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二:
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锅炉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工业锅炉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1
项 目
容量(D)
单位
≤4t/h
≤10t/h
≤20t/h
>20t/h
定期检验
内部检验
元/台
214
513
717
32·D
外部检验
元/台
内部检验费的50%
水压试验
元/台
内部检验费的1.5倍
修理、改造监督检验
元/台
修理改造费的2%
安装监督检验
元/台
本体安装费的4%
本体安装费的4%
本体安装费的3%
本体安装费的2.5%
产品(含零部件)监督检验
元/台(件)
本体出厂价的1.0%
本体出厂价的0.8%
本体出厂价的0.7%
本体出厂价的0.45%
技术资料审查
设计资料审查
元/套
500
1000
1300
1500
修理、改造资料审查
元/套
200
400
600
700
强度校核
每个校核项目(或部位)100元
项 目
容量(D)
单位
≤4t/h
≤10t/h
≤20t/h
>20t/h
锅
炉
水
处
理
水质指标分析
元/项
15
水垢分析
元/项
60
树脂交换容量测定
元/次
70
树脂中毒原因鉴定
元/次
70
树脂中毒复苏
元/次
300(不包括药品费)
化学清洗监督检验
元/台
化学清洗费的4%
水处理设备检验
φ≤700mm
元/台
500
φ>700mm
元/台
1000
说明:
1、按GB2900·48锅炉本体指:由锅筒、受热面及其间的连接管道(包括烟道和风道)、燃烧设备、构架(包括平台和扶梯)、炉墙和除渣设备等组成的整体。
2、热水锅炉0.7MW相当于蒸汽锅炉1t/h折算。
3、D—锅炉蒸发量(t/h);Q—额定热功率(MW);φ—直径(mm)
4、水压试验使用受检单位设备的,其检验费按内部检验费的50%计取。
5、现场水质化验分析,检验费按表中所列标准的1.2倍计取。
6、表中定期检验不包括理化试验和无损检测。
7、锅炉购置价包括本体和辅机金额。
8、有机热载体炉、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监督检验收费按表中相应标准执行。
9、技术资料审查指新产品的资料审查。重大受压部件改动资料审查按50%收费。一般改型产品资料审查不收费。
(二)电站锅炉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2
项 目
容量(D)
单位
≤130t/h
≤410t/h
≤1050t/h
>1050t/h
定期检验
内部检验
元/台
180·D
130·D
80·D
60·D
外部检验
元/台
内部检验费的50%
水压试验
元/台
内部检验费的1.5倍
修理、改造监督检验
元/台
修理改造费用的2%
安装监督检验
元/台
锅炉购置价的0.2%
产品(含零部件)监督检验
元/台(件)
本体出厂价的0.2%
技术资料审查
设计资料审查
元/套
2000
2500
3000
3500
修理、改造资料审查
元/套
1000
1300
1600
2000
强度校核
每个校核项目(或部位)200元
说明:
同表1。
(三)进出口锅炉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3
项 目
单 位
金额(元)
进口锅炉监检
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台
设备到岸价的3%
安装监督检验
台
安装(现场组装)工程费的4%
定期检验
台
表1、2中同类产品相应检验费的1.5倍
出口锅炉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台
表1、2中同类产品出厂监检费的1.5倍
二、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固定式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4
项 目
容量
单位
压力容器(容积V)
球罐(容积V)
≤1
≤5
≤10
≤20
≤50
>50
≤650
≤2000
>2000
定
期
检
验
内外部检验
元/台
107
160
215
320
480
480+10(V-50)
14·V
13·V
12·V
外部检验
元/台
内外部检验费的50%
耐压试验
元/台
内外部检验费的1.5倍
气密性试验
元/台
内外部检验费的1.5倍
修理、改造监督检验
元/台
内外部检验费的50%
安装监督检验
元/台
设备购置价的3%
安装工程费的3.5%
产品(含零部件)监督检验
元/台
一、二类容器:产品出厂合同价的1.2%(每台最低50元)
三类容器:产品出厂合同价的1.1%(每台最低50元)
强度校核
元/台
50
100
100
200
200
300
500
技术资料审查
设计资料审查
元/套
100
150
200
280
350
500
1000
修理、改造资料审查
元/套
50
75
100
140
170
250
500
说明:
1、表中所列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为第一类容器的检验费,第二类、第三类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费分别为第一类容器的1.5倍和2倍,塔类容器内外部检验按同容积第三类容器检验收费执行。
2、V——容积m3。
3、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使用受检单位设备的,其检验费按内外部检验费的50%计取。
4、表中定期检验不包括理化试验和无损检测。
(二)气瓶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5
项 目
设备
单位
无缝气瓶
焊接气瓶
液化石油气瓶
溶解乙炔气瓶
定期检验
元/只
60
D≤600: 150
V≤35.5: 30
90
D>600: 230
