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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社区服务中心商铺招租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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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社区服务中心商铺招租项目招 租 文 件招 标 人: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 年 五 月第一章 投标须知1项目概况1.1项目地点: 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内。1.2项目规模: 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社区服务中心一楼F7商铺,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17.62,所租赁的房屋专门用于经营银行项目。1.3租赁经营期限:5年;中途不得解约,否则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承租履约保证金;如遇园区规划调整,合同自动终止。1.4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答疑文件或补充通

2、知等组成。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2.1投标申请人须为商业银行;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3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4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在我市设立的网点多,且分布合理;2.5本招租项目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转让与分包。3 对投标人的要求3.1租赁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3.2租赁期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让经营。3.3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返还该租赁房屋时,如房屋未经乙方装修的,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如房屋经乙方装修的,则按照房屋依约装修并使用后的状态返还,乙方不得拆除固定装修的部分,固定装修的部分无

3、偿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其在承租房上进行添附及装饰装修的费用补偿,并负责向甲方赔偿因该违约引起的一切损失。3.4租赁期满,如招标人继续对外租赁,中标人可参加竞租,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3.5租赁期内,因设备老化、磨损等情况,需进行二次装修的,则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装修,装修后的所有产权(包括动产、不动产)及装修成果不论在合同是否完全履行结束的情况下均无条件归招标人所有。4 投标有效期 4.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5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 整,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

4、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姓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盐城市中行城南支行,开户行账号:540458224529。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如未按文件约定提供银行汇票,直接将保证金汇入招标人账户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5.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5.2.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5.2.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5、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5.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6 现场踏勘 6.1现场踏勘时间:本项目开标前由投标人自行踏勘。6.2现场踏勘的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均应自行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项目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7.房屋租赁用途7.1招标人保证中标人在租赁期间内

6、享有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权。中标人保证所租赁的房屋专门用于经营银行项目,中标人不得将房屋用于其他用途。所租赁房屋只能用作上述约定用途,不得改变房屋租赁用途,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违法经营场所。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租赁的房屋,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8.租金底价、租赁期限及租金费用8.1租金底价:(即:最低投标报价)每年的房屋租金不少于83900元/年,且租金年增长率为4% ;(即第一年房屋租金不少于A元/年;第二年房屋租金不少于A*1.04元/年;第三年房屋租金不少于A*1.04*1.04元/年;第四年房屋租金不少于A*1.04*1.04*1.04元/年;第五年房屋租金不少于A*1.04*

7、1.04*1.04*1.04元/年)注: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承租房的一切管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网络通讯等开户费和使用费(物业费及租金开票费由甲方承担)。8.2投标报价低于租金底价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标书,招标人将不予接受。8.3租赁经营期限:5年;中途不得解约,否则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承租履约保证金;如遇园区规划调整,合同自动终止。9. 投标费用9.1 招租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2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需当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元/份,未缴纳标书费用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9.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

8、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0 评标办法 10.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高(租金)投标报价法”(详见第三章)。11 定标办法 11.1本项目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标,详见通用条款13条。 12 投标文件份数 12.1 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副本4份。13 投标文件递交 13.1截止时间:2018年 6 月 6 日9:00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 13.2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开标 四 室13.3招标人联系人:侍工,电话:0515-86660013。 招

9、标代理联系人:倪工,电话:0515-89909208,18066161713。14 开标时间及地点 14.1时间:2018年 6 月 6 日 9:00 时。 14.2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开标 四 室。14.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书处理。第二章 通用条款 1工程现场条件 1.1招标人要求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应到本项目拟实施现场进行踏勘。 2报价费用 2.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

10、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招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一日内向代理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3.2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将投标疑问及时提交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如未送疑问的,则视为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无疑问。 3.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4.招标文件的修改 4.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会以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

11、或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法律效力。 4.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中明确)。4.3招标澄清或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公布网站:本项目不需报名,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到盐城市城南新区管委会(4.4招标澄清或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答疑文件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答疑文件为准。 5.投标报价 5.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6.投标文件的编制6

12、.1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文件将被拒绝;6.2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分为一个标书,为正本一份,副本肆份6.3一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6.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6.3.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3.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授权);6.3.4投标承诺书;6.3.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注:由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时提供上述原件材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上述其他材料应装订成册,原件可直接装入封袋内密封递交,无需装订。6.4投标人应将一号标书文件正、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印后密封;并在封袋上正

