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支部微信群管理规定(试行)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支部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及时宣传、学习、落实各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机关党支部在职党员.3 要求3。1微信群名为机关党支部,管理人员为党支部学习委员,应加人员为机关党支部在职党员.3.2群成员一律实名制,命名规则为姓名+党小组名称。3.3 发布内容为各级党组织通知、学习资料和文件、学习心得体会。3.4 严禁发布上级和公司机密、敏感信息及负面信息.3。5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