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镇龙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项目.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4010734 上传时间:2024-07-25 格式:DOC 页数:72 大小:318KB 下载积分:1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镇龙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项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2页
镇龙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项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镇龙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项目 设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 签订日期:2018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本合同由《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和《合同附件》三大部分组成,对合同中的部分内容设选项按标准化模式设置,采用“√”或“×”予以选择。合同中此部分内容,标注“√”的选项即为本合同采用,标注“×”的选项为本合同不采用。 目 录 第一篇 合同协议书 34 第二篇 合同条款 41 第一章 一般规定 41 1、词语定义 41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3 3、本合同签订依据 44 第二章 设计总承包 45 4、设计总承包管理 45 5、设计分包 45 第三章 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48 6、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48 7、设计服务 59 8、设计人员 63 9、设计成果文件的提交 64 第四章 设计质量 65 10、设计的质量要求 65 第五章 设计事故 66 11、设计事故 66 第六章 设计变更 67 12、设计变更 67 第七章 工程投资控制 68 13、工程投资控制 68 第八章 设计评审 70 14、设计评审 70 第九章 设计收费的计取及支付 71 15、设计收费的计取 71 16、设计收费的支付 73 第十一章 综合考评 75 23、综合考评 75 第十二章 甲方驻场代表和设计咨询工程师 75 24、甲方驻场代表和设计咨询工程师 75 第十三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6 2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6 2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7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79 27、甲方的违约责任 79 28、乙方的违约责任 79 第十五章 索赔 85 29、索赔 85 第十六章 保险与担保 85 30、保险与担保 85 第十七章 税 费 86 31、税费 86 第十八章 法律适用及仲裁 87 32、法律适用及仲裁 87 第十九章 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 87 33、保密、知识产权与专利技术 87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88 34、不可抗力 88 第二十一章 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 89 35、合同生效、解除及其他 89 第三篇 合同附件 90 第一篇 合同协议书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镇龙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项目设计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镇龙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项目设计 1.2项目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1.3立项批准文号:穗发改〔2018〕44号 1.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企业自筹 1.5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满足合理使用年限 1.6项目规模: 净用地面积:8538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750平方米。 2、设计范围和乙方工作内容及承包方式 2.1设计范围 本项目立项(含可研)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均纳入本合同范围,包括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及属于本项目所需但又处于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外的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含园林景观、外供水、外排水、外供电、燃气等)的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1)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场地相关权属、建设工作界面、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地下管线及房屋基础情况调查由勘察项目提供,由设计单位纳入本报告中。 (2)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含修建性详规的相关方案设计、图纸费用等。包括配合修建性详规指标技术审查配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咨询服务配合。 (3)设计工作:负责完成立项(含可研)范围涉及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涉及的设计专业包括建筑、结构(含深基坑、钢结构等)、暖通、给排水、电气、智能化(含客流统计系统及停车场引导系统)、室内精装修、泛光照明、广场绿化、广场景观、公共交通工程(含室外全部公交车场、停车场、P+R停车场等)、市政工程(天桥道路等)枢纽室内导向标识设计、枢纽室外停车场、公交车场及P+R停车场导向标识设计等所有专业工程。机电设备采购配合、设计联络、设备考察组织。并包含且不限于上述所有设计所牵涉到的相关实验内容如:地震评估、环境评估、防雷评估、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点试验、消防性能化分析及有关专项试验、研究等。以及其他业主认为且对项目建设运营有重大影响的技术专题研究或规划许可证报建中需要的相关报告如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分析及交通影响评估、交通疏解(不含交通设施)及管线迁改设计等相关工作(如有)。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地形测绘与地形图购买。 (4)其他工作: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并完成概算回归和成本分析工作。 2)技术配合工作:配合审查工作及按照审查意见修改;配合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现场服务;负责竣工图审核;需积极配合现场孔位调整审核、终孔验收验孔的工作。需对现场场地按照业主指令在开工前及工程后期进行两次航拍工作。 3)报建配合工作:包括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例如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咨询服务配合,包括建设工程报建规划指标技术审查配合,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建设工程规划验线配合。)配合、协调工作。报建费用(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甲方负责缴纳外),包括放线测量费、公示费、购买地形图、管线图纸、报建通、竣工图编制、各阶段的汇报文件和送审文件晒制、加晒加印图纸资料费用、规划验收咨询费用、规划报建咨询费用等均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单独计取。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若招标人对中标单位中标设计方案有修改需求,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按照招标人需求进行方案修改以满足招标人需求。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取。同时还需配合甲方完成相关设计文件的归档工作,若甲方前期无设计文件存储场所,乙方需暂时替甲方进行设计文件归档保存,时限最多不超过项目建设期,直至甲方具备设计文件保存存档条件或者最终直接配合甲方进行设计文件归档。 