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QSS/GC-D-2010
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程序文件
(依据GB/T19001-2008 GB/T28001-2001编制)
2010-01-20修订 2010—02-20实施
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
程序文件修改控制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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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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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批准日期
管理体系文件
持有者须知
本程序文件注明了您的姓名、职务、工作部门单位和发放号,以便公司工程管理部在更改、换版时及时通知您。当您离开工作部门/工作岗位时,必须将本程序文件退还公司工程管理部.
未经公司工程管理部许可,不得外借或复制.
持 有 者: 版 次:
职 务: 发 放 号:
工作部门/单位: 受控状态:
管理体系文件
通 告
经总经理授权,本人审定,依据GB/T19001-2008和GB/T28001-2001标准编制的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已修订完成,自2010年02月20日发布,并当日起在我公司正式运行,全公司与管理体系有关的单位、部门及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发布和修改由本人全权负责.
管理者代表:
2010年02月20日
管理体系文件
目 录
一、文件控制程序(QSS/GC—D—01-2010)·····························1
二、记录控制程序(QSS/GC—D-02-2010)·····························12
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QSS/GC-D-03—2010)·························19
四、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QSS/GC-D-04—2010)·······················27
五、合同控制程序(QSS/GC-D-04-2010)·····························30
六、安装工程和服务提供过程控制程序(QSS/GC-D-05-2010)···········35
七、焊接控制程序(QSS/GC—D-06—2010)·····························41
八、机械设备控制程序(QSS/GC-D—07—2010)························46
九、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QSS/GC-D—08-2010)···················54
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SS/GC-D-09—2010)·························64
十一、改进控制程序(QSS/GC—D—10-2010)···························71
一、文件控制程序
(QSS/GC—D—01—2010)
批 准: 刘 雅 音
审 核: 王 尧
修 订: 徐 占 良
文件控制程序 QSS/GC—D—01-2010
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与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管理体系运行的所有场所都能得到适用文件的有关版本,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3.管理职责
3.1行政管理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本程序的有效实施和监督检查。
3。1.2负责公司内部及外部行政性管理文件的控制。
3。1.3督促各部门收集与之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每年发布一次全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1。4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管理。
3.2工程管理部
3.2。1负责管理体系文件和技术性文件的组织编制、发放、评审、更改和控制。
3。2.2负责收集与工程产品、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
3。3质检监理公司
3。3。1负责与质检监理服务有关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3。3。2负责收集与质检监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每年发布一次与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3.4各单位负责与其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的接收、登记、发放、回收、归档;本单位使用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 文件分类及编号
4。1.1管理体系文件分为:
a.管理性文件: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管理文件、记录;
文件控制程序 QSS/GC—D—01—2010
b.技术性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
c.外来文件: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管理文件;顾客提供的图纸、标准、规范等有关文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文件编号
4.1。2.1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手册、程序文件、支持性管理文件及记录的编号。
具体编号规定如下:
a.管理手册:QSS/GS—□-××××;
b.程序文件和支持性文件:QSS / G□-□—××-××××;其中:
QSS--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的缩写;
GS——管理体系手册;
□——D为版本号;
G□——GC为程序文件,GZ为支持性文件;
××——文件排序号;
××××——发布年代。
4.1.2.2各单位负责各自归口管理范围内文件的编号。
4.2文件编制和审批
4.2。1管理手册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2。2程序文件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写,经主管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4。2.3公司管理性文件由有关管理部门编写,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核,总经理批准。
4.2。4下属各部门编制的本单位使用的文件,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4.2。5外来行政性文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接收、登记,并按总经理或其他负责人签署复制、转发、承办部门/人等意见进行办理。
4.2。6授权的审批人应确保所审批文件规定的内容无遗漏,与其他文件协调一致,符合所选定的标准要求和本公司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4.3文件的接收和发放
4.3。1各单位设专(兼)职文件资料管理员,负责文件的接收、发放、登记、回收等工作,建立本单位收文和发文登记。
文件控制程序 QSS/GC—D—01—2010
4.3.2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管理者代表确定发放范围,工程管理部负责发放;公司管理性文件由行政管理部确定发放范围和发放;各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文件由部门负责人确定发放范围。
4。3.3文件发放人员发放文件时应填写《发文登记表》,文件领用人在表中签名。向相关方提供的文件由提供部门建立发放记录。
4.3。4 当文件破损影响使用时,由文件使用人到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补发新文件沿用原文件分发号;丢失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丢失文件的分发号失效;发放部门做好相应发放、回收记录。
4。4文件的评审和更改
4.4。1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在运行过程中或在审核中发现不适宜时由工程管理部提出修改意见,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修改,由工程管理部下发,有关人员按通知单的要求修改。其他文件由各文件归口管理部门结合平时使用情况进行适时评审,必要时进行更改。
4。4.2文件更改需经原审批部门/人员审批,指定人员进行更改、发放和处理。原审批人不在职时,由接替其岗位人员批准,并获得审批所依据的有关背景材料.
