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毕
业
鉴
定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学校(盖章)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中
毕业生登记表
县、 市
毕业学校
班 级
姓 名
学 号
年 月 日 填
填 表 说 明
1、本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任意涂改,填写前,学校应将本表各栏项目向本人解释清楚。
2、本表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明“不清”或“不详",并注明原因。如无该项目情况应写“无".
3、如有其他问题,本表项目未能包括,而本人认为需要说明时,可以另纸附上.
4、“学科成绩”栏中“补考成绩”只填写“及格”、“不及格”.
5、关于学生“家庭出身”问题,按照中共中央中发(1979)5号文件和中央组织部(78)组通字6号通知的规定填写。
6、“家庭经济状况及主要经济来源”系指出在一起生活的家庭成员,凡有收入的均应填写.
7、“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父、母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是指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社会关系。
8、“担任什么社会工作”,系指学生在高中期间在班、校或共青团、学生会内担任的社会工作。
9、“特长”是指学生在科技、文艺、体育等方面的特长.
什么时间担任什么社会工作
有
何
特
长
何时评为哪一级三好学生
省学业
水平考试成绩
科目
语文
数学
外语
化学
物理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正考
补考
市学业
水平考查成绩
科目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社会实践
社区服务
研究性学习
物理实验操作
化学实验操作
生物实验操作
成绩
高中三年累计学分: 分,其中必修学分 分(含研究性学习 分,社会服务 分,社会实践 分):选修学分 分(含选修Ⅱ学分 分)。
高中综
合素质
评价
项目
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
学习能力
交流与合作
运动与健康
审美与表现
等第
自我鉴定
签字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曾 用 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贯
家庭住址
现在
何时何地加入共青团、中国共产党
介绍人姓名
及工作单位
家庭经济状况及主要经济来源
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何时撤销
本人简历(自入小学起填写)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校学习
证明人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姓名
称呼
政治面貌
现在何部门工作
与本人
关系如何
备注
直系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无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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