5)BIM技术运用: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均须采用BIM技术,且本项目BIM应用为全过程全阶段应用即从设计阶段一直使用至运营维护阶段。因此采用的BIM技术应符合《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51212T-2016),并设计单位需负责BIM模型的制作及移交运营,以及移交硬件的配备(硬盘、光盘)等具体见设计任务书。在初设阶段及项目竣工阶段还需制作航拍与BIM模型结合的实景融合视频,介绍项目情况。 6)相关政府及专家审查会会议组织与会务:含会议组织、会务费、专家费、往返交通费用等。 7)协助完成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系统、第三方检测、第三方监测、监理招标及验收相关招标工作:包括协助完成相关招标文件中涉及技术内容的编制及送业主审查工作。重点是相关招标内容实施项目与类别的确定及相关工作量的确定,尤其是招标清单和控制价及控制价备案工作。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具体可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评批复文件等要求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应包括:前言、验收监测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概况、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环评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验收评价标准、监测数据质量保证措施和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环境管理检查、公众意见调查、验收结论及建议等。并协助甲方完成报告的公示相关工作。 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同时应协助业主方召集成立验收工作组,并负责组织验收会议,现场踏勘检查,专家接待等工作。并协助甲方完成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专项验收工作,负责组织验收踏勘检查、会议组织等。此外还需协助业主方完成建设单位验收资料归档工作。 9)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报审等相关事宜。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审等相关事宜。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报审相关事宜、卫生学预评价及报审相关事宜。场地地震安全评价及报审相关事宜(如有)、防洪影响评估及报审相关事宜(如有)、文物考古调查及报审相关事宜(如有)、职业病危害评价及报审相关事宜(如有),对于上述工作若设计单位自身具有可以匹配本工程规模的编制资质,则由设计单位自行编制。若不具有相关资质,则要求分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完成,但是相关分包需获得业主的认可。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不得与第8项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为同一家分包单位。 10)与周边城际轨道与地铁轨道地保报建相关方案设计及报批事宜。 注:1、完成每一设计阶段后,承包人须书面提出启动下一阶段并经发包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否则该工作量将不予认可。 2、以上内容均属于本项目设计范围,承包人应在报价中考虑所有相关费用,不论承包人投标报价表是否列明,其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2.3承包方式 由乙方按照约定的范围和内容实行设计总承包的方式。合同价款计取及支付按合同条款第15条、第16条的相关约定执行。 2.4甲方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2.5双方特别约定 (1)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投资估算、工程概算、施工图招标概算及施工图预算(或有)编制。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造价文件的编制;如果乙方造价文件编制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且乙方所委托的造价文件编制单位须经甲方审核确认。 (2)考虑到[电力进线与10kv供配电工程(含临电)、给水(含临水)、燃气](若有)专业设计的特殊性,若乙方的专业能力不满足要求或不能得到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认可,则乙方应经甲方批准后委托专业单位设计,相应的专业工程设计费计入乙方设计收费总额中,并按此原则签订专业设计分包合同,支付时由乙方转付给专业设计单位,甲方无需为此补偿任何费用。 3、工期 3.1 设计工期(暂定,具体根据合同谈判或澄清后具体情况确定)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提交时间 有关事宜 1 概念方案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 深化方案 概念方案通过审查后10日内 3 俢规及方案报建图(含俢详图) 深化方案通过审查后10日内 4 初步设计及概算 深化方案通过审查后30日内 5 施工招标设计 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查后10日内 6 施工图设计 (供施工图审查) 施工招标前20日内 7 施工图设计修改并正式出图 施工图审查后10日内 8 其他专项设计方案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9 专项工程施工图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合同价款 4.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货币,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 4.2根据招标文件(含合同条款)和乙方的投标报价,本合同中标含税总价为 万元(大写: ),其中,工程设计费总额为 万元(按建安投资 %)。该设计费仅作为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最终以经相关部门批复的概算为计费基础,按本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 4.3乙方设计前期资料(如地形图等)由甲方提供。 5、组成合同的文件 5.1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3)合同协议书;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条款; (6)甲方针对本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7)合同附件[属本条第(1)项和第(6)项内容的除外]; (8)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 (9)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 (10)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1)组成本合同的其他文件。 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乙方仍有异议的,可按合同条款第32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执行甲方的决定。 5.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的来往电报、信函、会议纪要、有关对本合同补充的书面协议以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文件等,均视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包括办公电话、手机、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等信息作为合同附件。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上变更登记资料;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向甲方提交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更换项目负责人除按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在更换后7日内将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提交给甲方。 9、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10、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11、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及责任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1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十 份,甲方执 七 份,乙方执三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代表(签名): 签约代表(签名): 地址:广州市云城东路168号 地址: 景泰创展中心A栋5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020-37051814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合同于 2018年 月 日签订于广东省广州市。 