借阅的情况,由借阅人照原价赔偿(从工资中扣除)或购买同样图书替换.第六十五条 图书借阅期限。工具书、工程施工规范2个月内归还,其他书籍在1个月内归还。如需续借可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且未办理续借手续,将按书籍原价5天数的数额,从借阅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第六十六条 图书借阅时间 图书借阅时间为每周五。项目部在其他时间借阅工具书可提前2日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安排借阅;未提前申请的,除每周五外,图书管理员不办理借阅手续.第六十七条 图书室管理 图书室由图书管理员负责管理,整理书架,打扫卫生,统计图书借阅、归还情况,负责对图书进行维护、保养,负责图书归还时的检查,并将检查

33、结果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否则将由图书管理员承担图书损失。第十章 报刊借阅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 凡预借阅图书室报刊的员工,应先向图书管理员登记并领取。第六十九条 借阅期限.日报类,一日内归还;周报类,二日内归还;半月刊、月刊、双月刊三日内归还。节假日顺延。第七十条 每人每次限借报纸一份,杂志一本,逾期一日而未归还者,每份罚款10元;二日以上仍不归还的按报刊原价双倍罚款。所有罚款在工资中扣除。第七十一条 员工调离本处时,必须归还所借报刊。否则,按原价双倍在工资中扣除。第七十二条 对所借的报刊应妥善保管,如遗失或严重损坏等情况,应按原价赔偿。第十一章 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保管第七十三条 公司营业执照有

34、正本一本,副本一本;资质证书有正本一本,副本六本;机构代码证有正本一本,副本一本;安全许可证一本;法人代表证一本;.第七十四条 以上各类证书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第七十五条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年审工作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各部门协助办理。第七十六条 公司内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书使用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由分管领导签字的使用申请单。第七十七条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书的原件不得借于外单位和个人或公司以外人员,需使用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提交由领导签字的使用申请单,其使用需由公司人员陪同.第七十八条 公司内部人员及外单位、个人使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书的复印件必须经领导同意,并提交由领

35、导签字的使用申请单。第七十九条 外部借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必须按生产经营部相关规定办理。第八十条 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的使用记录。使用原件的,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好交还时间,并保存整理使用人或经办人提供的使用申请单。第十二章 保密规章制度第八十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者职员实行奖励。第八十二条 公司秘密

36、包括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六)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七)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第八十三条 保密措施(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分负责保密。(二)对于密

37、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保密措施:(1)非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三)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四)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五)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

38、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六)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第八十四条 责任与处罚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10元以上500元以下: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2、违反本制度第六十三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3、以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第十三章 附则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下达的与本办法冲突或重复的管理制度、办法同时废止。第八十六条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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