4。4.3 施工图纸需更改时,应根据原设计单位/监理送达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更改,并在原施工图相应部位做出明确的更改标识。
4.4.4文件更改形式:文件更改采用划改、换页或换版等方式,由更改部门指定人员实施,换页时在修改页中注明修改次数,文件换版时应重新编印,并更换版号。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控制。
4。5文件有效性的识别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由工程管理部统一编制《管理体系文件发放清单》,清单中记载的版本号与文件版本号一致.
4.6 文件的作废、留用与处置
所有作废文件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按原发放记录对应收回,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有必要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在封面做出“保留资料”标识。无保留价值的作废文件,由文件归口管理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记录表》,管理体系文件由管理者代表批准,相关部门
文件控制程序 QSS/GC-D—01-2010
自编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文件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人员销毁。
4。7文件的保存和管理
4.7。1各部门文件由本部门指定人员保管,并规定文件保管人员的职责,对其培训有关保管要求。
4。7。2文件在保管和使用过程中须保持文件清晰,不得在文件上随意涂改、私自外借,文件持有人调离岗位时应到发放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4.7。3工程竣工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档案室统一归档保存。存入软盘中的文件必须备份,明确标识。
4。7。4电磁媒体文件由归口部门实施控制
a。使用的有效文件应进行加密,未经批准不得解密;标识文件名称、版本、时间、审批人员,建立检索目录;
b。需进行拷贝的文件由审核批人在硬拷贝文件上签字,加盖有效文件印章;
c.作废文件从计算机硬盘中删除,删除前全部拷贝到磁盘中,注明文件名称、时间和标识.
4.7。5各单位主管部门对本单位文件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管理部对各单位文件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4.8文件的复制和借阅
4.8.1管理体系文件因需要增补份数时,由需要单位按需数量复印,但复制的管理体系文件只能用于学习或参考,不能作为管理或审核的依据。
4.8.2凡由工程管理部登记发放的管理体系受控文件,他人借阅时必须作好登记,防止丢失。以便在文件修改时及时通知体系文件持有人。
4。9 外来文件的识别、更新和分发
4.9.1各单位接收的外来文件由文件资料管理员填写《收文登记表》,经负责人进行确认、
处理后,向相关单位/人员发放,建立《发文登记表》.项目部指定专人对其进行保存。
4。9.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类别
a。与本公司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
b.与本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国家职业健康文件控制程序 QSS/GC—D—01—2010
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省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规章;地区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规章;执法(相关)文件控制程序 QSS/GC-D—01—2010
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4.9.3 获取的方式和渠道
a。获取的渠道为:国家、地方有关部门(如省、市建委、质量监督管理站、安全监理管理站、劳动局、技术监督局等)、标准出版社或书店、标准化机构、订阅报纸或杂志、随时登陆相关网站等.
b、获取的方式,主要邮购、下载或复制.
4。9.4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质量、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收集与工程技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9。5质检监理公司负责与质检监理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10确认和分发
4。10.1各有关部门对收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汇总后经本部门负责人确定需增加或更新文件目录交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依此发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总工程师审批后向各单位发放,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依此购置所需的文件,编制本单位《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4.10.2需发放的文件由发放单位建立《文件发放登记表》。
4.11更新
各有关部门每年年初按4.9。3条款规定的渠道核查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性,并将了解、掌握的信息及时向行政管理部反馈,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及时收回作废的文本,对过期作废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标识和处置,执行本程序4。6条款的规定.
4.12法律、法规的传达和学习
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交底,使其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规定并严格贯彻、遵守.
