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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_T 4632—2023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计规范.pdf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405451 上传时间:2023-09-18 格式:PDF 页数:25 大小:2.2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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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93.080.30 CCS Q 84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46322023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计规范 Design specifications for public information guidance system for urban rail transit 2023-08-03 发布 2023-09-03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构成.1 5 导向系统基本要求.2 6 导向要素设计通用要求.2 6.1 基本要求.2 6.2

2、信息内容.3 6.3 标志元素设计.3 6.4 线路、车站名称及出入口编号.4 7 位置标志.5 7.1 车站位置标志.5 7.2 出入口位置标志.5 7.3 客运服务设施位置标志.5 7.4 票务设施位置标志.6 7.5 站台站名标志.6 8 导向标志.7 8.1 公共服务设施导向标志.7 8.2 站外导向标志.7 8.3 乘车、换乘导向标志.8 8.4 车厢导向标志.9 8.5 出站导向标志.10 9 列车运行方向标志.11 10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图.11 11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图.11 12 信息索引标志.13 12.1 出入口信息索引标志.13 12.2 无障碍电梯位置索引标志.14

3、12.3 无障碍电梯专用信息索引标志.14 13 车站示意图.14 14 街区导向图.14 15 便携印刷品.14 16 标线.14 17 乘车导向线.14 18 运营时间.14 19 旅游信息图.15 20 安全标志.15 21 无障碍设施标志.15 22 可变标志.15 23 证实方法.16 附录 A(资料性)标志载体的基本规格.17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标准化技术委员

4、会归口。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计的原则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地铁、市域快轨、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5652020 图形符号 术语 GB/T 15566.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

5、1部分:总则 GB/T 15566.42020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GB/T 16900(所有部分)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GB/T 16903 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GB/T 17695 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 GB 1794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T 185742008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志 GB/T 20501.1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 第1部分:总则 GB/T 30240.2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2部分:交通 GB/T 31015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基于无障碍需求的设计

6、与设置原则 GB/T 38604.3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评价要求 第3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 GB/T 38654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规划设计指南(应列入参考文献)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652020、GB/T 18574200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构成 4.1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功能及乘车流程,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导向系统”)由以下相互关联的四个子系统构成:a)进站导向系统;b)乘车导向系统;c)换乘导向系统;d)出站导向系统。4.2 导向系统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a)位置标志;b)导向

7、标志;c)列车运行方向标志;d)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图;e)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图;f)信息索引标志;g)车站示意图;h)街区导向图;i)便携印刷品;j)标线;k)乘车导向线;l)运营时间;m)旅游信息图;n)安全标志;o)无障碍设施标志。5 导向系统基本要求 5.1 导向系统设计时应符合 GB/T 38654 中列出的因素,设置应符合 GB/T 15566.1 中规定的总体原则和要求。5.2 设计范围应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内部空间、列车车厢和车站适用范围内的室外空间。5.3 导向系统中表示相同含义的图形符号或文字说明应相同。5.4 在对系统内部导向的同时,应提供到达该系统及周边系统的信息。5.5 应

8、保证导向系统内信息的连续性、设置位置的规律性和导向内容的一致性,在系统内所有节点(包括路线上的分流点或汇合点等)应设置相应的导向要素,以对指示目的地及到达目的地最短或最适合的路线进行引导。5.6 导向系统各子系统间应合理衔接,并宜与其他导向系统衔接。5.7 各子系统中,同一地点和站名的标注应一致。5.8 各子系统应按照 GB/T 31015 的规定考虑无障碍的需求。6 导向要素设计通用要求 6.1 基本要求 6.1.1 导向要素的设计应符合 GB/T 20501.1 的要求。6.1.2 导向要素外观和所使用的导向信息元素应保持风格一致。不同导向要素应互相配合和补充,其信息内容应保持一致。6.1

