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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互动探究
探究重点难点 知能优化提升
一、德意志帝国的特点及形成缘由
1.特点:带有深厚的封建残余和军国主义颜色。
2.缘由
(1)资本主义进展程度较低,资产阶级力气比较薄弱。
(2)接受自上而下的王朝战斗的方式实现统一,走上资本主义进展道路,人民群众没有经过革命的洗礼,民主化程度和意识比较薄弱。
(3)普鲁士王国担负了统一运动的领导任务,而它本身就有封建主义颜色和深厚的军国主义传统。
(4)接受武力的方式,通过统一战斗,走上资本主义进展道路,人的地位至高无上,人治颜色深厚。
例1 某中学一历史争辩小组对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进行争辩,有同学提出:“为什么说德意志帝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一种不彻底不完善的代议制?”对这一问题,有四位同学产生了争议,你认为最正确的回答是( )
A.甲:行政机构把握了立法机构
B.乙:皇帝和帝国宰相把握行政大权
C.丙:德意志通过王朝战斗完成统一
D.丁:联邦议会权力较大,帝国议会权力小
A
君主立宪是资产阶级民主的一种形式,其重要特征是法律至上,即议会(立法机构)权力超越国王(行政)。而德国皇帝大权独揽,可以解散议会,因此是不彻底不完善的代议制
√
B
此项说法正确,但包含于A项之中
×
C
此项是形成德国政体特点的缘由之一,而本题实际要求回答其表现
×
D
说法正确,但也只是A项的表现之一
×
A
1.按《德意志帝国宪法》规定,德国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两部分组成。其中对于帝国议会表述正确的是( )
A.其代表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B.其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是帝国的最高机构
C.其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对帝国皇帝负责
D.帝国内阁的产生须经帝国议会同意
解析 本题考查学问的再现力量。德国的帝国议会代表由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答案 A
2.“德意志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帝国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与帝国国会,有权签署和公布帝国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帝国军队由皇帝统率,军官由皇帝任命。”上述材料反映出《德意志帝国宪法》具有( )
A.人文主义颜色 B.专制主义颜色
C.民族主义颜色 D.民主主义颜色
解析 材料信息反映出德意志皇帝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从而说明白《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专制主义颜色。
答案 B
二、法国共和制与德国君主立宪制的比较
项目
法国共和制
德国君主立宪制
国家元首
总统
皇帝
元首产生方式
选举制(由议
会选出)
世袭制
元首任期
任期制(7年,
可连选连任)
终身制
元首权力
把握行政权
把握国家大权
政府首脑
(产生)
总统(议会选举)
宰相(皇帝任命)
议会权力
立法权和
总统制约
帝国议会的法案
要经皇帝批准
议会产生
选举
联邦议会不经选举
相同点
都建立了资产阶级代议制,
促进了资本主义进展
例2 德国1871年宪法和法国1875年宪法确立的议会民主政治的共同之处是( )
A.议会议员由普选产生 B.政府都对议会负责
C.元首可直接解散议会 D.议会都实行两院制
A
法国参议员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员由成年男子直接选出;德国联邦议会议员由各邦代表组成,帝国议会议员由成年男子选举产生
×
B
德国宰相(政府首脑)对皇帝负责
×
C
法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才可以解散众议院
×
D
法国议会由参众两院组成,德国议会分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
√
D
3.19世纪中叶,德国人自上而下地完成了法国人曾经“自下而上干的事”。这个“事”的实质是( )
A.建立君主立宪制国家
B.为资本主义经济的进展扫除障碍
C.反对封建专制制度
D.开拓海外殖民地
解析 这个“事”指德国统一,其实质是为资本主义经济的进展扫除障碍。
答案 B
4.19世纪70年月,德法两国相继颁布了新宪法。这两部宪法内容的共同之处是( )
A.国家元首独掌行政大权 B.国家元首对议会负责
C.国家元首任命内阁成员 D.议会完全行使立法权
解析 本题考查同学的比较分析力量。法国总统与内阁把握行政权,共同对议会负责;德国皇帝把握国家各项权力,议会只是名义上拥有立法权,皇帝有权召集或解散议会,不对议会负责。
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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