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江市防御台风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防御台风工作,保证防御台风工作高效、有序、科学地开展,全面提升防御台风灾害能力和社会公共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减轻台风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现对2007年版镇江市防御台风预案(以下简称防台预案)进行修订完善。1.2 工作原则本防台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协调应对的工作原则,在镇江市委、市政府和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简称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辖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挥机构的作用。1.3 适用范围本防台预案适用于影响镇江市所辖
2、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各辖市(区)编制防台风预案时,可参照相关内容。2 组织体系与职责2.1 指挥机构市防指是镇江市防台工作的指挥机构。市防指由市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市长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镇江军分区参谋长、市水利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等人任副指挥,市委、市政府相关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2.2 成员单位职责市应急办:汇总掌握相关信息,综合协调各项救援工作,及时上报应对处置工作情况,调查分析灾害原因及应对处置工作得失,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市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防台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防台新闻报道工作。市气象局:跟踪做好天气实况分
3、析报告,监测、预报台风路径等信息,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号。市水利局:负责提供雨情、水情、工情及水情预报信息,做好水利工程防台调度;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和抗旱排涝服务队建设;制订防汛抢险方案和风毁、水毁工程修复计划;提出防台所需经费、物资、设备、油电方案;负责防台工程的行业管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城镇排涝工程的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负责镇江城区排涝工作,负责危险房屋鉴定和市区危房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在建高空作业的管理和自来水水源地保护。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台风来临时,通知船只限航、停航;协同公安部门做好车辆调度,确保防台抢险救灾车辆、船
4、舶通行。海事局:负责长江水域船只安全,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管理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水源地监测,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市城管局:负责城市主次干道、铁路等干线广告牌的抗风能力复核加固及险情排除。市农委:负责农业遭受台风灾害的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负责提出农林牧渔业避灾指导意见,及时统计上报农业灾害情况;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技术及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协助做好农用排涝机械设备的供应和调配。市园林局:负责城区干道、人行道高杆树木的维护及险情处置。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安排防台工程建设、除险加固、风毁及水毁修复计划项目的立项和审批,以及防台救灾资金
5、、物资计划。市经信委:负责协调防台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和调度。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防台经费,并监督使用;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风毁及水毁工程修复经费。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台风期间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挠防台工程实施、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台物资,以及破坏防台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台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防台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负责维护台风期间网络信息安全。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提供灾区医疗卫生信息。供电公司:负责镇江电网输电线路、变电站等电力设施的安全供电;负责保障应急指挥部的供电
6、和全力抢修因台风灾害损坏的供电系统,尽快恢复电网供电。石油公司:负责防台抢险石油供应。水文分局:认真做好长江潮位预报工作,做好重点水库、主要河湖水文测报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水情、雨情等。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尤其是危旧校舍安全,负责台风期间学校停课、复课通知及学生紧急疏散、转移。市供销社:协助组织毛竹、芦席、塑料薄膜等物资供应,并协助做好调运供应工作。汛情紧张阶段,应加强值班,确保抢险物资随时调拨。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灾区的救灾工作,组织灾区群众的转移安置,开展灾害救灾、救助、捐助;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负责灾情统计和上报。通信企业:负责组织、协调市内各基层运营企业,做好应对台风
7、应急通讯的准备,及时修复风毁设施,确保防台通信畅通。因雨洪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制定和实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由市斜坡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负责。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三山”景区防指,南山管委会负责管辖内日常的城市防台工作。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丹徒区防指负责动员、组织、指导和监督辖市(区)内日常防台工作。根据“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块管条保”的原则,对防台安全负有责任的单位需分工负责,协同做好防台工作,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江河堤防、泵站水闸、排水管网改造等工程的建设、管理及监控;区级政府做好江堤巡查、险情上报、灾民安置等工作;各企业依靠自身力量实施