9、.3 导向要素的尺寸应根据车站空间等要素协调设计;同一区域内同一类型标志高度和长度宜各自保持一致,当车站为大型换乘站、交通枢纽站(火车站、机场等)情况,标志牌尺寸和信息内容可进行等比例放大。同一区域中,同一导向要素的尺寸、设置方式和设置高度宜保持一致。6.1.4 导向要素的位置应根据其与周边空间环境及其他设施的关系确定,可与其他设施合并设置。6.1.5 重要位置的导向标志、位置标志宜独立设置。6.2 信息内容 6.2.1 信息内容的表达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符号。6.2.2 信息内容呈现应准确、简明。关键服务设施和设备的位置信息、关键节点和分岔处方向/方位信息应指示明确、清晰。6.2.3 信息内容

10、更换频率高或信息量较大时,宜采用电子显示屏作为载体形式;内容更换频率应保证乘客正常阅读需要。6.2.4 当信息内容的设置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增减、调换、更新。6.2.5 信息的运用应符合信息分类原则,不同类别的信息宜运用在不同类型的载体上。6.2.6 信息分级、标志组合及导向标志连续性要求应符合 GB/T 185742008 中 4.2 的相关规定。6.3 标志元素设计 6.3.1 图形符号 6.3.1.1 边长大于 10 mm 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0001.1、GB/T 10001.3、GB/T 10001.9、GB/T 10001.10的规定;边长为 3 mm10 mm 的

11、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7695 的规定。6.3.1.2 制定 GB/T 10001(所有部分)中未涉及的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6900(所有部分)及 GB/T 16903 的有关规定。6.3.1.3 使用带有方向性的图形符号时,应避免其方向与实际场景的方向相矛盾;当出现矛盾时,应采用该图形符号的镜像。6.3.2 文字 6.3.2.1 文字、数字应符合 GB/T 185742008 中 4.3.54.3.10 的规定。6.3.2.2 中文默认字间距为 0,车站名称在两、三字的情况下,字间距为 2 倍。6.3.2.3 英文翻译应遵守 GB/T 30240.2 的规定。英文的拼写、语

12、句、缩略语等应规范,具体内容应经所在城市市级政府外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使用。6.3.2.4 英文字母作为出入口编号使用,应大写并加粗,分隔符为标准字体。6.3.2.5 英文默认字距为 0;如有英文单词过长情况,宜采用缩写形式,特殊情况下宜进行分行设计。6.3.2.6 阿拉伯数字与线路标志色或出入口编号组合使用情况下应加粗。6.3.3 图形、文字的组合 6.3.3.1 组合标志中图形符号、箭头、文字、数字的尺寸应分别统一。6.3.3.2 方向符号与图形符号、文字组合使用时,在视觉上应是一个整体,并应与其他导向信息元素有明显区分。6.3.3.3 方向符号、图形符号、文字等与其衬底色应有足够的对比度

13、,细节及其相互关系应能在观察距离处清晰分辨。光线不足条件下,应保证有内置光源或足够的外部照明。6.3.3.4 单一信息组合采用居中设置方式。6.3.3.5 版面横向或纵向布置时,图形、文字的组合排列应符合 GB/T 185742008 中 4.3.154.3.20的规定。6.3.3.6 在同一标志中,同一重要级别信息应使用统一字体大小。6.3.3.7 标志中图形、分割线比例关系,宜符合附录 A 的要求,示例见图 1。6.3.3.8 标志中图形符号及文字、箭头的比例关系,宜符合附录 A 的要求。6.3.3.9 图形符号、文字与边框应留有适当间隙。图形符号和文字间距在必要时可在字宽方向进行压缩。图

14、1 图形符号及文字、箭头的比例关系示例 6.3.4 色彩 6.3.4.1 基础色 6.3.4.1.1 与进站、换乘相关的信息应采用白色,与出站相关的信息应采用黄色(C0 M18 Y94 K0,PANTONE 109C),导向标志牌底色应采用深蓝色(C100 M82 Y78 K66,PANTONE 5463C);含线路标志色的图形或规定的特定颜色的图形除外。6.3.4.1.2 站台站名标志、安全类标志等的中英文字体应使用黑、白色,不宜使用彩色字体。6.3.4.2 线路标志色 6.3.4.2.1 线路标志色应用于导向系统、地图系统、车辆时,单一线路应采用一种标志色;对有换乘关系的线路,其标志色的选

