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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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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 建立本企业安全监理责任制规章制度,在各级岗位职责中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并明确考核办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而各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为该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理工作只有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真正将目标分解到人、细化到人,才能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 一、 监理单位领导的安全监理责任 (一)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根据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 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 组织研究、解决在监理工作中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3) 负责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工作,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 负责组织和领导惯彻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及各项活动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二) 总经理 总经理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 在企业内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关于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领导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掌握公司的安全监理工作动态,对公司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把安全监理工作列入公司的主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和安全奖励保障退休和考核制度、奖惩规定,使安全监理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3) 确定公司的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运行和持续改进行决策,保证管理体系的实施所需必要资源的提供。 (4) 任命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批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颁布与修改。 (5) 负责组织建立、适时地持续改进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主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确保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6) 组织研究、解决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的最大问题. (三) 主管副总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安全监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开展安全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及对公司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监理责任及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3) 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情况、体系运行情况及改进需求,通过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沟通、传递及反馈。 (4) 领导组织安全监理部门对各咨询部、监理部和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督促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5) 具体组织安全监理系统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评比工作,组织学习推广安全监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6) 具体领导组织对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在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评比和考核工作,并根据评比和考核结果,按规定实施奖励和处罚。 (7) 负责追踪监理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安全监理方面的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定防止重复发生的预防措施。 (四) 经营副总经理 经营副总经理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 组织落实公司经营工作的安全监理责任,负责与外部相关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协议的签订。 (2) 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运行和持续改进在本部门进行贯彻和落实. (3) 做好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将相关对公司安全监理工作的信息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信息工作的上下传达;向相关方传递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方针、目标和体系建设情况。 (五) 其他副总经理 其他副总经理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 在自己负责范围内督促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2)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费、劳动保护护用品费、防暑降温等费用的规定,保证经费到位,专款专用. (3) 组织落实公司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责任,配合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的评比和考核工作,执行安全监理奖惩规定,保证奖惩资金的及时兑付和管理。 (4) 在与所属各部签订经济合同时,要明确安全监理工作方面职责. (六) 总工、副总工 总工、副总工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 从技术上把握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法规、技术规范、工艺标准的有效版本,对公司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 编制和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公司的《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 (3) 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日常运转工作;做好体系内审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并跟踪与验证各项纠正、预防措施。 (4) 收集各职能部门及各项项目监理部按照管理体系要求执行情况的记录,协助最高管理者做好管理评审工作。 (5) 为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提供技术支持. (6) 审查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转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7) 协助人力资源部门编制培训计划、实施岗前培训。 (七) 安全监理主管部门 安全监理主管部门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 负责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相关文件精神,并进行相关信息的搜集整理。 (2) 工程公司领导班子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决定,承担安全监理业务管理工作,并及时汇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3) 组织拟定、编写和修改公司关于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文件和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监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4) 组织对各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掌握安全监理情况,调查研究监理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 安全监理人员在巡视中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6) 负责各项目监理部与公司之间的协助与沟通;负责接受相关方的意见及投诉,并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回复。 (7) 指导各项目监理部开展对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性评价工作,制定公司的《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名录》,并出台《管理方案》。 (8)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组织或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二、项目监理部的安全责任 (一)项目总监、总监代表 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落实项目安全总监责任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承担安全监理责任。 (2) 明确各管理岗位、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和考核标准,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3)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本项目的《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风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 严格对进入现场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对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审查安全管理组织结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上岗情况。 (6)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各种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7) 审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审查对大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手续。 (8) 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9) 审查施工单位的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0) 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实施的设置以及施工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 审查对危险源项目如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塔吊、脚手架、拆除和爆破等专项方案及审批情况和需要提供的专家论证、审查的书面资料。 (12) 审查总包与建设方、总、分包单位的安全、消防、临时安全协议。 (13) 加强安全巡视,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 项目安全监理人员 项目安全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 宣传、贯彻国家及地方以及上级单位关于安全奖励工作的方针、政策、文件和要求。 (2) 制定项目监理部的年度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3) 根据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实施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 安全巡视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标准化执行情况,配合对脚手架搭设与各项防护措施方案的审定。 (5) 实施安全跟踪管理,组织定期安全巡视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 (6) 抽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情况,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证明、政府颁发的相应证书. (7)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8) 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 (三) 项目土建监理人员 项目土建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 在土建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监理指导书》,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2)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监理工作. (3) 对所监理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负安全巡视责任。