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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划(清湖湿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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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监理甲级(水建监资19970028) 水保监测甲级(水保监资 042) 招标代理甲级(甲A440300150034) 工程咨询乙级(工咨乙103252500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类水利2005001) 深圳市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 监 理 规 划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报告名称:深圳市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监理规划 建设单位:深圳市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编制单位: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审定: 审查: 校核:周安全、李建丰 编制:曾小彬、方 亮、周安全、张 亮 目 录 1总则 6 1。1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6 1.1。1工程概况 6 1.1。2自然条件及外部环境 6 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9 1.3工程项目组织 13 1.4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13 1.5监理依据 13 1。5.1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 13 1。5.2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规范及标准 14 1。5。3合同 15 1。5。4有关主管机关批文 16 1.6监理组织 16 1。6。1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计划 17 1。6。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8 1。6。3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9 1.6.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19 1。6.5监理员的岗位职责 21 1.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22 1。7。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22 1。7.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22 1.7.3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29 1。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30 1。8.1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30 1。8.2监理工作主要制度 30 1.8.3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32 1.9、监理人员守则 33 2工程质量控制 34 2。1质量控制原则 34 2.2质量控制目标 35 2.3质量控制的内容 35 2.4质量控制的措施 40 2.4。1质量控制措施 40 2.4.2质量控制要点与难点 42 3工程进度控制 43 3.1进度控制的原则 43 3。2进度控制的目标 43 3.3进度控制的内容 44 3。4进度控制的措施 45 4工程投资控制 46 4.1投资控制的原则 46 4。2投资控制的目标 47 4.2投资控制的内容 47 4.4投资控制的措施 48 4.4。1 工程计量 48 4.4。2付款申请和审查 49 4。4.3预付款支付 50 4。4。4工程价款月支付 50 4。4。5工程变更支付 51 4.4.6完工支付 51 4.4.7最终支付 51 4。4。8施工合同解除后的支付 52 4。4.9价格调整 53 5合同管理 53 5.1变更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 53 5.2违约事件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 54 5。3索赔的处理程序和监理工作方法 55 5.4担保与保险的审核和查验 56 5.5争议的调解原则、方法与程序 58 5.6清场与撤离的监理工作内容 58 6协调 58 6。1监理部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 58 6。2协调工作的原则与方法 61 7工程验收与移交 63 8保修期监理 63 8。1工程保修期的起算、终止和延长 63 8。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64 9信息管理 64 10监理设施 67 1总则 1.1工程项目基本概况 1.1.1工程概况 深圳市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是深圳市重要的江河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的观澜街道办。 清湖人工湿地公园位于观澜河中游,与机荷高速公路垂直立体交叉。清湖人工湿地公园扩建工程综合程度较高,主要包括湿地污水深度处理部分、水质改善部分、景观园林部分、电气部分。其中湿地污水深度处理是将龙华污水处理厂一期尾水经过系统处理后(生态氧化池、配水井、垂直流入人工湿地、接触消毒池、表面流入人工湿地),主要水质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标准后,排入观澜河. 1。1.2自然条件及外部环境 (1)本工程气象、水文条件 工程所在区域属南亚热带气候,气候暖和温润雨量充沛,多年平均气温22.4℃,夏季最高气温38。7℃,冬季最低气温1。4℃.多年平均降雨量1944mm,年平均降雨日为150天,其中大于20mm降雨天数为34天,主要集中于汛期。年平均湿度为79%。7~9月为台风季节。全区常年盛行风向为东南和东北,夏季盛行东南和西南风。 本工程的配套建筑物的抗震设计为7度地震烈度。 (2)工程地质条件 工程区域年平均降雨量1800-2000MM,地下水主要受大气降雨的影响,地下水类型以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为主。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含水层为砂土层,主要受大气降水和河水的影响,水位随之变化而变化,并向河流排泄或补给底部基岩裂隙含水层.基岩裂隙水主要分布在风化岩层中,由大气降雨和孔隙水补给,富水性取决于基岩裂隙的发育程度。 (3)工程对外交通、用水、用电条件 本工程位于观澜河中游、机荷高速公路附近,红线面积为4。67万平方米。本工程周围现状为菜地和杂草地,周围干道如机荷高速公路、环观南路、大和路、梅龙路、观澜大道均可相互连接,交通便利。 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可就近引接市政自来水管网取水,用电经供电部门批准从附近电网接入。 1。2工程项目主要目标 深圳市龙华新区清湖人工湿地公园扩建建成后,以满足观澜河二级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本工程只有一个施工标段。工程项目总概算4954万元人民币,总工期为28个月.主要工程内容及主要工程量见下表: 主要施工内容统计表 序号 范 围 主要施工内容 1 鼓风机房 建筑占地面积171.55m2,建筑高度8。45m,框架结构。 2 生态氧化池 钢筋混凝土结构 3 接触消毒池 钢筋混凝土结构 4 配水井、提升泵站 钢筋混凝土结构 5 流量计井 钢筋混凝土结构 6 水处理系统 各管材、管径安装,回填料 7 景观、园林 栈道、绿化、景石等 8 电气、设备安装 鼓风机、提升泵、配电柜、视频监控等 1。3工程项目组织 主管部门:深圳市水务局 建设单位: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质量监督机构: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设计单位:深圳市水利规划设计院 承建单位: 监理单位: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1。4监理工程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监理工作范围为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监理单位在签定监理合同后开展监理工作,在项目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在施工阶段作好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监控、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协调工作,并处理监理任务范围内全部索赔与结算,以及其它相关事宜. 