V>35.5: 40
产品监督检验
元/只
出厂合同价的1.2%
出厂合同价的1.1%
出厂合同价的0.9%
出厂合同价的1.1%
说明:
1、定期检验包括抽残液、置换清洗、打磨除锈、内外部检验、附件检验、壁厚测定、耐压试验、气密性试验、喷漆(字)、抽真空、填料检验等。
2、气瓶检验中需更换零附件以及溶解乙炔气瓶补充丙酮按实际价格收取费用。
3、D——公称直径(mm) V——公称容积(L)
4、盛装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气瓶,定期检验费加收20%。
(三)液化气体铁路罐车、汽车罐车(含低温罐车、低温贮罐)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6
项目及规格
单位
金额(元)
排残液置换
m3
20
蒸汽清洗
m3
20
焊缝打磨
m·侧
10
球阀调试(更新垫片)
只
120(加45)
针阀调试(更新)
只
80(按市场价)
紧急切断阀调试(更新垫片)
只
300(加48)
低温阀、真空阀调试(更新垫片)
只
450(加54)
绝热层、真空检测
m3
50
清洁、脱脂、净化处理
m3
50
低温罐绝热层抽真空
m3·Pa
50
液位计校验(低温)
只
100(300)
压力表校验
只
50
温度计校验(更新)
只
80(按市场价)
导静电装置检验
个
50
耐压试验(低温)
m3
30(80)
气密试验(低温)
m3
40(80)
抽真空置换
m3
20
除锈、喷漆
m2
20
高压装卸管试压
只
100
手摇泵检验
只
40
整车最终验收
台
300
综合评价
台
800
说明:
1﹑附件拆装、修理、吊装等费用按总预算的25%计取。
2﹑罐体检验按表4中同类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收费标准执行。
3﹑安全阀、液面计、紧急切断装置及其它附件的更换,费用另计。
4﹑综合评价适用于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液氯、液态二氧化硫等罐车及使用期限超过20年的其它介质的罐车。
(四)医用氧舱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7
项 目
单位
金额(元)
一年期检验
台
100(9+n)
三年期检验
台
一年期检验费的1.2倍
安装监督检验
台
按表4中同类压力容器安装检验收费标准执行
说明:
1、n为医用氧舱吸氧面罩数量(既最多治疗人数)
2、医用氧舱的配套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按表4中同类压力容器的检验收费标准执行。
(五)进出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8
项 目
单位
金额(元)
进口压力容器监检
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台
设备到岸价的3%
安装监督检验
台
安装(现场组装)工程费的4%
定期检验
台
表4、5、6、7中同类产品相应检验费的1.5倍
出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
台
表4、5、6、7中同类产品出厂监检费的1.5倍
三、压力管道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9
项 目
设 备
单 位
管道公称直径D(mm)
≤80
≤300
≤600
>600
安装监督检验
元/米
2.5
3.0
4.5
5.0
定期检验
元/米
4.0
5.0
7.0
8.0
说明:
表中定期检验不包括理化试验、无损检测、防腐绝缘层地面检漏和阴极保护电位测试。
四、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一)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表10
设 备
单位
定期检验
验收检验
出厂检验
说 明
电
梯
客、货、客货、医梯
元/台
≤5层(站)
535
电梯总价的0.8—1%
出厂价的0.7%
大修、改造检验项目按验收检验执行,收费按工程总价的2 %计取(但不得低于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1.5倍)。
>5层(站)
每增加一层加收86元
其它电梯
元/台
≤5层(站)
320
>5层(站)
428
自动扶梯及人行道
元/台
642
型式试验
元/台
限速器测试428;起、制动及加、减速度测试428;轿厢垂直振动加速度测试320;轿相水平振动加速度测试320。
起
重
机
械
轻小型起重设备
元/台
≤2T
160
设备总价的0.8—1.0%
出厂价的1.0%
1、对有副钩、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电磁吸盘或冶金起重机的检验,加收20%。
2、当检验高度大于16米时,按该收费标准每增加一标准节,加收10%。
3、自升塔式起重机检验按该收费标准加收30%。
4、验收检验和出厂检验不得低于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5、大修、改造检验项目按验收检验执行, 收费按工程总价的2 %计取(但不得低于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1.5倍)。
>2T
每增加一吨加收32元
桥门式
元/台
≤5T
375
出厂价的0.6%
>5T
每增加5吨加收32元
塔式
元/台
≤16T.m
375
>16T.m
每增加5T.m加收32元
流动式
元/台
≤5T
320
>5T
每增加一吨加收32元
门座式
元/台
≤100T.m
855
>100T.m
1284
升降机
元/台
单笼
320
双笼
428
附件及吊辅具
元/台
不低于214元
出厂价的1.0%
其它起重设备
元/台
出厂价的1.0%
设 备
单位
定期检验
验收检验
出厂检验
说 明
厂内机动车辆
工程类
元/台
130
————
出厂价的0.8%
