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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技术职称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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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三、专业技术职称申报 常熟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为加强职称工作的规范管理,加大职称初定工作力度,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人事部和省职称办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全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范围对象 凡在本市各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含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合格,并与职称系列(专业)相对应的,均需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的初次认定。 在机关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初定职称,但与工资不挂钩。 二、初定级别及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级别,申报认定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学历、资历条件相对应: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员级职称"; 2、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如单位需要,工作满1年可先初定“员级职称",后继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再初定“助理级职称”); 3、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初定“中级职称”; 6、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可初定“中级职称"; 7、先参加工作,后获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读研之前从事“助理"级工作满2年,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三、程序及手续 1、个人申请 凡符合初定范围对象和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并提交初次认定的必备材料. 2、单位考核 单位应组织考核评议小组成员,对申报初定人员,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核评议结果填入《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3、职称管理部门认定发证 单位或所在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经考评通过的申报人员的材料集中报送市职称办。按认定权限报批:初定“员级、助理级职称"的,直接由市职称办进行审核认定,并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定“中级职称”的,由市职称办报送苏州市职称办进行审核认定,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凡实行人事代理的申报人员,认定材料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后集中到市职称办办理初定手续. 四、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二份,所在部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均应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如既无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又不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人员,则应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材料)。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市职称办验证后退还)。 3、初定“中级职称”的人员还需提供职称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对具有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职称计算机考核不作要求)。 申报材料要求:《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不能复印,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晰,1—3页由本人填写,第4页由单位及有关人事部门填写,第3页“工作总结”应反映出本人参加工作以来所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实绩,以及专业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继续教育等情况,字数在400字以上(可打印剪贴)。申报材料认定后,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一份装入业务考绩档案. 4、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三张(填表二张,制作证书一张)。 五、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及事项 1、经单位考核评议未通过的人员,可延长半年至一年再进行考核评议、申报认定. 2、对因工作需要等因素而变换单位且办理流动相关手续的人员,原则上由新录用单位考核三个月至半年后,可再对照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给予认定。 3、新闻、翻译、高等学校教师等系列(专业)人员的初定起点学历为大学本科。律师、公正系列(专业)人员必须通过全国相应资格考试后方可进行初定. 4、上级职称评定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以评代考"、“先考后评"的(如:卫生系列等)专业,不再实行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国家已统一实行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等),必须是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相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才能初定. 5、凡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院校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即专业不对口问题),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这种情况可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市职称办认可)的教育证明,再申报办理初定手续(上级职称管理部门明确规定不能初定的除外). 6、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提高学历层次,促进继续教育,对原低学历人员,初次认定“员级职称”后,再取得更高学历的,可以按更高学历、资历条件相对应的更高资格级别再次认定.但后学历的专业必须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对口。如在读后学历之前已有两年以上职龄的(须专业对口),在计算资历年限时可减少一年. 7、对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违反职业道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或提交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人员,不予受理专业技术资格的初次认定。 8、为方便和及时办理初次认定工作,市职称办采取日常受理申报材料和相对集中审核认定的办法。集中认定办理时间为每季度末,如单位急需,也可随即办理. 本办法由市职称办负责解释.以前有关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今后上级职称管理部门对此项工作政策如有变化、调整的,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常熟市人事局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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