1.5监理依据 1.5.1国家及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8)《深圳经济特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9)《深圳市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10)《深圳市城建档案法规文件汇编》 (11)《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12)《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13)《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 (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15)《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5。2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规范及标准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2)《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5—2010) (3)《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 (4)《水工砼施工规范》(SDJ207-82) (5)《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SDJ249-88) (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1-2002) (8)《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DL/T5018—94)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0)《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119-2001) (1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划分及验评标准》 (18)《水利水电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程》SL223-1996 (19)《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表格》 (20)《深圳市建设工程监理统一用表》 (21) (2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SL——1999) (2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DL/T5099—1999) (24) (25)《水电水利工程测量规范》DL/T5173-2003 1。5.3合同 (1)《深圳市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2)《深圳市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3)招投标文件 (4)经建设、监理单位审定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及说明文件、设计单位所作的关于本工程的设计变更、补充通知等书面文件. (5)深圳市清湖人工湿地扩建工程其它合同。 1.5。4有关主管机关批文 (1)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要求及有关文件. (2)建设单位下发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 (3)本工程相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1.6监理组织 本工程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主要有湿地污水深度处理、湿地景观、水质改善、管道等项目,监理组织机构配总监理工程一名. 1.6。1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备计划 序号 姓名 担 任 职 务 专业/技术职称 证书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55 1.6。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建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建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设计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建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1.6.3副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副总监理工程师; a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b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c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d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e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1.6。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1)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质量监理的实施细则。 (2)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计划、申请、证明、单据、变更、资料、报告等。 (3)协调承建单位的工作,核准详细的施工计划,核准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已给予承建单位所有必要的指令,并获得认可。 (4)协助承建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5)审核进场材料的质检报告。 (6)审核有关材料、构件的试验报告。 (7)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的要求,经过试验能否达到正常的功能。 (8)参与分项(部)、单位、单项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9)办理工程质量有关签证(总监或副总监核签)。 (10)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1)提出对工程支付签署质检和计量方面的意见。 (12)按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作情况。 (13)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监或副总监提交质量动态报告. (14)正确、详细填写监理日记。 (15)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进度控制的实施细则。 (16)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17)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停工签证. (18)办理工程变更的签证。 (19)检查有关的工程情况,掌握工程现状,及时发现和预测工程问题,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20)协助组织现场协调会。 (21)参与或组织有关工程会议并做好会前准备。 (22)负责现场安全、防火检查。 (23)负责工程进度的检查分析和动态管理. (24)建立现场进度控制管理日志。 (25)负责进场材料、构件、半成品、机械设备等的质量检查。 1.6.5监理员的岗位职责 (1)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交办的任务。 (2)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监督承建单位执行施工程序。 (3)审查承建单位的开工申请、质量验收单,确认中间交工证书和对每道工序的质量验收检查。 (4)完成规定的抽检试验,对承建单位的有关试验材料实行见证送检。 (5)负责工程计量,对承建单位施工发生的实物工程量进行量测,并予以确认. (6)准备工地会议有关资料,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7)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1。