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第三次修订坠床/跌倒风险评估与报告制度 1)各科护理站建立“患者坠床/跌倒风险评估登记表”,病人入院或转入24小时内由责任护士或主班对其进行坠床/跌倒评估,评估值0分为无跌倒/坠床危险,13小时分为跌倒/坠床一般危险,4分为跌倒/坠床高度风险。对于一般危险和高度危险的病人需记录在“患者坠床/跌倒风险评估登记本”上. 2)评估参照“住院患者跌倒/坠床风险评估与防范表”进行评估。 3)对于高危坠床/跌倒病人,每周评估一次并记录;病情变化(如意识、肢体活动改变)时,由责任护士或主班护士即刻评估并记录。 4)首次评分为高危坠床/跌倒病人,24h内汇报坠床/跌倒管理组,护士长指导护士加强病人管理,查看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上报护理部。 5)高危坠床/跌倒病人,责任护士或主班护士必须做好宣教工作,请患者家属在“住院患者坠床/跌倒风险评估与防范表告知栏内签字. 6)护理部定期检查科室对坠床/跌倒病人的风险评估情况及护理措施落实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7)当患者出院时,高危住院患者“坠床/跌倒风险评估与防范表”交护理部。 8)患者一旦发生坠床/跌倒,护理人员应立即报告医生,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并报告护士长,填写”护理缺陷及不良事件报告单”,24小时内上报护理部;护理部进行登记,并及时查看病人,指导实施护理措施,检查护理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