对重点部位和特殊部位要跟踪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的实施。 (4) 在进行验收签字过程中,对四口、五临边、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重点工程和部位加强巡视和监督力度。 (四) 项目电气监理人员 项目电气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 在机电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监理指导书》,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2) 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暂时用电的电闸箱、电缆和其他用电设备等完好性否则,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巡视。 (3) 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电工,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临时安全。 (4) 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加强安全监理。从租赁、安装、设备自身资质把关,加强对全场协议签订、现场安全较低、产权单位的自检、设备完好性等方面做好监理. (五) 项目水暖监理人员 项目水暖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 在水暖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监理指导书》,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2) 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的消防泵、消防水箱、消防管线和竖管、水龙带等消防设备等完好性、有效性要加强安全巡视。 (3) 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本专业现场动火的安全监理工作,对电气焊工持上岗证、用火证和看火措施工作进行抽查,确保消防安全。 (六) 项目资料员 项目资料员专业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 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方案和安全措施等及时转给相关责任人并在处理完后及时归档。 (2)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发的会议纪要及时转给相关责任人并在处理完后及时归档. (3) 及时对其他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进行存档。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应做好以下几点: (1)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转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拒不停止设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 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犯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即将建设的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综合性技术文件,它既要体现建设工程的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又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对整个施工的全过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呼吁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塔吊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转向施工方案,工程监理单位对这些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在具体程序上,建设工程的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当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书面的建议,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1)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的组织结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的情况. (2)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7)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深圳雨季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8) 土方开挖工程。 (9) 拆除、爆破工程. (10)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协议书的签订情况。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1)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2)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3)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4) 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5) 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安全监理的从业要求和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只有明确了项目监理部各个岗位上监理人员的从业要求和法律责任,才能有的放矢地在各个岗位上配合合适的人选,并组成一个团结、高效、履约能力强的项目监理部。 一、 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安全监理的要求 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安全监理的要求 (1) 具有工程监理单位的条件,已取得监理资质证书。 (2)工程监理单位内部有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理责任制。 (3)工程监理单位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监理机构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监理知识。 (4)对已完成或在监理项目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未负有重要责任。 (5)经理人员应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方针、政策等。 (6)已配备实施安全监理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如车辆、通讯器材、摄录像机、照相机、计算机等。 (7)已配备实施安全监理所需的安全检测工具,如检查几何尺寸的卷尺、经纬仪、水准仪、卡尺、塞尺;检查受力状态的传感器、拉力器、力矩扳手;检查电器的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压电流表、漏电测试仪等;检查测量噪声的声级机;检查测量风速的手持式风速仪。 二、监理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的要求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掌握一定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同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监理工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为: (1) 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结构知识。 (2) 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3) 良好的品德。 (4) 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一) 总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除了应具备基本素质要求外,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 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3) 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5)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6)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 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2.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 能有效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各种制度和操作规程。 (4) 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使用。 (5) 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建设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6)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7)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 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要求 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除了应具备基本素质要求外,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 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1) 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 连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3) 了解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4) 了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的内容。 (5) 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6) 了解过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2)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3) 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企业安全资金的投入与使用. (4) 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专项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5)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 监理员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要求 监理员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除了应具备基本素质要求以外,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 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2)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3)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5)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1)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 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 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4) 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行为。 (5)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隐患和事故。 3. 监理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熟练的安全监理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实事求是、科学的工作作风。 (2) 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3) 具有独立处理安全技术,进行安全管理的能力。 (4) 熟悉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 (5) 掌握合同管理的能力。 (6) 掌握规避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的能力. (四) 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特别是新的安全管理理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的提出和制定,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了解现代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适应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注册监理工程师每年都要接受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可采取多种不同的方式,如脱产学习、集中授课、参加培训班、参加研讨会(班),撰写专业论文等。 三、 监理工程师和贯彻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监 理 单 位 安 全 责 任 制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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