4。13文件管理过程中产生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4.14需要归档文件和资料执行《档案管理规定》。
文件控制程序 QSS/GC—D—01-2010
5 相关文件
5。1《记录控制程序》
5.2《档案管理规定》》
6.记录
6。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6.2《收文登记表》
6。3《发文登记表》
6.4《文件更改通知单》
6。5《文件/记录销毁记录表》
6.6《有效文件清单》
文 件 更 改 通 知 单
编号:
更改文件名称
文 件 编 号
责任部门
更改理由:
更改内容:
更改文件人: 年 月 日
更 改 方 式
手改囗/换页囗
更改状态
部 门 初 审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发 文 登 记 表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拟发放单位/人员
份数
签收人
发放日期
备注
批准人: 发放人:
收 文 登 记 表
收
文
日
期
序
号
发 文
单 位
文件编号
份数
文 件 名 称
附
件
办复情况
归入档案
备 注
文 件/记录 销 毁 记 录
序号
文件/记录名称
编 号
版本
销毁原因
份数
销毁人
批准人
监销人
销毁日期
备注
二、记录控制程序
(QSS/GC—D-02-2010)
批 准: 刘 雅 音
审 核: 王 尧
修 订: 徐 占 良
记录控制程序 QSS/GC-D—02—2010
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和处置,为工程质量、监理服务过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的可追溯性提供证据,并为改进提供信息.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管理体系运行和产品形成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记录,包括来自供方的记录,记录可以呈任何媒体形式。
3.管理职责
3.1行政管理部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负责工程竣工资料和行政文件的归档管理.
3.1。2负责对各部门记录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各部门的记录。
3。2各单位指定的专职或兼职的文件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本部单位记录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3。3工程管理部负责管理体系运行和工程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记录的控制。
3。4质检监理公司负责质检监理服务过程记录的控制.
4。工作程序
4。1记录分类
a、与产品质量有关的记录:按相关法规、规范、标准、文件要求形成的记录,包括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记录;
b、职业健康安全记录;
c、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4.2记录的形式记录的形式除纸张外,还可采用光盘、照片、磁带、软盘及样品等形式。
4.3记录的填写
4.3。1记录填写应及时、字迹清晰、端正、内容完整、项目齐全,准确,应由规定的人员签名,不得代签。
4。3.2记录不允许随意补造、涂改、刮改,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需要更改时,记录人采用杠改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明更改后的数据,在更改处盖章或签名.
4.3.3需要归档的记录必须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写。
4。4记录标识
4.4。1规定记录表格格式的记录的标识包括记录名称、格式号码、流水号和项目名称等;无格式的应加上名称、日期、流水号、工程项目名称及编号即构成其标识。
4。4.2记录格式号码:表明记录原来的文件和该文件格式代码和顺序。
4.4.3记录流水号:表明发生时间和顺序,为便于识别发生时间可加年月代码,具体由记录控制程序 QSS/GC-D—02-2010
记录填写部门/人员自行规定.
4.5记录管理
4.5。1各单位指定的文件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应收集的记录的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a、记录的收集、整理和检查。
b、标识、编目、分类和装订.
c、负责日常的记录查阅、贮存、保管、回收和处理.
d、保证记录存放符合下列环境要求:
-—通风、干燥,不使其霉变;
——按规定地点存放;
——具有合适的保护设施;
—-做到防火、防雨、防鼠及防虫蛀;
——不应由于环境原因使其损坏、丢失。
4.5.2归档记录需借阅时,应办理借阅登记审批手续;归还后,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应检查其是否缺页,内容是否涂改、资料是否完整。
4.5.3合同有要求时,在约定的时间内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相关方查阅,但应办理借阅审批手续.
4.5。4施工过程/质检监理服务过程中的记录由项目部文件资料管理员集中保管;工程竣工后,交有关部门对竣工资料审核合格后,移交行政管理部资料室归档保存.质检监理服务相关资料由质检监理公司监理审核,交质检监理公司归档保存。
4.5.5文件资料管理员每月需对记录进行一次整理,一旦发现丢失、损坏和变质,应及时恢复。
4.5。6感光纸所承载的信息/资料不能作为记录保存.
4。5。7记录的归档
a、竣工资料在归档前的审核按《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执行。
b、归档竣工资料的管理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4.5.8保管期满且无保存和使用价值记录,由相关单位文件资料管理人员按填写《文件/记录销毁记录》,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6.记录
6。1记录管理分类表
记录控制程序 QSS/GC—D—02—2010
6。2记录归档清单
6。3文件/记录销毁记录
表一
记录管理分类表
编号:
序号
记录名称
记录格式代码
管理部门
保存期
产生部门
贮存部门
1
管理体系运行记录
各部门
工程管理部
短期
2
工程质量记录;
项目部
行政管理部档案室
质检监理公司
长期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记录;
各部门
工程管理部
短期
4
监视和测量数据;
项目部
质检监理公司
行政管理部档案室
质检监理公司
长期
5
监测装置校准及维护记录;
二级单位
项目经理部
质检监理公司
二级单位
项目经理部
质检监理公司
短期
6
不符合、纠正措施及整改记录;
各部门
工程管理部
各部门
短期
7
7顾客投诉记录和处理决定;
各部门
工程管理部
短期
8
供应商及分包方的记录.