13、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号。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6.4.2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7投标有效期 7.1报价投标文件自报价截止时间起至报价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人须按投标须知中的要求交纳。9现场踏勘 9.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的要求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9.2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应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踏勘,根据

14、现场的实际情况并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将本项目地质勘察实施过程中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1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0.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封面和投标承诺书等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其标书的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10.2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10.3投标文件应标明正、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文件中出现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情况,则以大写为准。 11投标截止时间 11.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15、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指定地点。11.2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2.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招标文件。 13开标、评标、定标 13.1开标必须出席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16、,其他人员一律不予进入开评标场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必须出席的人员如未出席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开标按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和招标人委托的纪检人员检查标书密封情况,由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3.2 开标异议处理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书面记录。13.3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推荐标明顺序的3名中标候选人。13.4

17、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13.5 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 无效标书 14.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14.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14.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或自然人参加投标,其相应文件未签字的。14.4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5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4

18、.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14.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14.8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14.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4.10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11投标人之间的报价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4.12报价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4.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19、废标情形或本招标文件使用的有关文件中约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5. 投标文件的澄清 15.1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完成时间、自报投标承诺等实质性内容。 15.2书面答复须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署或加盖印章,签署或加盖印章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作为评审、定标的依据。 16授予合同16.1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定标之日起30日内,按照国

20、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7 其它 17.1投标须知、专用条款以及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对本通用条款作出补充调整的,从其规定。 17.2本通用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第三章 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高(租金)投标价法”, 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按照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1-3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一、 本项目评标工作按以下(一)、(二)、(三)项顺序进行:(一)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招标控制价评

21、审的投标人,对照招租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审查时缺其中任一项者,都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二)符合性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租文件、招标答疑(补充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章和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的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符合要求的,通过符合性评审,否则不予通过符合性评审。(三)商务性评审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2、投标

22、人的报价不低于招标人的租金底价。上述(一)至(三)项按顺序进行评审,前一项未通过的不参与下一项的评审,不符合上述(一)至(三)任意一项要求的,作为废标处理。二、 定标办法2.1、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高到低推荐标明顺序的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2.3、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三、其它3.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3.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第四章 合同

23、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社区服务中心商铺招租项目合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租方: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租赁标的乙方租赁甲方位于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社区服务中心一楼F7商铺,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17.62(以现状为准),所租赁的房屋专门用于经营银行项目。二、租赁用途及交付时间1、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享有对租赁房屋的使用权。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专门用于经营银行业

24、务,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30日内将租赁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现状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为准,并签订交付确认书(附于本合同后)。三、租赁期限1、租赁期限为 伍 年,自2018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房屋交付确认书签定后三个月起开始计算租期)。2、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3、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发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四、房屋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1、乙方以房屋毛坯现状租赁,租赁期内的所有装潢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2、房屋租金 元/年,且租金年增长率为4%,即

25、第一年租金为 元,第二年租金为 元,第三年租金为 元,第四年租金为 元,第五年租金为 元。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剩余租金逐年结算,乙方于每年的8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下年度租金。3、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承租房的一切管理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网络通讯等开户费和使用费(物业费及租金开票费由甲方承担)。4、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爱护房屋设施,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理完善,若乙方装修必须要改变房屋结构的,则装修方案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租赁期间涉及租赁房屋的所有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5、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其所租赁范围以外的部分;乙方在租

26、赁期内,所租赁房屋只能用作上述约定用途,不得改变房屋租赁用途,不得将租赁房屋作为违法经营场所。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乙方租赁的房屋,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6、乙方在租房期间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如有转租行为,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租赁房屋,不予任何费用补偿。五、相关约定1、乙方所租赁的房屋,不得擅自改变原设计平面布局和装修状态,如确因使用功能需要,可按自身要求进行局部调整或二次装修,但装修方案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审查同意并报消防部门图纸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装修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出现装修方案虽经甲方同意但未报送消防部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装修的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装修方案