7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7.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开工项目的设计图纸提供供 进场材料的质量检验 核实承建单位质保体系 建设单位提供条件检查 进场施工设备的检查 检查落实施工条件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组织人员及设备 测量、试验资质 审查分包单位 组织设计交底 组织测量控制网点移交 工程开工下达开工令 1。7.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1)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质量标准 意见或建议 建筑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检验合格 分包 自营 分包商选择 其他资源投入 干扰因素 工程进展 支付计量申报 单元、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跟踪监理 信息反馈 承建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施工实施 分包商资质审查 施工准备查验合格 施工措施计划及施工工艺审议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措施计划 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设计文件签发 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 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图纸提供或设计变更 (2)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流程 原材料、构配件及 原材料、构配件及 承建单位填报“建筑材料报验单”“进场设备报验单” 设备不能进入现场承建单位填报“建筑材料报验” “进场设备报验单” 设备可以进入现场 监理工程师 对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质量预控 签认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 同意 签认:同左 不同意 签认“建筑材料报验单” “进场设备报验单” 监理单位现场检验质量 承建单位在指定部位使用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承建单位 严重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 按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监理单位参加 质量事故 承建单位填“质量事故报告单” 设计单位制定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 承建单位进行质量事故处理 监理单位签认“工地指令” 监理单位检查质量事故技术处理结果 (4)工程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审核年季月周计划 审核资源配置计划 审批施工措施计划 计划实施 进度计划分析与调整 统计表报 协助建设单位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 设计供图计划 资金供应计划 审批实施性施工总进度计划 采购计划 合同进度控制总目标 (5)工程合同费用控制工作程序 合同工程费用控制目标 审核分年分项工程合同支付资金计划 合同工程费用支付控制 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费用计划 工程费用分析与调整 报表、报告 质量检验合格后,审签月工程计量支付 审批预付款支付 审批计量单价费率 审核索赔申请处理索赔 工程完工结算及合同终止后支付 审查工程变更,审签工程变更计量支付 (6)索赔处理程序工作框图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 递交索赔意向书后规定时间内或监理单位同意的其他时间内 提交调解评审或仲裁 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双方是否接受 监理单位作出最终决定 索赔结束 监理单位发出索赔指令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谈判是否达成一致意见 监理单位与施工承建单位协商 监理单位组织承建、建设单位谈判 监理单位审核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施工承建单位正式提出索赔文件 监理单位建档、调查核实 施工承建单位提出索赔意向 索赔事件发生 监理部详细记录事件过程影响范围 (7)工程变更程序 1、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 单独或共同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不同意 2、监理单位审核 3、按原设计施工 同意 不同意 4、建设单位审批 同意 5、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图纸及提交工程量及价格估算 6、工程变更10万元以内 工程变更10万元以上 不同意 审计局现场查看 同意 7、监理单位签发工程变更指令 8、承建单位填报工程变更工程量统计及计算表 不同意 9、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工程变更工程量统计及计算表 10、承建单位按建设单位审批工程量提交变更报价 11、监理(建设) 不同意或需协商 单位审查变更报价 12、建设单位确认 不同意或需协商 并上报审计专业局 1.7.3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接受、收集工程质量信息 调查工程质量信息的真实性,取证等 通知责任人对工程进行保修处理 对保修工程进行监理 验收保修工程 办理保修相关手续 Y N 同意 不同意 1.8监理工作主要方法和主要制度 1.8.1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1)现场记录。监理部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2)发布文件。监理部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旁站监理.监理部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4)巡视检验。监理部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平行检测.监理部在承建单位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建单位的检测结果。 (6)协调。监理部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1。8.2监理工作主要制度 为使本项目监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建立如下主要工作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部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建单位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建单位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部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部确认。未经监理部签证的付款申请,建设单位不应支付。 (5)会议制度。监理部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的负责人联合主持. 2)监理例会。监理部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部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部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6)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监理部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建设单位报告,并指示承建单位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7)工作报告制度。监理部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8)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建单位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部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 1.9、监理人员守则 (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 (3)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 (4)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5)除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承建单位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7)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 (8)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2工程质量控制 2。