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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间食品安全操作规范.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4097510 上传时间:2024-07-2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5.54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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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操作间操作规范 (一)制作加工过程各环节,不得存在下列行为: 1.使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 2。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3.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4.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7.使用已供餐的食品作为原料再次制作加工食品。 8.在食品中添加药品(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 9。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制作加工行为。 (二)制作加工的食品品种、数量与自身的场所、设备设施等条件相匹配. (三)采取下列措施,避免食品受到交叉污染: 1.不同类型食品原料、不同存在形式食品分开存放,其盛放容器和制作加工工具分开使用. 2。接触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不得直接放置在地面上或者接触不洁物。 3。食品处理区内不得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动. 4。餐饮服务场所内不得饲养、宰杀活的禽、畜、兽类动物。在餐饮服务场所外设立饲养、宰杀场所的,应与餐饮服务场所保持适当距离。 一、粗制作加工和切配要求 (一)不宜反复解冻、冷冻食品。 (二)鼓励使用冷藏解冻或冷水解冻方法进行解冻。使用自然解冻和流水解冻方法的,应避免原料受到污染。使用微波解冻方法的,解冻后需立即使用。 (三)解冻后的高危易腐原料,其表面温度不宜超过5℃。及时使用或暂时冷藏贮存解冻后的高危易腐原料,缩短其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 (四)使用原料前应将其洗净。分开清洗、分开制作加工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蛋品的外壳;破蛋加工时,应将每一个破蛋后的禽蛋单独倾倒在暂存容器内,确认禽蛋未变质后再合并存放。 (五)及时使用或冷冻(藏)保存切配好的半成品。 二、 烹饪要求 (一)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保证食品安全。 (二)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制作加工时其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三)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保持清洁,使用后密闭存放,宜标注原标签主要内容及开封日期。 (四)鼓励采用有效的设备或方法,避免或减少在烹饪过程中食品内产生有害物质。 三、 高危易腐食品冷却要求 (一)需要冷冻(藏)的熟制半成品或成品,应在熟制后立即将其冷却。 (二)在清洁操作区内进行熟制成品的冷却,并在盛放容器上标注制作加工时间等。 (三)冷却时,可采用将食品切成小块、搅拌、冷水浴等措施或者使用专用速冷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在2小时内从60℃降至21℃,再经4小时或更短时间降至5℃. 四、 供餐要求 (一)分派菜肴、整理造型的工用具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二)制作围边、盘花等的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 (三)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5℃的条件下存放。高危易腐熟食品在5℃—60℃条件下存放超过2小时的,不得食用。 (四)在标签标明的条件下,供应预包装食品。 (五)供餐过程中,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使用传递设施(如升降笼、食梯、滑道等)的,应保持传递设施的清洁. 五、 食品添加剂使用要求 (一)按照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二)专柜(位)保管食品添加剂,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盛装容器、使用工具上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三)计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并专册记录。 六、 食品包(盛)装和标注要求 (一)用于包装或盛装食品的食品相关产品,其材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根据配送食品的产品特性,选择适宜的保存条件和保质期,宜冷冻(藏)保存(热食类食品除外)。 (三)以适当方式,标注所配送食品的经营者许可证号、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食品的制成时间、配送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等. 七、 食品再加热要求 (一)下列食品在食用前应充分再加热: 1。在5℃至60℃条件下存放2小时以上,需要再次利用的高危易腐熟食品。 2。食用前需要充分加热的冷冻熟食品. (二)再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无感官性状异常。再加热时,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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