各二级单位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部
短期
永久:>50年; 长期:16-50年; 短期:≤15
记 录 归 档 清 单
编编号:
序号
名称
记录编号
建立日期
总页数
归档存放处
存放期限至
归档日期
交者
接者
记 录 销 毁 清 单
编号:
序号
记录名称编号
销毁理由
销毁时间
销毁人
监销人
三、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QSS/GC-D-03-2010)
批 准: 刘 雅 音
审 核: 王 尧
修 订: 徐 占 良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QSS/GC-D-03-2010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1。目的
对采购物资过程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产品符合工程质量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向本公司提供采购产品供方的评价、选择和控制.
3。管理职责
3.1工程管理部
3.1。1负责采购活动的控制和采购计划的汇总和审批。
3。1。2组织对供方评价、选择,确认和发布合格供方名录。
3。1。3对全公司工程项目物资使用和保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设备物资中心负责规定范围的物资采购实施及取样、送检。
3。3项目部负责材料进场检验或验证、贮存和管理。
3.4二级单位综合部负责规定范围的物资采购实施和验收。
4。工作程序
4.1采购物资范围
4.1.1设备物资中心负责与质量和安全有直接关系的物资采购如钢材(含架子管)、水泥、橡胶制品、土工膜/织物、外加剂、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中的“三宝”等的采购及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
4。1.2二级单位负责工程施工需零星材料、生活物资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中其他物资的采购
4.2供方的评价和选择
4。2。1对新供方选择、评价
根据采购的物资对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影响程度,确定对以下物资的供方进行严格的评价选择:
钢材、水泥、橡胶制品、土工膜/织物、外加剂、电焊条、线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金具、机电设备及零部件等.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QSS/GC—D-03—2010
4。2。1。1选择途径
a、市场信息调查,包括查阅质量年鉴、报刊、质量、安全抽检信息;
b、索取供方有关资料包括资质、产品质量、信誉证明;
c、必要时可到供方厂家处对其技术能力、管理水平、质检能力等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实际考察.
4.2.1.2评价内容
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已向其他组织提供同类产品的质量情况);
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的产品的保证能力(包括生产过程、交货期和交付后的服务等);
c、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维修服务);
d、其它方面(如与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
4.2。1。3对提供物资的中间商,应调查中间商的厂家委托授权书、经营许可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对销售特种安全防护用品的中间商,还应调查安检部门的授权情况,同时把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以及销售业绩等方面作为评价、选择中间商的依据。
4。2。1.4工程管理部对所采购物资(包括特种劳保用品)的供方进行评价/调查,并填写《供方评价表》,报主管经理批准后,建立合格供方名录并发布.
4.2.1.5顾客指定的供方由项目部负责考察评价,考察评价资料报工程管理部审查备案,并加大抽查检验及验证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工程管理部和顾客,并将考察评价的结果报顾客.做好顾客对供方意见的记录。
4.2。2 合格供方的控制
4.2.2.1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设备物资中心及二级单位综合部有关人员参加,每年对现有供方进行重新评价,评价的依据:
a、物资验证和检验情况;
b、物资使用情况;
c、售后服务情况。
4.2.2。2工程管理部根据评价依据对供方的产品质量及其保证能力做出评价结论,填写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QSS/GC—D—03—2010
《供方重新评价表》。
4.2.2。3当供方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与供方进行沟通、加强采购的验证(检验),或停止供方供货。
4。2.3工程管理部应将评价选择过程中所有评价结果及评价引起的必要控制措施应予以记录和保存。
4。3采购信息
4.3。1采购文件主要包括采购合同、订单、询价单、采购计划等,采购文件应清楚的写明对采购物资的要求,包括:
a、产品类别、型号、等级;
b、规范、图样、检验规程等的名称和适用版本是采用国标、行标还是企标作为交货依据和验收条件;
c、采购机电设备、水泥制品应明确生产过程要求(主要指工艺要求)、供方设备要求和供方人员资格要求等。
4。3.2采购程序
4。3。2.1工程中标后,项目部根据投标文件编制初步的物资需用计划,属设备物资中心采购范围的,应与设备物资中心签订物资供应合同,明确物资供应种类、数量、价格、质量要求及供货地点、时间等。
4。3.2。2各项目部于每年初向二级单位上报当年需采购物资计划。由二级单位汇总后报设备物资中心,设备物资中心编制总采购计划,报工程管理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计划应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分期供货时间、供货地点等.
