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营智慧环保整体技术规划设计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需求东营市“智慧环保”整体技术规划设计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监管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切实解决重点区域、流域重大环境管理问题,改善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实施东营智慧环保建设已是当前环保信息化发展的主要方向,也是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全面加强我市环境监管水平,适应新形势下环境管理工作量化考核需求的重
2、要举措,对全面提升环境公众服务能力水平,建立立体环境监管体系,构建环境保护大格局,打好水气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生态美丽幸福东营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市虽然已经完成空气质量、污染源监控系统、移动执法系统等部分环境监管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但仍存在环境监管不能有效统一,环境污染不能实时有效的监测监控,各环保职能行业监管部门各自为战,信息沟通不到位,指挥调度时效性差等不足,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的提升。因此围绕东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依托市政务云平台,实现对全市主要环境质量要素、污染排放要素和环境风险要素的全面感知、动态监控、科学预测和靶向治理,建成“天空地”一体化环境质量监控
3、预警系统,形成全天候、大范围、立体化的监测能力,实现在GIS地图上基于位置的监测数据和视频的实时调用和动态展示,对污染源进行快速、精准定位,建成多模式集合数值预报系统,实现全国、山东省、东营市等多尺度未来7天空气质量及各项污染物的数值预报,为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提供支持。建立并形成监控预警、综合分析、决策评估、网络化管理、应急指挥、公众服务等六大服务功能。结合东营城市发展实际以及近两年智慧东营建设工作,制定东营市“智慧环保”整体技术规划设计方案,为进一步推动东营智慧环保建设提供指导。1.2主要任务(1)开展全市环保信息化和需要接入环保信息系统的其他相关信息化系统现状的全面调查、整合与全面应用的分
4、析。全面收集我市环保信息和相关信息化系统相关数据资料,辅以资料收集、调查表、座谈等方式,开展对东营市环保信息化和需要接入环保信息系统的其他相关信息化系统工作的现状调研,掌握数据整合、应用支撑和不同系统融合可行性情况,形成东营市“智慧环保”整体技术规划设计方案调研报告。(2)立足国内外智慧环保发展现状和趋势,结合东营市环境保护工作现状、东营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及智慧环保实际需求,编制东营市“智慧环保”整体技术规划设计方案。(3)开展东营市智慧环保建设规划研究,在此基础上,还需进一步梳理和细化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开展全市区域范围智慧环保的总体框架设计和架构设计,包括5个县区和2个经济开发区以及市级和
5、县级行业环境监管部门智慧环保规划设计,提出3-5年的智慧环保整体技术架构规划设计方案,形成支撑未来3-5年智慧环保建设的实用性指导文件。二、项目规划编制要求2.1项目规划编制要求以东营市环保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新技术,落实国家、省、市对环保信息化的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东营市“智慧环保”整体技术规划设计方案以及初步的投资概算说明,为智慧环保建设提供详细的技术指引。 (1)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东营市环保信息化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实际需求,开展对东营市环保信息化和需要接入环保信息系统的其他相关信息化系统工作的现状调研,掌握数据整合、应用支撑和不同系
6、统融合可行性情况,提出符合东营发展实际的智慧环保建设思路和规划。(2)详细论证国内外环保信息化工作(特别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新技术的应用)的成功案例,总结吸取其中的有益经验,为东营市智慧环保信息化建设提供借鉴。(3)依托市政务云平台,为智慧环保基础运行环境的建设提供技术指引;同时,结合物联网技术,实现从物联网设备的数据采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全过程的技术验证,完成技术架构设计。(4)完成大数据管理平台架构设计;结合大数据应用技术,实现数据分析、数据搜索、智能预测等服务技术验证,完成统一支撑服务平台技术架构设计。(5)完成环保应用系统、综合信息服务门户的技术架构设计。2.2服务质
7、量要求(1)围绕智慧数据的整合与全面应用的情况,理解和充分掌握东营市环保信息化工作现状及不足。全面调查东营市环境保护信息化工作现状及需求,了解并掌握东营市环境保护信息化工作的现状以及综合需求,分析东营市环境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应的信息化管理情况,数据整合、应用支撑和融合可行性情况,充分掌握东营环境管理工作中信息化管理的不足。(2)研究分析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等先进科学技术在环境保护信息化中的应用基础和实现方式,进一步创新信息化建设思路,为东营智慧环保建设引入适时的信息化技术。总结梳理和统筹规划智慧环保的总体框架技术方案。(3)针对东营市智慧环保建设总体框架建设要求,提出科学
8、详实的规划设计,为东营智慧环保建设的实际应用提供技术指引。研究并提出智慧数据的整合与全面应用的整体技术方案,为我市智慧环保建设与应用管理构建环境管理新模式。(4)本研究的开展将明确东营市智慧环保建设总体框架技术设计的科学合理模式,为东营市环保智慧化建设与运营提供技术指导,编制完成东营市“智慧环保”整体技术规划设计方案,内容包括智慧环保总体架构设计、物联网架构技术设计、云平台技术架构设计、支撑平台技术架构设计、环保应用系统技术架构设计、网络技术架构设计等。 三、方案撰写总体要求(1)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要求。编制前期要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调研东营市智慧建设现状及实际需求,根据东营市整体规划