15、择应进行区别,避免相近色交叠。6.3.4.2.2 线路标志色的印刷色宜采用 CMYK 配色标准,在实际制作中宜对照 PANTONE 色卡进行校正;宜对线路标志色进行命名。6.4 线路、车站名称及出入口编号 6.4.1 线路名称 6.4.1.1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应采用阿拉伯数字编号;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阿拉伯数字和文字相结合。6.4.1.2 线路名称信息应包括线路编号、线路标志色、线路中英文信息。6.4.2 车站名称 6.4.2.1 城市轨道交通的车站中文名称应经所在城市市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以所在地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官方发布为准。6.4.2.2 车站名称的英文翻译拼写应经所在城市市级政府外事行政

16、主管部门核准,以所在地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官方发布为准。6.4.3 出入口编号 6.4.3.1 出入口应采用大写英文字母编号,以最接近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线为中心,结合指北针方向以最接近正西方的出入口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对各出入通道由 A 至 Z 进行字母顺序编号,如遇到“I”、“O”则越过去进行编号。当同一出入口通道有两个及以上出入口时,按照顺时针从离车站主体最近的通道开始,由附加数字“1”的顺序递增补充编号,例如:“A1、A2”。6.4.3.2 项目建设时预留未建的出入口,应预留编号。6.4.3.3 项目建设时预留的商业连接通道,原则上不设置编号。可根据协议或需求,设置相关标志。6.4.3.4

17、线路运营期间与商业连接的新通道,原则上不增设新的出入口编号。6.4.3.5 换乘车站出入口编号应按一座车站进行统一编号。6.4.3.6 后期建设的换乘车站出入口应在既有车站出入口编号基础上进行顺延编号。如既有车站出入口编号为 A、B、C、D,则新建换乘车站出入口在保持原有出入口编号,并遵循 6.4.3.1 规定的基础上,从 E、F、G顺序编号。如新建车站出入口与原出入口共用通道且并非预留出入口时,可对共用通道的原出入口遵循 6.4.3.1 的规定重新编号,例如按照 A1、A2、A3 形式编号;且每个编号仅对应一个出入口,不应出现重复。7 位置标志 7.1 车站位置标志 7.1.1 车站位置标志

18、宜设置在靠近道路一侧,易于乘客、车辆发现,应避开客流线路、地面建筑、景观遮挡等因素,相关示例见图 3。7.1.2 标志设计应考虑夜间、不良气候条件下的发光需求。7.1.3 标志应满足安装牢固,耐候性高,易于维护的要求。7.1.4 标志内容宜包括国家标准规定的地铁标志、地铁行业标志、车站名称、出入口编号等。7.2 出入口位置标志 7.2.1 应设置在车站出入口的醒目位置。7.2.2 标志内容应包括线路编号,线路标志色、中英文站名、出入口编号、国家标准规定的地铁标志等,相关示例见图 2。图2 标准站出入口位置标志示例 7.3 客运服务设施位置标志 客运服务设施位置标志一般包括服务中心、无障碍电梯等

19、,标志内容应包括图形符号或组合、中英文,周边信息等,相关示例见图3。图3 客运服务设施位置标志示例 7.4 票务设施位置标志 7.4.1 票务设施位置标志应设置在相应设施的上方或附近位置,包括但不限于售票处及自动售票、网络售票、其他售票方式及其他票务处理服务;标志内容一般由相关图形符号和中英文信息组成,相关示例见图 4。图4 售票处标志示例 7.4.2 检票设施位置标志应设置在乘客通往自动检票设备或人工检票口的通行区域的相应位置。7.4.3 检票设施位置标志信息内容应包括检票进站、禁止通行、检票出站图形符号和相应中英文信息,相关示例见图 5。图5 检票设施位置标志示例 7.5 站台站名标志 7