1质量控制原则 监理部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重点抓好施工准备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验收质量控制等三个环节。总监理工程师对每个阶段的质量控制做出相应的部署,制定和明确质量控制的目标及任务,做到事前制定控制目标,中间检查、督导落实情况,事后检查控制效果,进行总结,使之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过程中,始终遵循以下几点基本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 (3)坚持以预防、预控为主; (4)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5)强调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及事后控制,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 (7)强调事后控制,坚持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移交制度。 2.2质量控制目标 监督工程承建单位严格按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施工和验收规范、规程、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力争达到市或行业优质工程标准。 2。3质量控制的内容 (1)监理部应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并在监理工作过程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2)监理部应监督承建单位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3)监理部应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施工合同约定,对所有施工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工法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4)监理部应按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核查承建单位现场检验设施、人员、技术条件等情况。 (5)监理部应对承建单位从事施工、安全、质检、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操作等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和认可.对不称职或违章、违规人员,可要求承建单位暂停或禁止其在本工程中工作。 (6)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控制: 1)对于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监理部应监督承建单位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应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2)对于承建单位采购的工程设备,监理部应参加工程设备的交货验收;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设备,监理部应会同承建单位参加交货验收。 3)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督促承建单位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 4)监理部如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有异议时,可指示承建单位进行重新检验;必要时,监理部应进行平行检测. 5)监理部发现承建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对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进行检验,应及时指示承建单位补做检验;若承建单位未按监理部的指示进行补验,监理部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自行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承建单位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 6)监理部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承建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时,应指示承建单位立即整改。 (7)施工设备的检查控制: 1)监理部应督促承建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保证施工设备按计划及时进场,并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评定和认可。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投入使用,并应要求承建单位及时撤换。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应督促承建单位对施工设备及时进行补充、维修、维护,满足施工需要. 2)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承建单位应提供该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以及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检修合格证,经监理部认可,方可进场。 3)监理部若发现承建单位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时,应及时要求承建单位增加或撤换。 (8)监理部应审批承建单位制定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图的施测方案,并对承建单位施测过程进行监督,对测量成果进行签认,或参加联合测量,共同签认测量结果。监理部应对承建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实施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抽样复测或与承建单位进行联合测量。 (9)监理部应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工艺参数试验方案,对现场试验实施监督,审核试验结果和结论,并监督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工法进行施工. (10)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监理部应督促承建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对工程所有部位和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进行自检,并按规定向监理部提交相关资料. 2)监理部应采用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对材料、构配件、试样等进行抽检的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应及时对承建单位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工法以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出调整、制止、整顿直至暂停施工的指示。 3)监理部应严格旁站监理工作,特别注重对重要、关键等部位的质量控制. 4)单元工程(或工序)未经监理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承建单位不得开始下一单元工程(或工序)的施工。 5)监理部发现由于承建单位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以及施工设备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造成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建单位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必要时,责令其停工整改. 