检验收费按设备购置价的百分比计取。其中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每台最低收费为400元。
大修、改造检验收费按定期检验的1.5倍计取。
运输类
元/台
107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
≤10(万元)
元/台
0.40%
0.55%
0.70%
≤30(万元)
元/台
0.30%
0.50%
0.55%
≤80(万元)
元/台
0.22%
0.40%
0.50%
≤150(万元)
元/台
0.17%
0.35%
0.40%
≤300(万元)
元/台
0.12%
0.30%
0.35%
≤500(万元)
元/台
0.10%
0.25%
0.30%
≤1000(万元)
元/台
0.07%
0.20%
0.25%
>1000(万元)
元/台
0.05%
0.15%
0.20%
防爆电气设备
≤1(万元)
元/台
0.57%
0.70%
0.70%
≤5(万元)
元/台
0.42%
0.55%
0.55%
≤15(万元)
元/台
0.37%
0.40%
0.40%
>15(万元)
元/台
0.30%
0.35%
0.35%
技术资料审查
类 型
项目及单位
电梯
起重机械
游艺机及
游乐设施
厂内机动车辆
防爆电气设备
其它特种设备
产品设计(含改造设计)资料审查
元/套
700
700
700
700
700
300—550
安装、大修、改造
资料审查
元/套
350
350
350
350
350
200—350
(二)进出口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按表10中同类产品验收检验费的1.5倍计取。
五、其它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一)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表11
项目
收费
γ射线
X射线
超声波探伤
磁粉探伤
着色探伤
测厚
焊缝
钢板
焊缝
钢板
螺栓
焊缝
钢板
管接头外径(mm)
<50
50—150
150—250
>250
单位
米
片
米·面·侧
m2
米·面
m2·面
个
米·面
m2·面
个
个
个
个
点
金额(元)
270
60
40
50
25
60
20
40
60
16
30
45
75
3
出机费
(元/天)
600
100
50
————
————
———
说明:
1、表中磁粉探伤为普通黑磁粉探伤收费,若使用荧光磁粉则收费增加1倍。
2、X射线探伤,当透照厚度大于等于20mm时,每增加1 mm,每片加收2元。
(二)理化试验收费标准
表12
项
目
机 械 性 能
化学成分分析
硬
度
光
谱
分
析
宏
观
金
相
电
镜
内
窥
镜
现
场
金
相
微
观
金
相
复
膜
金
相
拉
伸
弯
曲
压
扁
扩
口
常
温
冲
击
低
温
冲
击
时
效
冲
击
低
碳
钢
合
金
钢
不
锈
钢
HB
HV
单位
件
元素
点
件
件
件
小时
点
金额(元)
35
10
10
10
15
80
40
25
50
8
20
50
50
80
80
100
150
200
说明:
1、表中不包括试样加工费。
2、拉伸、弯曲试样厚度≥20mm,每增加1mm,加收1元。
(三)安全阀检验收费标准
表13
公称直径Dg(mm)
Dg<32
32≤Dg<50
50≤Dg<80
Dg≥80
静重式
金额(元/只)
40
60
90
120
60
说明:
1、安全阀校验包括:解体、除锈、清洗、组装调试、定压和铅封。若需修理、研磨及更换零部件则费用按实际价收费。
2、整定压力P>2.5MPa和接触有毒、易燃、易爆介质的安全阀,加收50%。
3、安全阀现场校验按表中收费的1.5倍计取。
(四)资格审查及许可证收费标准
表14
序号
证 件 名 称
金额(元/证)
1
锅炉制造许可证(D级)
1500
2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制造许可证
1500
3
锅炉安装许可证
整装
500
P≤2.5Mpa
1000
P>2.5Mpa
1800
4
锅炉修理改造单位资格认可证
500
5
锅炉化学清洗许可证
500
6
锅炉使用登记证
40
7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一、二类)
2000
8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一类)
1500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二类)
1800
9
液化石油气钢瓶制造许可证
1500
10
压力容器安装许可证
一、二类容器
1000
三类容器
2500
11
气瓶充装单位注册登记证
500
12
气瓶检验单位资格认可证
1000
13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40
14
槽(罐)车使用登记证
50
15
锅容管特检验单位资格认可证
1000
说明:
1、许可证收费标准中均包含证件费、资料费、差旅费;凡上述登记证费中均含铭牌费。
2、资格换证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费用。换证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附则
1、对残疾人团体或单位、幼儿园、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的锅容管特设备检验,本着以服务和社会效益的原则,检验收费按本标准的50%收取。
2、试验、检验人员到现场后,如因受检单位原因影响而不能开展或停止检验工作时,受检单位应支付一定的误工费,检验单位按每工日64元收取。
3、检验距地面(或平台)高度大于等于3米,埋地以及合金钢、不锈钢等特殊材料制造的锅容管特设备,由于增加了检验难度和工作量,检验收费加收20%。
4、事故鉴定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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