20、.5.1 站台站名标志应根据站台形式和结构设置在站台的上方、侧墙、立柱、站台门外立面上方等位置。7.5.2 站台站名标志的设置位置应能够使乘客透过车窗视读,标志底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 200 mm。7.5.3 站台站名标志信息内容应包括本站、下一站站名信息、线路标志色等,相关示例见图 6。图6 站台站名标志示例 8 导向标志 8.1 公共服务设施导向标志 8.1.1 卫生间、母婴室等导向标志应设置在乘客通往该设施的通行区域的相应位置。8.1.2 公共服务设施导向标志信息内容应包括箭头、图形符号,可包括文字注释,相关示例见图 7。图7 公共服务设施导向标志示例 8.2 站外导向标志 8.2.

21、1 站外导向标志信息宜设置在车站 500 m 范围内的主要道路交叉口,顺道路运行方向且无遮挡,不影响行人和交通;如车站范围内 100 m 内无道路交叉口,宜在道路运行方向增设,相关示例见图 8。8.2.2 站外导向标志信息内容应包括方向箭头、城市轨道交通标志,宜包括线路标志色及编号、中英文信息、距离说明、深色底色等,标注的距离车站中心以 50 m 为单位(例如 50 m、100 m、150 m 等),相关示例见图 9。8.2.3 站外导向标志宜独立设置(柱式标志),或与授权的路政设施合杆使用,标志底边缘距离地面不应小于 2 250 mm。8.2.4 公共服务机构、交通枢纽、各类院校、住宅区、大

22、型商业单位等客流密集场所或乘客主要出行目的地,应根据现场客流情况,在其出入口附近设置站外导向标志。8.2.5 标志应使用交通专用反光贴。图8 站外导向标志设置点位示意图 图9 站外导向标志示例 8.3 乘车、换乘导向标志 8.3.1 乘车导向标志应设置在车站出入口、通道、站厅及站台通行区域的相应位置,相关示例见图 10。8.3.2 换乘导向标志应设置在换乘站台、站厅通往目的站台通行区域的相应位置。8.3.3 当通行区域行程大于 20 m 时,或通道出现转折、分岔路口情况,宜重复设置,相关示例见图 11。8.3.4 标志应垂直于乘客行动方向,标志底边缘距离地面不低于 2 500 mm;设置高度达

23、不到要求的,高度不宜低于 2 250 mm,高敞空间情况下其设置高度可进行升高。图10 站台层换乘导向标志示例 图11 导向标志设置距离示例 8.3.5 设置在站台、非岛式或分离岛式站台车站的站厅付费区域的乘车导向标志应指示不同列车运行方向,非环线线路应指示列车运行终点站,相关示例见图 12,环线线路应指示列车运行下一站。可根据乘客实际需求情况补充指示途经的重要车站,如枢纽换乘站等。设置在换乘车站的乘车导向标志应指示不同线路方向。图12 站台层乘车导向标志示例 8.3.6 贴覆式导向标志主要包含立面贴覆式导向信息标志和地贴式导向标志,地贴式导向标志应满足防滑、耐磨的要求。8.4 车厢导向标志

24、8.4.1 车厢外标志 8.4.1.1 宜在车身外设置线路标志色色带,色带高度一般情况不小于 200 mm(特殊制式车辆除外),相关示意图见图 13。8.4.1.2 共线运营车辆应标明线路编号。当采用混跑共享列车时,车厢外侧宜采用可变导向标志标注行车方向。8.4.1.3 车头、车身宜标注行车方向,并宜采用可变导向标志。8.4.1.4 设置轮椅席的车门处外部,应设置无障碍标志。图13 车厢外线路标志色示意图 8.4.2 车厢内导向标志 8.4.2.1 车厢内导向标志宜包括线路图、中英文信息、服务监督电话、专座标志等,宜采用电子信息标志,到站、开关门画面动态切换。8.4.2.2 车厢内应设置城市轨