8、自保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丹徒区防指与成员单位,应依据其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各自防台工作。2.3 办事机构组织名称防台职责办事机构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统领镇江防台工作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下级机构京口区防指辖区内防台京口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委)润州区防指辖区内防台润州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镇江新区防指辖区内防台镇江新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丹徒区防指辖区内防台丹徒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农机局)丹阳市防指辖区内防台丹阳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句容市防指辖区内防台句容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9、设在市水利农机局)扬中市防指辖区内防台扬中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农机局)“三山”景区防指“三山”景区防台“三山”景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三山”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市斜坡地质灾害指挥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3 预防预警3.1信息预测与报告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全过程。做好台风趋势预报,及时将台风路径、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降雨过程、范围、强度等信息报告市防指,并向社会发布。水文分局每日8时向市防指报送长江、主要河流、防洪重点水库的水情信息。市防办依据台风与防御工程的水文、工情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并根据台风与降雨的发展
10、趋势,提出防御对策,及时报告市政府、市防指和省防指。镇江市防台风信息报告工作流程图3.2 预警级别防御台风预警共划分为4个级别,由轻到重分别为级预警、级预警、级预警和级预警,对应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种颜色。满足强制性指标条件,界定为相应的预警等级。镇江市防御台风预警等级划分标准预警等级预报最大风力预报24h降雨量预报长江镇扬河段镇江(二)站潮位强制性指标辅助指标辅助指标蓝级色预警8级以上100mm以上接近或超过7.0m级黄色预警10级以上150mm以上超过7.5m级橙色预警12级以上180mm以上超过8.0m级红色预警14级以上210mm以上超过8.59m3.3预警及发布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台
11、风信息与预警。市防指负责发布防台风等级预警信息。市防办负责江河水情的预警与有关信息的通报。市防指防台风相关成员单位也应根据各自的需要,发布相应的防台风预警信息。各辖市(区)防指及其成员单位可以参照发布防御台风预警信息。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接警和处警,视预警信息情况发布处警指令,并布置检查落实,同时视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指报告。3.4 预防当接到防御台风预警消息后,各级防指和相关成员单位应加强对各类防洪工程及各类设施的检查与巡查。市水利局启动各级巡查队,加强对长江堤防、水库、涵闸等水利工程,尤其是在建水利工程的防台巡查;海事部门加强对航道、渡口、码头及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巡查工作;市住建局加强
12、在建工程、危旧公房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防台风巡查工作;市城管局负责户外广告牌的检查工作;市农委负责高效农业生产设施检查与预警通报;供电公司做好输电杆线、变压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危旧校舍的检查和整改工作。突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强化预警、落实责任等工作由市斜坡地质灾害指挥部组织实施。其它各级防指与成员单位也应根据各自的需要,做好相应的防台风巡查工作。4 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条件应急响应分级与预警相对应,分为、共4个级别,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的响应,其次是级、级,级为最低响应级别。若预报将遇强降雨或长江高潮位,则提高一个应急响应等级。每级响应行动包
13、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内容。、级预警响应行动由市防指统一部署,级预警响应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4.2 应急响应行动4.2.1 级应急响应由市防办主任主持会商,市气象局、水文分局负责人、市防办工作人员参加。密切关注台风动向,研究分析台风可能的影响,了解全市水、雨、工情信息,提出防台应急响应意见,布置有关工作,及时将台风信息报告市防指指挥。根据批示,通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防台抗台工作。各辖市(区)防办加强防台值班,保障信息畅通。4.2.2 级应急响应 由市防指副指挥(市水利局长或政府办公室副秘书长)主持会商,防办、水利、气象、住建、交通、国土、环保、城管等与
14、防台抗台关系密切的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辖市(区)防指副指挥参加。部署防御台风抗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发布人员梯次转移指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市防办加强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长江洪水和主要河流水位的预测预报。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内水库、河网的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及时掌握受影响地区的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等情况。做好灾情检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防台信息报告市防指总指挥、指挥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指,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防台抗台工作。各辖市(区)政府与防指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准备工作。4.2.3 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指挥主持