第二篇 合同条款 第一章 一般规定 1、词语定义 1.1本工程:指镇龙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设计项目。 1.2甲方:指具有本工程设计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本工程设计合同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在本合同中特指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承人。 1.3乙方:指在本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设计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专业设计单位:指与甲方直接签订设计合同且具有专项工程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甲方另行发包单位;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与乙方签订设计分包合同且具有专项工程设计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即乙方分包单位。 1.5工程负责人:指乙方委派的负责本合同工程设计总承包管理和履行合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在本合同中特指乙方。 1.9甲方驻场代表:指甲方委派的履行本合同的驻场代表。 1.10设计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机构。 1.11设计:指乙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运作和设计服务。 1.12设计成果文件:指由乙方及专业设计单位提交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审查,且经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能满足投资与质量控制要求和作为下阶段设计依据或能指导施工实施的各阶段设计图纸、文件、计算书及说明书(含设计变更)、效果图、政府报批所需的模型及存有AUTOCAD dwg电子格式文件的光盘、BIM模型(格式为Autodesk Revit 软件能够打开的电子格式文件的光盘)、工程估算、概算、预算、配合甲方招标工作而提供的技术规格书等技术资料。(注:乙方提供给甲方的AUTOCAD文件应为CAD2004 天正三能打开的文件,并须提供各专业电子设计文件相应字库。) 1.13工程投资估算:指以方案设计为基础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的工程造价文件。 1.14工程设计概算:指以初步设计为基础根据甲方的相关要求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的工程造价文件。 1.15.1施工招标概算:指以施工招标设计为基础根据甲方的相关要求编制而成,编制深度应满足甲方相关施工招标要求及国家有关清单计价规范要求。 1.15.2施工图预算:指以通过甲方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施工图为基础根据甲方的相关要求编制而成,且编制深度达到国家有关的编制规定,并经有关方面审查通过的工程造价文件(若甲方采用施工招标设计进行施工招标,则施工图预算是否需要编制以甲方相关指令需求为准)。 1.16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设计总承包范围内工程设计、管理及服务的款项。 1.17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书面确认增加的合同价款。 1.18设计周期: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提交设计成果文件的天数。 1.19设计服务:指乙方在实施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现场服务各阶段工作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服务以及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设计问题,协助甲方实施工程、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验收及工程验收等活动(包括乙方派出足够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设计服务)。 1.20完整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是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全部文件,并保证与提交人自己保留的该部分文件完全一致。 1.21有效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的文件均符合合同约定并符合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规定的要求。 1.22正确性:指乙方每批次交付设计成果文件均符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同时保证设计输入的基础资料完整、正确,设计方法、计算方法与结果、技术参数的选用正确、合理,构造合理,图面表达清楚、文字叙述准确,各专业设计协调统一。 1.23经济合理性:指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是在符合有效性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方案经济比选、价值工程等评价手段,经过甲方组织的评审产生确定的。 1.24可靠性:指根据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明示的条件情况投入的设备,所采用的工艺、工法满足技术控制指标要求,之后所形成的已完工程及投入使用的系统、生产工艺满足合同约定且能够在设计年限内充分、正常地实现其设计功能。 1.25先进性:指乙方的设计成果文件采用国际上先进和适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或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技术、工艺、工法、设备为国内最优(国内同行业中技术排名前五名以内)。 1.26清晰:指乙方每次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中的图样、线条、术语、符号、尺寸标准、文字说明等清楚准确。 1.27违约责任:指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一般违约责任:指虽然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但其违约行为不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 (2)严重违约责任。指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其违约行为足以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严重或实质性的影响而应承担的责任。 1.28设计事故:指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履行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对本合同项目造成极其严重恶劣影响的行为。 1.29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由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根据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形式的补偿要求。 1.30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指经甲方认可或按公开、规范的程序授权的驻场代表、设计负责人分别签字或盖章的书面通知、同意、指令、证明和决定。 1.31书面材料: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文件。 1.32天或月: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均指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月指日历月。 1.33中国或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1.34国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 1.35元:指人民币元。