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变更流程图1、变更负责人资料: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任免职书,分公司设立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任职书、股东会决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联络员表 2、变更注册地址资料: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设立申请书、指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租房合同、房产证明(若公司地址为住宅性质房屋,根据当地工商注册政策提供商用证明等文件)递交变更文件根据当地工商局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工商机要组领取新营业执照刻制新负责人人名章刻制新负责人人名章携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准予变更通知书、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于注册地址所在国地税局办理国地税登记备案税务变更携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公章
2、、财务章、人名章、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于当地任意银行开设基本户基本户变更将变更时所剩所有总公司资质复印件,分公司所有资质原件、复印件、印章交于工商机要组成员完成附注:在递交注册、变更文件时,区域只需填写指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络员信息表两份资料,以下是填写摸板:其中标红为区域同事需要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总公司名称(与左下角所盖公章一致)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姓名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分公司名称(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经办人签字)固定电话:(电话)移动电话:(张三能随时接听的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粘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联络员信息姓名李四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李四能随时接听的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身份证件号码李四身份证号码(李四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移动电话必填。3、固定电话、电子邮箱选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