15、会商,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和辖市(区)防指指挥参加,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市气象局汇报台风发展趋势和预报意见;市防办提出防御重点措施和建议;市住建、国土、交通、城管、环保、农委、电力、通信等部门提出各自防御对策。气象、水文等部门加强水情、雨情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的台风消息报送有关部门。市住建、国土、交通、海事、城管、环保、电力、通信等部门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并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抗台工作。市防指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抗台工作。镇江市政府和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到防台抗台工作中,落实防台各项措施,做好危险地区的人员转移
16、、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若发生地区性强降雨,为确保本市沿江、湖西地区的防洪安全,由市防指向省防指请示,开启谏壁抽水站、九曲河抽水站,加快向长江排泄洪水的速度,尽最大可能减少本市洪涝灾害损失,确保镇江城市、丹阳城市的防洪安全。4.2.4 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总指挥镇江市市长召集各辖市(区)政府、管委会、市防指与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召开防御台风特急会议,部署和动员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市政府发出防台特急通知,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各辖市(区)政府全力做好防御台风工作。市政府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监督和指导各地防台工作。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服从市政府与市防指的统一指
17、挥。市防指各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应工作。各级政府把防台风工作列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当地驻军投入防台、抗台工作。各级防汛责任人到抗台第一线,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特别要做好江心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工作。发生地区性强降雨,为确保常州城市与湖西地区的防洪安全,若省防指下达指令,市防指将按指令要求执行江南运河常州新闸、丹金溧漕河丹金闸控制运用方案。4.3 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防台抗台的信息发布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防台抗台等信息发布由市防指审核后发布,并通报市应急办。涉及洪涝灾情的信息,由各级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后发布。防台抗台的有关新闻报道由市防指会同
18、市委宣传部商定宣传报道意见。对本市有重大影响的洪涝、台风灾害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信息报道,由市防指核实后,按江苏省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相关规定进行报道。4.4 应急响应结束当台风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得到有效安置,灾区的社会治安基本稳定,市防指宣布结束应急响应。5应急保障与后期处置5.1 通信、供电、运输、治安与医疗保障通信企业保障通讯畅通。市及各辖市(区)防指组建防台专用通信网络,交互传递台风信息。紧急情况下,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渠道发布信息,通知危险地区的群众快速撤离。正常情况下,防台抗台相关信息由各责任单位防汛值班固定电话按规定报汛时间向市防办传送。预警期间要
19、求各级防办负责人24小时手机开机,全市各级防办防汛值班电话和传真号码如下:序号单 位值班电话传真1镇江市防办84447040844470412润州区防办85620040856200403京口区防办89989289899892964镇江新区防办83372457833761705丹徒区防办89882600898826106南山管委会85241596852387857“三山”景区防办81980090819800898丹阳市防办86509010865183019扬中市防办883235638832815510句容市防办87262341872623415.2 队伍、技术、物资和资金保障防台抢险队伍包括群众
20、、部队民兵和专业抢险队伍。各级水利、公安、消防、卫生、市政、电力、通信等部门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长江堤防和防洪重点水库的管理单位应组织以民兵为骨干的应急抢险队伍。市防指从市水利局、水文分局、住建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设计院、辖市(区)防指等部门选拔各专业业务骨干,组建防台抢险专家库。本市防台发生重大险情时,由市防指从专家库中抽调1015人成立防台抢险专家组派赴现场。抢险专家组的生活、安全保障由派赴地防指负责。抢险救灾需要动用地方驻军时,由市防指向镇江军分区报告,由军分区安排部队抢险人力。各级防指以及有关部门需建立物资仓库,平时备足抢险物资和设备。抢险物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运,坚持就近使用原则
21、,不足时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拨。防台应急所需经费以块投入为主,由各市区财政负责下拨,并加强经费使用监管。5.3 灾害救助发生台风灾害的地方政府和各级防指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灾区与灾民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工农业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5.4灾后修复与重建市各级防指成员单位,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先规划,依据行业规范按原标准重建,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适当提高重建标准。台风灾害所造成的风毁、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遭到风毁、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等设施要求尽快修复,由各行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修复资金,恢复其功能,修复完成时间最迟为来年汛期之前。5.5 调查与总结发生重大台风灾害后,市各级防指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灾害调查组。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防台救灾工作,以及对应急预案完善补充的意见。调查报告经各级防指审核后,上报同级政府,并报上级防指备案。6附则6.1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镇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管理与更新。6.2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