6)监理部发现施工环境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应指示承建单位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停工整改。 7)监理部应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措施或遗留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和拍照,保存好照片或音像片等相关资料。 8)监理部应参加工程设备供货人组织的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承建单位按照工程设备供货人提供的安装指导书进行工程设备的安装。 9)监理部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设备启动程序并监督承建单位进行设备启动与调试工作。 (11)工程质量检验控制: 1)承建单位应首先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未经承建单位自检或自检不合格、自检资料不完善的单元工程(或工序),监理部有权拒绝检验。 2)监理部对承建单位经自检合格后报验的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予签认。 3)监理部可采用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建单位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建单位检测数量的3 %,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 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建单位检测数量的5 %;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 组。平行检测工作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4)工程完工后需覆盖的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应经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 5)在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监理部应督促承建单位按规定进行设备性能试验,其后应提交设备操作和维修手册。 (12)工程质量评定。监理部应监督承建单位真实、齐全、完善、规范地填写质量评定表。承建单位应按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自评。监理部应对承建单位的工程质量等级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监理部应按规定参与工程项目外观质量评定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工作。 (13)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建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提交事故报告。监理部在向建设单位报告的同时,指示承建单位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做好相应记录。 2)监理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参与处理意见等工作。 3)监理部应指示承建单位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理。经监理部检验合格后,承建单位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2.4质量控制的措施 2。4。1质量控制措施 采取综合措施与监理工作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内容密不可分。 我们拟采用如下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1)针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监理部专门制定了质量管理组织架构,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详见第一章。 2)监理部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ISO9001、ISO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从而抓好质量控制。 3)督促承建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其发挥作用并正常运转。在目前建筑市场情况下,监理部必须深入承建单位内部,调查其机构情况,对影响到质量目标实现的不合理架构必须提前指出,坚决予以整改.要求总承建单位对本工程实行质量检查控制点制度,设置质量检查控制点,没有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监理将要求该承建单位返工并重新进行检查验收,最后达到监理质量标准为目的. (2)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 1)监理部可通过网络等手段了解相关信息资源,保证监理部所用的规范规程等为最新有效版本; 2)组织图纸会审:工程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不得开工; 3)严格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4)对承建单位、材料供货商等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5)管理工程设计变更和洽商:来自设计院的变更,必须经过监理认可后方可执行。来自承建单位的洽商,必须经过监理部同意后方可与建设单位、设计院联系解决; 6)对使用的材料严格把好技术关。订货方(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将选定的供货商等资料书面报给监理,监理对供货商的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及为达到货物要求质量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进行审查,经过审查通过确认样品并封样,材料进入现场后,按照样品进行核对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进场必须附有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或试(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按照质检站规定进行有见证送检或抽样复检; 7)承建单位必须搞好技术交底工作。经常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交底情况,对重要工序必须旁听承建单位技术交底过程。对于不认真进行交底工作的承建单位,不允许施工; 8)对重要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9)对容易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工序或部位,监理部提前召开研讨会,研究解决的方法,以期防患于未然。 (3)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 1)制定质量控制奖罚制度,奖优罚劣,提高存在问题整改的及时性、效益性观念,形成人人重视质量的氛围; 2)实行符合合同及规范质量要求的工程款支付制度。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施工合同及规范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4)质量控制的合同措施 1)在《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并建议分解到各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等级。 2)要求承建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制定质量目标分解表,承建单位自定的质量标准应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前提下,全面符合合同条件技术规范的要求。此项分解措施应报监理及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 2。4.2质量控制要点与难点 (1)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查 2)施工测量及检测 3)翻板闸工程 4)围堰、堤防工程 5)污水深度处理工程 6)湿地景观和观景桥 7)材料、设备进场及使用 8)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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