27、涉及对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造成影响时,还应经原设计单位或与原设计单位具有相同资质的其他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方可实施。2、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负责购买租赁房屋内乙方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未购买上述保险,所有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乙方在租赁期间须维护好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施,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和四周外墙装饰、不得超范围使用、乱搭乱占,保持文明环境。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内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应赔偿实际损失。4、在租赁期内,除双方协商同意或城南新区统一规划外,甲方不得中途收回所出租的房屋。乙方在租赁期

28、间不得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借、调换使用或由他人经营、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使用承租房屋。5、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并自行负责有关该租赁房屋治安、卫生、工商、税务、装修消防等证照办理事宜, 甲方给予配合。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10日内腾空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甲、乙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并办理房屋验收归还手续。乙方未能及时结清应承担的费用,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催缴。7、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返还该租赁房屋时,如房屋未经乙方装修的,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如房屋经乙方装修的,则按

29、照房屋依约装修并使用后的状态返还,乙方不得拆除固定装修的部分,固定装修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其在承租房上进行添附及装饰装修的费用补偿,并负责向甲方赔偿因该违约引起的一切损失。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与责任1、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采取必要措施停止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包括停水、停电、封门等),同时可强行收回房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乙方追收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赔偿金、物业费、水、电等费用) 及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赔偿损失等责任;(1)未经

30、甲方书面同意,将所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借、调换使用或由他人经营;(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所租赁房屋的结构及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所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用途的;(3)破坏、损坏所租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的;(4)逾期30日未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应付的房屋租金;(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6)如乙方未及时缴纳应付的其他费用(如物管费用、水、电费),经两次书面催缴无效果,且给相关方造成一定损失的;3、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未尽应由甲方负责的房屋修缮义务,导致乙方不能使用的,经乙方二次书面通知甲方未进行修缮的。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

31、期限缴纳租金的,对逾期期间,乙方应支付未交租金的按日5计算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乙方停用租赁房屋的必要措施,直至强行收回房屋;同时,甲方有权留置并处置乙方租赁房屋内的财产,折价用于抵偿乙方应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七、违约责任1、如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则应按违约时本合同约定的全年租金的一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2、在本合同期满或解除或终止后,乙方逾期交还所租赁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的,除承担本条1款中的违约责任外,应按本合同的约定的三倍租金的标准向甲方支

32、付占用费(逾期之日起至乙方实际交还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之日止);3、本合同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未在合同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或终止10日内将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封门等)不让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并可强行收回房屋,并留置乙方的物品,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如乙方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所交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5、如乙方在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合同或因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的,则不享受本合同的任何相关优惠政策且乙方交纳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八、附则1、本协议签字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承租期满后乙方如未有违约行为

33、,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2、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本合同共 页,壹式 拾 份,甲方 伍 份(盖章留存 壹 份,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备案 壹 份,工管委办公室存档 壹 份,责任主体单位存档 贰 份),乙方 伍 份。附件:农示园资产项目租赁房屋交付确认书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

34、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农示园商业区租赁房屋交付确认书出租方(甲方):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国有资产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在201 年 月 日对甲方拥有的位于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社区服务中心一楼F7商铺(下称“租赁房屋”),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约为217.62 (建筑面积)进行了交接验收确认。1、经双方现场核实确认,甲方交付的租赁房屋符合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乙方对此没有异议;甲方已于

35、年 月 日将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正式接收该租赁房屋。2、本交付确认书一式 11 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投标文件式样投标承诺书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根据已收到的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社区服务中心商铺招租项目招标文件,我方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招标文件后,决定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我

36、方愿以(大写) 元/年,(小写) 元/年,且租金年增长率为4%,承租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承担相应责任。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招标人的装修工期、经营时间和装修质量要求抓紧实施。如果违约,贵单位有权没收我方履约保证金,我方将无条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承租人。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如我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交纳租金,则我方无条件退场且装修后的所有产权及装修成果均无条件归招标人所有,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没收我方的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和费用均由我方承担。我方所报租金为招标人净得价,所涉及所有水、电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我方承担(向招标人支付的租金由招标人负责

37、开具税票)。4、保证忠实地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承租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5、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6、本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 60日历天内有效。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 年 月 日投标人的投标书封面及封袋式样。 正本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社区服务中心商铺招租项目投 标 文 件(一号标书)投 标 人(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副本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社区服务中心商铺招租项目投 标 文 件(一号标书)投 标 人(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日期: 年 月 日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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