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专用试行)
填报日期:2017年3月21日
项目名称
年出栏4500头肉猪项目
建设地点
占地(或建筑)面积
13320m2
建设单位(个人)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万元)
6
拟开工日期
2017年4月
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12月
项目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地点变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养猪场占地面积13320m2,建构筑物面积3420m2,包括猪舍2450m2,办公室50m2,宿舍150m2,饲料房260m2,消毒室50m2,沼气池75m3,堆肥房120m3,存储池500m3。养猪场折合常年出栏4500头。
周围环境概况
项目位于天津市宝坻区泥窝村,周围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 本项目周围四至情况一览表
方位
距离
名称
东
10米
农田
南
20米
农田
西
10米
北
500米
主要污染物种类
□废气
1)燃沼气锅炉燃气废气(烟尘、SO2和烟尘)
2)猪舍、堆肥房恶臭
3)饲料粉碎产生的粉尘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1)冬季取暖锅炉燃用清洁能源沼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少,排放的烟尘、SO2和NOX均能满足DB12/151-201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废气经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猪舍、堆肥房产生的恶臭,定期喷洒除臭剂,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饲料粉碎机粉碎产生的粉尘,在投料口、小料口处、粉碎机处设置除尘装置,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废水
日常生活废水和养殖废水
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厌氧工艺处理后,排入储存池储存,最终完全回用于农田,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沼液作为肥料回用于农田。
□固废
日常生活垃圾和猪粪
项目排放的固废主要为猪粪,养殖场猪粪选用干清粪工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粪便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对清理出的粪便与沼渣在堆肥房进行无害化处理,经处理的粪便达到《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后,做为外运作肥料。
□噪声
饲料粉碎机产生的噪声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其他
无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14项中应填报登记表的项目,属于备案项目.
承诺
年出栏4500头肉猪项目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选址不在禁止建设区域,建设运营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相应标准要求.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合法、完整、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法人代表签名: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
单位:
年出栏4500头肉猪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备案,备案号为 。
宝坻区行政审批局(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审批局、环保局、建设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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