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为了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疫情的传播,我校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学校校长为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主抓学校传染病防控全面工作.2、学校防空工作巡查领导值班,当天全面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学校的整体工作负责。 3、各班主任必须对本班的全部学生进行早、午、晚体温三检, 卫生员作好记录,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及时上报。对教室进行通风、消毒,并作好记录。体检内容包括检查:体温、观察相貌、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等情况,发现失职将追究责任.同时班主任要做好宣传工作。 4、检查情况上报到总务处,不得敷衍塞责,如果发现漏报、谎报、瞒报,将追究责任。 5、学校的巡检领导,要做好督察工作,如因工作失职、失误, 将追究责任。 6、患病学生,病情未得到控制提前到校上课,造成传染病流行, 追究班主任责任。 7、学校未按要求上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流行,追究报告人及学校领导责任. 8、学校及班级、各功能室因消毒不到位,追究消毒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