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一、简介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适应人群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三、职责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班组负责人对生产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四、工作程序4。1惩罚 4.1。1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1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
2、任人5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30元; 4.1。2同一班组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轻伤事故的,第二起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2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1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50元; 4.1。3发生一次两人以上轻伤事故的,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3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100元; 4.1。4因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而发生轻伤事故的,扣罚责任班组长300元;4。1.5发生生产性重伤一人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10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5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300元;扣罚事故班组安全员300元;扣罚分管领导1000元。4.2奖励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方
3、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
4、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部门、班组、个人; 4。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技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班组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五、附则5.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四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