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有限公司自营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一、招标的原则1、公开原则在招投标过程中,应及时、真实、准确、充分、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2、公平原则在招投标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有公平均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3、公正原则在招投标活动中,对所有投标人要求的条件和获取的机会是相同的。禁止任何投标人以其特权或优势获得不公平的优待,使其他投标人蒙受不公正的损害。4、诚实信用原则招投标全过程,招标人、投标人都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二、招标的方式邀请招标是公司采用的招标方式。根据掌握的信息资料,向有能力执行的3个以上的特定的供方发
2、出投标邀请书,收到邀请书的单位才有资格参加投标。三、招标的范围本招标管理办法用于自营项目中造价大于1万元的分包和采购(小于等于1万元的由项目经理部完成)。1、工程专业/劳务工程分包(1)大于1万小于等于5万元的分包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分包,填写分包备案表报成本控制部、项目管理部备案;(2)大于5万小于等于10万的分包由项目经理部上报相关分包内容经项目管理部经理同意后,由项目经理部进行分包招标并填写分包备案表报成本控制部、项目管理部备案;(3)大于10万的分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程招标申请表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成本控制部按公司相关流程办理;2、建筑主要材料、设备、办公机具的采购(1)大于
3、1万小于等于5万元的采购由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填写采购备案表报成本控制部、项目管理部备案;(2)大于5万小于等于10万的采购由项目经理部上报相关采购内容经项目管理部经理同意后,由项目经理部进行采购并填写采购备案表报成本控制部、项目管理部备案;(3)大于10万的采购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程招标申请表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成本控制部按公司相关流程办理;3、禁止将分包、采购内容进行分割,逃避招标采购,一经发现,视情况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招标管理程序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招标的范围进行申请,流程如下:1、项目部按工程实际情况、工程进度,提前15日将相关资料上报项目
4、管理部.2、由项目管理部按公司相关流程执行。3、由项目管理部协助成本控制部编制招标文件,并发出招标邀请.4、由项目经理部协助公司项目管理部、成本控制部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和现场踏勘.5、开评标会议由项目管理部协助成本控制部对相关的投标单位进行开、评标.为防止哄抬价格或其它损害建设公司利益的现象发生,公司内部已编制招标控制价,但凡超出招标控制价的均作废标处理,对超过投标控制价50%的投标人,公司将取消其参与公司相关项目的投资资格。6、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如投标人过多时采用)中标候选单位的确定应本着合理低价为主要标准。当工期、质量、价格三项中有两项相同时应以第三项值针对建设公司利益较高者为推荐单位;三
5、项均不相同时以价格、工期、质量为排序进行比较,对建设公司利益性价比较高者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最少为2家,最多不应超过三家(三家单位参与投标时为2家,高于3家时最多推荐3家中标候选单位)。7、确定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单位时,应充分考虑建设公司利益与长远发展,对建设公司整体施工进行综合考虑(价格、工期、质量、施工地点、在建工程、施工能力、机械水平、技工人数等),在推荐的中标候选单位中确定1家或2家中标单位.8、发布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单位后,项目经理部及时发放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企业中标结果。做好招标收尾工作并筹备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工作。9、由公司项目合约部、法务部按中标通知书内容指导项目经理部与中标单位签订相关分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