25、道交通线网图,每节车厢不宜少于 2 处。图面尺寸、比例、工艺可根据车厢类型进行调整。8.4.2.3 设置轮椅席的位置应设置无障碍标志。8.4.2.4 设置专用座席的位置应设置相关标志。8.5 出站导向标志 8.5.1 出站导向标志一般情况下设置在站厅层付费区、站台通往出入口的通行区域以及通道内的立面或悬挂于天花下方,便于引导乘客出站的区域。标志底边缘距离地面不低于 2 500 mm,特殊条件下不宜低于 2 250 mm,高敞空间中可适当升高。8.5.2 标志内容宜包括箭头符号、出入口编号、“出口”中英文信息等,标注如方向、周边重要道路、地标性建筑、景点、公共服务机构等信息,相关示例见图 14。

26、当出入口数量、周边信息较多时,宜采用电子屏显示。8.5.3 周边信息分级的一般原则:a)优先采用道路信息;b)公立医院、院校;c)公共服务机构;d)著名景点、地标性建筑等,原则上不宜体现商业单位。图14 站厅出站导向标志示例 8.5.4 当通行区域行程大于 20 m 时,可重复、连续设置出站导向标志。8.5.5 当出站导向标志设在站台时,仅表示出站,相关示例见图 15。图15 站台层出站导向标志示例 9 列车运行方向标志 9.1 列车运行方向标志应根据站台形式和结构设置在站台的侧墙、立柱、屏蔽门或站台底边缘上方等位置,同时满足站台和车厢内乘客视读需求,相关示例见图 16。9.2 列车运行方向标

27、志信息内容应包括行车方向箭头、本站站名、终点站站名、线路标志色、线路编号、站台门编号等,一般情况下可与线路图组合使用。图16 行车方向导向标志示例 10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图 10.1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图应包括所在城市所有投入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10.2 线网图中的各条线路应使用线路编号、标志色,并应在图例中说明图中所有线路的线路标志色等。10.3 线网图宜设置在综合资讯标志及轨道交通车站外、出入口内、通道、售票机(处)、站台、车厢等适当位置,也可单独设置。10.4 线网图宜显示各区市名称、其他公共交通站场等信息。11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图 11.1 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图标志宜设置在站台的侧墙、

28、立柱、屏蔽门处,站厅墙面(柱面)处,以及车厢内的立面等此类空间;标志中表示列车运行方向的箭头符号方向应与列车实际运行方向相一致。11.2 线路图中应凸显标志本站,换乘车站应区别于普通车站。11.3 线路图中各条线路应包括线路标志色、车站名称、行车方向、已驶过车站(灰色 C50 M40 Y40 K0,PANTONE 430C)等信息,相关示例见图 17。图17 行车方向线路图标志示例 11.4 站台上的线路图可与行车方向导向标志组合构成完整的导向系统,相关示例见图 18。图18 线路图和行车方向标志组合应用示意图 11.5 站台仅对应一个行车方向的,站厅相应位置宜设置对应的线路图。11.6 线路

29、图标志宜设置在站厅或站台墙面或柱面上。11.7 线路图标志由列车运行方向、列车途经车站名称和列车途经换乘线路名称等组成,相关示例见图19。图19 线路图标志示例 12 信息索引标志 12.1 出入口信息索引标志 出入口信息索引标志宜设置在出入口侧面,标志底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 200 mm,内容应包括出入口编号、车站名称、线路名称等,相关示例见图20。图20 出入口信息索引标志示例 12.2 无障碍电梯位置索引标志 无障碍垂直电梯位置索引标志宜设置在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一侧,标志底边缘距地高度不宜低于1 200 mm;标志内容应包括电梯和指北针、出入口、街区的位置关系。当车站有多部垂直电梯时