4。3.2.3各二级单位依据本单位施工计划安排,编制当月物资需求调整计划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需
求计划,经责任人批准,提前十天上报至设备物资中心(混凝土外加剂需提前1个月报),设备物资中心负责按调整计划采购供应。
4.3。2。4各项目部于每年初向二级单位上报除属设备物资中心采购范围外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尘口罩、电焊面罩、护目镜、防水工作服、绝缘手套和鞋、漏电断路器等)需用计划,由二级单位综合部统一采购.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QSS/GC—D—03—2010
4。3.2。5工程管理部组织大宗物资的公开招标采购,报主管经理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
4.3。2.6设备物资中心、二级单位综合部按归口职责与供方签订采购合同、订单、询价单,报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4.4采购产品的验证
4。4。1 所有提供到工地的物资均需验证.
4。4.2验证的内容
a、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有关资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装箱单)是否齐全;
b、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合同规定的相一致;
c、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d、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4.4.3设备物资中心负责采购的物资,在提货时应由设备物资中心负责验证,符合要求后将物资运往施工现场,并将验证资料交工地保管员,工地保管员对其进行二次验证,合格后入库、标识和保管。保存验证记录。
4.4.3机电设备及零部件在运至施工现场后,由项目部和采购/提供单位及业主共同开箱验证。
4.4。4特种劳保用品由采购单位在提货时进行验证,验证符合要求后将物资运往施工现场,并将验证资料交工地保管员,工地保管员会同有关人员对其进行二次验证,合格后入库、标识和保管。保存验证记录。
4。4。5行业规范规定和《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规定的必检物资由设备物资中心负责取样送检,检验结果未提交前不得使用该物资.
4。4。6在供方货源处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时,采购部门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的安排及产品放行方式。
4。4。7市场零星采购的主材,应在发票上注明生产厂家,所选的厂家应是经评审选定的合格供方。
4.4。8易燃易爆品、有害有毒品及化学危险品的采购执行《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和《爆炸物品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QSS/GC—D—03—2010
4.4.9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设备物资中心和二级单位综合部负责退货,需要降级使用必须经授权人批准,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10验证过程中产生的验证记录、资料及检验报告由设备物资中心和项目部分别保存。
4。5物资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5.1《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5.2《爆炸物品管理规定》
5。3《仓储管理办法》
5.4《记录控制程序》
5。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记录
6。1物资采购计划
6。2供方评价表
6。3产品验证资料和记录、检验报告
6.4物资收、发、存明细帐及相关凭证
6。5合格供方名录
供方评价/重新评价表
编号:
供方名称
产品种类
评
价
依
据
评
价
结
果
年 月 日
评价单位
参加评价人员
批准
批准人: 日期:
产品验证记录
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进货日期
数量
生产厂家
验
证
记
录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装箱单、发货单):
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必检物资的检验报告:
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验
证
结
论
及
签
名
验证结果:
项目经理: 保管员: 安全员:
年 月 日
四、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QSS/GC-D—04-2010)
批 准: 刘 雅 音
审 核: 王 尧
修 订: 徐 占 良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QSS/GC—D-04—2010
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1.目的
按控制计划和程序规定要求对产品安装各阶段进行检验或试验,向顾客提供合格的产品。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进货、过程和最终检验和试验。适用于产品的质量形成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
3.管理职责
3.1质检部负责产品的过程检验和试验。
3.2 工程部
3。2.1 负责编制、批准检验计划文件。
3。2.2 负责批准产品的例外发行。
3。2。3 负责处置质量争议。
3。3项目部负责原材料、外协件的进货检验和试验、过程巡检、以及成品半成品的入库检。
4.工作程序
由工程部制定检验计划文件,详细规定各项检验的方法/技术及接收标准.
4.1 进货检验
严格执行《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4.2 过程检验
4。2.1公司制定并执行《过程检验控制程序》,对产品安装过程的检验和试验进行控制。控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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