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语言文字: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来往文件、本工程的所有设计文件和资料等均使用中国汉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使用其他文字书写的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翻译成中国汉语言文字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则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乙方交付的设计成果文件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的要求。设计中如遇国家和地方无相应规范、标准、依据的,由乙方提出建议,由甲方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所采用的标准、规定、依据或其解释。 3、本合同签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7)《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8)《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9)合同协议书第5.1款第(1)项、第(4)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所约定的有关文件; (10)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批复文件、规划部门认可的用地红线和地形图、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合同约定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 (11)设计任务书; (12)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基础资料,包括用地红线坐标(表)、场地标高、现有市政设施图的资料(绿化、道路、管线、建构筑物等)、地质资料等; (13)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甲方委托或组织的评审机构(会议)提出的或甲方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与双方权利义务有关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 (14)乙方参加投标的方案、评标委员会的意见、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版权属于甲方的其他投标方案。 上述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应是现行有效的,如国家或有关部门对上述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提出新的要求,双方均应按新的要求执行,必要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章 设计总承包 4、设计总承包管理 4.1如乙方为联合体,则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乙方承担责任和接受甲方指令、指示和通知,并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设计总承包及配合协调服务工作。 4.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做好下列设计总承包管理及配合协调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对其总承包管理范围内的专业设计单位在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和设计配合协调、接口衔接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各设计单位之间的设计界面和工作内容清晰,不出现设计重复或交叉的现象,并保证本工程各专业接口及与周边工程接口(包括与市政工程接口)的良好衔接。 (2)乙方应在实施本工程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现场服务各阶段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与管理咨询,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工程设计问题,并协助甲方的工程实施、设备与材料的采购招标工作、隐蔽工程的验收、设备与材料的看样定板、技术验收及工程验收、勘察成果验收、勘察封孔验收等活动。 (3)对于在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的基础上由甲方另行发包的设计单位进行的初步设计、施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乙方除须对该设计单位提交给甲方的设计成果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预审把关外,还须积极配合相关的设计工作,提供相关的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告、数据、图表、设计图纸、设计说明、相关的计算原理和方法等),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 (4)乙方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规划、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环保、消防、卫生、煤气、人防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设计文件报建和审批工作,保证设计文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 (5)乙方应编制设计总进度计划,季度计划,并负责审核专业设计单位的实施性计划、月度计划,定期对专业设计单位进行月度计划检查。 5、设计分包 5.1本工程的主体及关键性工作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不得分包。对于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乙方需先选择分包单位书面报甲方审批,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依法分包合同。 5.2乙方所承接的专项设计内容,由于乙方自身的资质及所属设计人员的限制,或者乙方指定的专项设计分包单位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可进行分包或由甲方将该项专业设计内容另行发包给专业设计单位;乙方因自行分包进行设计的,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3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管理需要做好分包管理工作,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设计业务。 5.3.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设计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设计项目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将设计项目分包后,未在设计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且未对该设计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5.3.2下列行为,属于违法分包: (1)乙方将设计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 (2)本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的部分设计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其他依法被认为属于违法分包的情形。 5.3.3乙方虽然没有将其承包的设计项目进行分包,但在设计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设计总负责人、设计总承包管理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设计驻场总负责人和驻场、设计代表不是乙方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设计业务。 5.3.4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设计,严禁再分包,并承担下列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接受甲方及设计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无条件执行甲方及设计总承包单位的指令。当甲方的指令与设计总承包单位的指令相冲突时,以甲方的指令为准;其他指令之间发生冲突时,应立即提请甲方协调处理。 (2)按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包的设计任务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对分包设计的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投资控制等负责。 (3)本合同及分包合同中与分包设计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内容。 5.4乙方设计总承包管理人员由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组成,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乙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第8.1款的有关约定,在甲方批准分包后5天内将分包单位设计技术管理人员名单及设备仪器投入计划报送甲方且负责落实到位,并接受设计咨询单位和甲方代表的查验。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要求加强对分包单位履行义务的管理,保证分包单位全面正确履行合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5.5专业设计分包单位的管理 在乙方分包的专项设计阶段,实行乙方分包的专项设计分包方自身管理、乙方总协调管理、设计咨询单位管理、甲方管理的分级管理模式。在此管理阶段,乙方分包的专项分包方与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就该部分对总体方案设计思想及技术路线贯彻与总体设计的协调负责出具设计审核意见,并送设计咨询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甲方备案,承担相应责任。 在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阶段,实行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单位自身管理、乙方总协调管理、设计咨询单位管理、甲方管理的分级管理模式。在此管理阶段,甲方另行发包的专项设计单位为主设计方,承担主要的设计责任;乙方为协作设计方,承担次要的设计责任;乙方就该部分对总体方案设计思想及技术路线贯彻与总体设计的协调负责出具设计审核意见,并送设计咨询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甲方备案,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负责其设计总承包范围内的各项专业设计的相关专业和接口、界面的协调工作。 5.6专业设计分包单位与施工图审查单位的关系 无论是乙方分包的专业设计分包单位还是甲方另外发包的专业设计承包单位,都要接受施工图审查单位对其成果文件的审查。 5.7各专业设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各专项设计的分包合同。 5.8分包设计项目的价款由乙方与甲方结算。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分包合同的有关约定及时审核、申请支付各种设计款项。 5.9乙方对设计现场安全负责,并对专业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专业设计单位就其所在的设计现场安全向乙方负责,服从乙方对设计现场的安全管理。 5.10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协调所有专业设计单位的工作,确保由不同专业单位所完成的设计之间的配合和接口顺利、有效和可靠。乙方应负责保证本工程设计的完整性和整体性。相关费用已经含于合同总价中。 第三章 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6、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 6.1设计工作内容 6.1.1设计工作内容 (1)方案修改及完善:根据《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关于方案设计应达到的设计深度要求,同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甲方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2)建设区域内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本合同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建筑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建筑立面、环境节能保护等,含修建性详规的相关方案设计、图纸费用等。包括配合修建性详规指标技术审查配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咨询服务配合。 (3)室外配套市政、园林工程设计:包括车库通道、景观绿化、室外广场、停车场、供电系统、照明系统、广播音响系统、安全防范监视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标识系统、室内给排水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防系统等的设计。 (4)建筑设计:本合同工程总平面范围内主体建筑和附属建筑的设计。 (5)结构设计:本合同工程总平面范围内主体、附属结构的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装修工程的结构设计与验算、室外工程及构筑物的结构设计。 (6)室内精装修设计:本合同工程总平面范围内主体、附属结果的室内精装修设计。 (7)强电设计:包含本项目高低压变配电的所有设计。 (8)弱电与智能化系统设计。 (9)给排水设计: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包含直饮水供水系统)等设计。 (10)空调设计:建筑物内部通风系统、建筑物内部空气调节系统、中央洗尘系统、供冷、供热系统等的设计。 (11)消防设计: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12)电梯工程设计与相关配合。 (13)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各种专业设备、系统的管线在建筑物内、外的路由平衡设计。 (14)设备选型意见:就拟采用的专用机电设备、专用电子设备(如大屏幕显示系统、广播音响系统等)的选型于施工图设计开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书,但不设计专用设备。 (15)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 (16)人防设计(如有)。 (17)幕墙工程(如有)。 (18)公共交通工程设计(公交站场、停车场等) (19)枢纽室内导向设计、枢纽室外交通导向标识设计、枢纽室外广场导向设计及标识设计。紧急情况疏散导向设计。 (20)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场地相关权属、建设工作界面、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 (21)其他:并包含且不限于上述所有设计所牵涉到的相关实验内容如:地震评估、环境评估、防雷评估、风洞试验、振动台试验、点试验、消防性能化分析及有关专项试验、研究等。以及其他业主认为且对项目建设运营有重大影响的技术专题研究或规划许可证报建中需要的相关报告如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分析及交通影响评估、交通疏解(不含交通设施)及管线迁改设计等相关工作(如有)、疏散专项研究。本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地形测绘或地形图购买。 注:为实现项目功能所需的所有专业设计均包括在内,上述所列专业如设计过程中未涉及到,则乙方需增加设计。 6.1.2其他设计工作内容 1)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施工图预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 2)技术配合工作:配合审查工作及按照审查意见修改;配合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现场服务;负责竣工图编制及审核; 需积极配合现场孔位调整审核、终孔验收验孔的工作。需对现场场地按照业主指令在开工前及工程后期进行两次航拍工作(需制作航拍视频与BIM模型虚实结合的实景视频,在初步设计审查或后续审查中使用)。 3)报建配合工作:包括立项(含可研)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等的所有规划、建筑、技术、管线、专项等各类报建(例如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咨询服务配合,包括建设工程报建规划指标技术审查配合,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建设工程规划验线配合。)配合、协调工作。报建费用(除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甲方负责缴纳外),包括放线测量费、公示费、购买地形图、管线图纸、报建通、竣工图编制、各阶段的汇报文件和送审文件晒制、加晒加印图纸资料费用等均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再单独计取。 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若招标人对中标单位中标设计方案有修改需求,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按照招标人需求进行方案修改以满足招标人需求。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不再另行计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