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有建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标准1 为使既有建筑物的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有据可以,制定本标准.2 本标准使用范围为普通粘土砖、钢筋混凝土、钢等一种或几种建筑材料建造的,并已竣工的建筑物.适用于砖砌体结构不超过六层,钢筋混凝土结构不超过九层的建筑.3 术语3 检测与鉴定程序及项目3.1 检测与鉴定程序3。1.1 对既有建筑物的检测与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3。1.2 现场检测工作内容:工程概况的调查与现场踏勘,内容包括:结构形式、基础形式、墙体材料与砌筑方法、楼屋盖形式,工程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现场调查内容包括:鉴定建筑物的工程名称、委托鉴定单位名称、坐落地址、开竣工及
2、投入使用日期、房屋用途、使用现状、结构受荷、周围环境等。检测与鉴定必须明确房屋鉴定的原因。委托鉴定单位应向受委托单位提供以下文件:检测鉴定委托书,地质勘察报告,结构设计图纸或竣工图,结构维修、加固、改造记录、原材料检验结构、施工资料,并保证以上文件的有效性与真实性。3。1。3 委托方应积极配合检测鉴定单位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资料与现场必要的方便和条件,以便真实反映建筑物既有状况。3.1。4 完成检测与鉴定后,检测鉴定单位出具检测与鉴定报告.检测报告要求有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章。报告内容应明确检测方法与受检部位及检测数据,鉴定结果必须明确、具体,并应根据不同的结构状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如观察使
3、用、整改后使用、定期检查、继续观测等。对于要部分拆除或全部拆除的应有具体建议.3。2 构件检测3.2.1 应测量建筑物结构及构件的下列几何尺寸:1 结构的轴线尺寸及层高。2 对于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测量梁、柱、墙的截面尺寸及楼板厚.3 对于砖砌体,应测量承重墙的厚度及高度。4 对于刚构件,应测量梁、柱、支撑的截面尺寸及板件厚度,应测量不少于3个截面的尺寸,取其平均值为构件的实测尺寸.5 结构及构件的实测几何尺寸应与设计图纸核对,并绘制结构平面布置示意图。3.2。2 应检测结构构件的外观,详细记录构件外观的损伤和缺陷,包括外观有损伤和缺陷的构件的位置、数量、损伤和缺陷的情况,可采用图形、照片和文字
4、等方法记录构件的外观.3。2.3 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外观检测应包括:1 构件表面是否平整,是否有蜂窝麻面,是否疏松,是否有火烧痕迹,是否有裂缝。2 框架梁受压区混凝土是否压裂、压碎。3 框架柱混凝土是否压裂、压鼓或压碎。4 混凝土保护层因钢筋锈蚀而开裂、疏松、剥落的情况。3.2.4 砖砌体构件的外观检测应包括: 1 墙、柱粘土砖的风化程度. 2 砂浆的粉化程度。3 墙体、构造柱的裂缝、损伤情况.3。2。5 钢构件的外观检测应包括:1 锈蚀或其他损伤缺陷情况(如裂缝、锐角切口等),防锈(防水)涂层完好情况。2 连接焊缝缺陷情况(如夹渣、漏焊、咬边、未焊透及焊缝高度明显不足等)。3 梁、柱、支撑、屋
5、架的损伤情况。4 梁、柱、支撑的连接方式,屋架的支撑方式,以及主要连接部位节点板的焊接及螺栓连接情况(滑移、松动、漏栓、错位等)。5 构件的连接的面漆脱落(包括起鼓)面积。6 构件的截面平均锈蚀深度.3。2。6 应检测结构构件的挠度或倾斜度,可用目测或/和用吊锤进行检测;若有明显挠度或倾斜度,应采用激光或经纬仪或其他仪器进行定量检测.3。2。7 应检测建筑物四周散水、外墙角处的裂缝及门窗四角的裂缝.3。2。8 应检测结构构件的裂缝,检测内容应包括:有裂缝的构件所在的楼层和轴线位置,裂缝在构件上的位置,裂缝的形态,裂缝的长度,裂缝的宽度等。应绘制裂缝图,做详细记录,并分析判断产生裂缝的原因及对结
6、构可能的危害。3.2。9 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裂缝检测应包括:1 框架主梁、次梁和楼板跨中部位的弯曲受拉裂缝。2 框架主梁和次梁支座附近和集中荷载附近的剪切斜裂缝。3 梁、板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产生的裂缝。 4 由于温度、收缩产生的裂缝. 5 梁、柱、板因钢筋锈蚀产生的顺筋裂缝. 6 现浇楼板板面周边裂缝和板底裂缝,预制版的跨中横向裂缝和沿长度方向的纵向裂缝。 7 柱、墙的竖向、水平及斜裂缝.3.2.10 砌体构件的裂缝检测应包括:1 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墙体裂缝。2 门窗洞口处的裂缝。3 承重墙、柱的竖向裂缝、水平裂缝及斜向裂缝.4 支撑梁或屋架端部的墙由于局部受压产生的竖向裂缝。3。2。11
7、 应检测钢筋混凝土框架梁两端1。5倍梁高范围内和柱两端1。5倍柱截面高范围内的箍筋间距.检测要求的抽样数量为:在不同的检测单元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或外观检测有疑问的12榀框架,其中梁为46道(要求包括两面个方向的梁),柱为35根。3。2。12 应检测框架柱与填充墙之间的拉结筋的根数、长度与间距。3。3 材料强度检测3.3。1 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应检测混凝土碳化深度和混凝土强度及钢筋性能;对砖砌体结构,应检测砂浆强度与砖砌体强度或墙体抗压强度。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应按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01)的规定执行。2 芯样钻取、芯样试件制作及芯样抗压强度试验应按钻芯法检测
8、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88)的规定执行.3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应按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 03:88)的规定执行。4 对砖砌体结构,可采用回弹法、推出法或其他方法,按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3152000)的规定检测砂浆的强度和砌块的强度。5 在必要的情况下应对混凝土结构的配筋情况做细致检测,条件允许应对钢筋做试拉、试压、抗弯的试验。3。3.2 对钢结构构件,应检测钢材抗拉强度、高强螺栓力学性能、构件外观质量与损伤、结构变形、焊缝质量、涂装质量、构件性能实荷与结构动测等。1 钢材抗拉强度可采取表面硬度法或现场取样等方法测量。2 高