9、,对智慧环保建设进行3-5年的顶层设计,分析现状和需求、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定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梳理出建设任务、系统功能、性能指标及实施步骤,并根据建设任务编制项目建设总体投资估算,成为项目招标、建设实施的依据和指导性文件。(2)突出特色。东营市“智慧环保”整体技术规划设计方案,应有创新性、前瞻性、特色化。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需求,需紧密贴合东营市发展规划,突出东营市产业结构的特色和定位,符合东营市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3)科学合理。规划方案应在保证技术先进性、前瞻性、可扩展性、兼容性的同时,紧密结合东营市环境保护的业务需求和实际情况,应包括建设背景、智慧环保的发展趋势、信息化建设
10、现状分析、发展目标、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功能定位、实施步骤、具体建设目标和技术要求以及保障措施。同时保障措施要坚强有力,包括政策、组织、资金、人才、标准化、体制机制等。要考虑建设实施的可行性和风险点,给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和风险应对策略。(4)可操作性强。明确东营智慧环保的实施路径和重点项目规划,分清轻重缓急和先后次序,分年度规划实施,细化工程项目,并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投资概算和各部门各单位所履行的职责。(5)统筹结合。充分考虑整合东营市现有信息系统建设和资源基础,注重业务衔接和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6)全面创新。规划方案应具有全面创新的特点,在调研基础上梳理线上业务流程,在构
11、建智能化虚实一体平台的基础上,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高新技术,为政府、企业、公众提供智慧服务。四、项目流程要求1、时间要求规划方案的编制过程主要包括专题调研、设计规划起草、征求意见、结题评审四个阶段。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详细的现状与需求调研报告;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规划方案编制。中标人应于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前完成所有编制任务并提交采购人审核验收。2、编制成果论证评审(1)编制成果阶段性论证评审:在编制过程中,采购人将组织阶段性成果论证评审会,中标人根据认证评审会上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本项为本次采购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2)编制成果送审论证评审:中
12、标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的编制成果送交采购人,并协助采购人组织论证会进行评审,中标人根据论证评审会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本项为本次采购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3)在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方案评审、专家评审、成果发布等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在编制过程中,采购人将面向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中标人须予以配合,并根据反馈意见征求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3、提交成果(1)交付的成果包括东营市“智慧环保”整体技术规划设计方案调研报告、东营市“智慧环保”整体技术规划设计方案。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文档格式规范,制作要表意清晰、排版整齐、图文并茂,在描述系统架构、流程、技术方案等内容时,应
13、尽量采用流程图、结构图、场景图等工具进行描述。还应提交其他相关辅助资料,包括应有的附图、附件等。(2)规划设计方案经过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由中标方对规划设计进行补充完善,形成规划设计最终稿,由中标方按委托单位要求提供纸质版20份,电子版光盘3份。本项目编制的全部规划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和修改权归委托单位所有。五、其它要求5.1项目组要求(1)投标人要根据项目范围与规划咨询工作的需要,配置具有丰富智慧环保建设编制及信息化建设方案设计等领域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咨询顾问,以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编制工作。(2)项目成员需到我市各县、区、开发区及有关单位,深入开展智慧环保建设调研,
14、摸清情况,撰写出高水平的成果材料。(3)要求各项目负责人专职此项目,如要进行人员调整时,应事先征得委托单位书面同意。(4)由于人员不稳定等因素,对本项目的进度及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的,委托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应损失。5.2项目保密要求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都应按照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履行保密义务。中标单位对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有关信息保密,未经委托单位许可,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用户方将保留追究中标单位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5.3现场踏勘要求(1)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以获取那些须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地点请与采购人(业主)联系,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投标人能够利用现有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