30、,可进行阿拉伯数字编号,并应用于所在车站相关标志中。12.3 无障碍电梯专用信息索引标志 无障碍电梯专用信息索引标志用以展示电梯可到达楼层的服务设施信息,宜设置在电梯入口一侧立面,标志底边缘距地高度不宜低于1 200 mm;标志内容宜包括电梯图形符号和文字注释、各楼层名称、位置专用标志色(C0 M75 Y100 K0,PANTONE 165C)“您在此”和服务设施信息等。13 车站示意图 13.1 车站示意图可设置在车站的站厅、站台综合资讯标志内,也可单独设置在其他适当位置。13.2 车站示意图应提供车站功能区域分布、服务设施分布、图例等信息。13.3 车站示意图应标注乘客的当前位置。13.4

31、 车站示意图应使用三维形式表现,图中信息与乘客所在位置的实际场景一致。13.5 通道换乘车站站层图中的视角宜体现当前乘客所处位置的车站视角。14 街区导向图 14.1 街区导向图站可设置在车站的站外、站厅、站台综合资讯标志内,可单独设置在其他等适当位置。14.2 街区导向图宜包括车站周边半径不小于 500 m 范围内各类主要公共信息,可根据车站周边情况适当调整范围。街区导向图包括主要道路、主要公共服务机构、著名景点、大型商场等、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工具换乘等重要信息,街区导向图涉及的图例及其信息应符合 GB/T 10001(所有部分)的要求。15 便携印刷品 应符合GB/T 15566.4202

32、0中6.3.10的规定。16 标线 应符合GB/T 15566.42020中6.3.11的规定。17 乘车导向线 应符合GB/T 15566.42020中6.3.12的规定。18 运营时间 18.1 宜在出入口侧面处设置本站、线路和换乘站首末车运营时间,标志底边缘距地高度一般不宜低于1 200 mm;标志内容宜包括时间表名称、线路名称和不同列车运行方向的首末车时间等,宜采用可变媒介形式呈现。18.2 换乘站、枢纽站等可在站内适当位置增设此标志。19 旅游信息图 19.1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宜设置旅游信息图。19.2 旅游信息图宜设置在在综合资讯标志内,也可单独设置在车站合适位置。19.3 旅游信

33、息图内容宜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周边景点名称、景点图片、所在站名称等。19.4 旅游信息图宜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电子可变标志。20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的设计应符合GB 2894中的相关规定,其中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应符合GB 17945的相关规定。相关示例见图21、图22。图21 禁止携带危险品标志示例 图22 安全线标志示例 21 无障碍设施标志 无障碍设施标志的设计应符合GB 50763中的相关规定。22 可变标志 根据需要,可在车站内、外及车厢设置可变标志:a)当采用可变标志动态显示导向信息时,其内容应清晰,其版面宜参照本文件要求;b)重要的导向要素,当其信息内容固定时,在媒介中的显示应保持稳定

34、不变;c)当一个屏幕中需要展示多幅画面时,画面变化频率宜不小于 30 s;d)电子部件应符合电气相关规范要求;e)交互式电子媒介的设置不应影响乘客的正常通行。23 证实方法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评价应遵循 GB/T 38604.3 的规定。A A 附录A (资料性)标志载体的基本规格 图A.1图A.6给出了城市轨道交通站外导向标志和悬吊式标志的基本规格。其中,悬吊式标志的长度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标志高度一般为300 mm,大型空间、高敞空间、地面入口等可进行调整;标志底边距离地面一般不低于2 500 mm,困难条件下不宜低于2 250 mm,高敞空间中设置高度可进行升高。图A.1 站外导向标志示例 图A.2 站外导向标志的立柱式、与交通标志合杆应用示例 图A.3 乘车、换乘导向标志基本规格 图A.4 出站导向标志基本规格 图A.5 车站出入口位置标志及标志局部规格 图A.6 行车方向标志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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