9、强螺栓力学性能可采取扭矩扳手、现场取样等方法测量。3 构件外观质量与损伤的测量包括构件表面损伤缺陷、连接焊缝缺陷、构件螺栓连接情况、环境侵蚀或火灾影响等损伤情况。4 结构构件变形与损伤的检测包括倾斜、挠度和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内容。5 焊缝内部缺陷可采取超声波探伤测量.6 钢构件涂装质量可采取涂装测厚仪测量.7 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刚度、抗裂性能、抗震性能可根据实荷检验与结构动测检验确定。4 结构安全性鉴定依据对既有建筑物的鉴定按不同结构类型应分别依据以下标准进行:1 砌体结构、木结构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14490危险房屋
10、鉴定标准JGJ125-9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200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2 钢结构建筑物结构安全鉴定依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14490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
11、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3-200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构分级GB11345198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1900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1 结构安全性分析5.1对既有砌体结构、木结构建筑的分析按以下几项内容进行:1 地基基础基础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倾斜等异常现象,是否满足承载力及构造要求.
12、2 主体结构1)、房屋整体:结构和布置合理性,结构形式与构件选型正确性,传力路线明确性。2)、构件变形与损伤:混凝土结构或构件是否发现裂缝宽度、挠度值等损伤超过规范允许值。3)、构件承载力:截面尺寸、强度等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是否符合验算后能够满足规范要求。4)、构件连接与构造:构件间连接方式正确性,是否存在松动变形或其他损伤;及连接构造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5)、圈梁构造:圈梁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截面尺寸、配筋及材料强度等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是否存在明显的异常现象。3 围护系统1)、屋面系统:是否有漏水、穿孔等异常现象2)、墙体及门窗:墙体表面是否风化、剥落,门窗完好情况。3)
13、、防水、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损坏情况.5.2对既有钢结构建筑的分析按以下几项内容进行:地基基础基础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倾斜等异常现象,是否满足承载力及构造要求.2、主体结构1)、房屋整体:结构和布置合理性,结构形式与构件选型正确性,传力路线明确性。2)、构件变形与损伤:钢构件是否发现挠度值、局部变形等损伤超过规范允许值.3)、构件承载力:截面尺寸、配筋及材料强度等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是否符合验算后能够满足规范要求.4)、构件连接与构造:构件间连接方式正确性,是否存在松动变形或其他损伤;构件长细比及连接构造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3、围护系统1)、屋面系统:是否有漏水、穿孔等异常现象2)、围
14、护墙体及门窗:围护墙体表面是否腐蚀,门窗完好情况.3)、防水、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损坏情况。6 结构安全性分析1 工业厂房评定结构布置和支撑布置、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评定为:A级 B级 C级 D级四个等级,等级标准详见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14490.2 民用建筑评定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评定为:ASU级BSU级 CSU级 DSU级四个等级,等级标准详见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3 危险性鉴定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围护系统评定:a级 b级 c级 d级四个等级,等级标准详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7 整改与处理意见1 针对建筑物结构性问题及非结构性缺陷的整改或处理。2 对楼屋面荷载的限制及其他.3 未经有关技术部门同意,业主不得自行变更使用条件和改变房屋结构受力体系。4 对建筑物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8 检测相关人员的规定批准: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公司检测业务和质量管理经验,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审核: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应至少具有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校对:具有大专以上文化,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鉴定: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较全面的检测理论及操作经验,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