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平市延平湖三江六岸景观市政改造提升
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TC170T27L
招 标 人:南平武夷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
目 录
目 录 II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1. 招标条件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6. 评标办法 4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5
8. 联系方式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1. 总则 19
1.1 项目概况 19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9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9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9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20
1.6 保密 20
1.7 语言文字 20
1.8 计量单位 21
1.9 踏勘现场 21
1.10 投标预备会 21
1.11 分包 21
1.12 偏离 21
2. 招标文件 22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
3. 投标文件 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3
3.2 投标报价 23
3.3 投标有效期 23
3.4 投标保证金 24
3.5 资格审查资料 24
3.6 备选投标方案 24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24
4. 投标 25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
5. 开标 26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6
5.2 开标程序 26
5.3 开标异议 26
6. 评标 26
6.1 评标委员会 26
6.2 评标原则 27
6.3 评标 27
7. 合同授予 27
7.1 定标方式 27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27
7.3 中标通知 27
7.4 履约担保 28
7.5 签订合同 28
8. 纪律和监督 28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8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8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8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8
8.5 投诉 29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9
10. 电子招标投标 29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30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31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32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33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34
附件六:确认通知 35
附件七: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36
附件八: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格式) 37
附件九: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 38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9
评标办法前附表 39
1. 评标方法 42
2. 评审标准 42
2.1 初步评审标准 42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42
3. 评标程序 43
3.1 初步评审 43
3.2 详细评审 43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4
3.4 评标结果 4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5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46
1.1 词语定义 47
1.2 语言文字 49
1.3 法律 49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9
1.5 合同协议书 49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49
1.7 联络 50
1.8 转让 50
1.9 严禁贿赂 50
1.10 化石、文物 50
1.11 知识产权 50
1.12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50
1.13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B) 50
1.14 发包人要求违法 50
2.发包人义务 51
2.1 遵守法律 51
2.2 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 51
2.3 提供施工场地 51
2.4 办理证件和批件 51
2.5 支付合同价款 51
2.6 组织竣工验收 51
2.7 其他义务 51
3. 咨询监理人 51
3.1咨询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51
3.2 总监理工程师 51
3.3咨询监理人员 51
3.4 咨询监理人的指示 52
3.5 商定或确定 52
4. 承包人 52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2
4.2 履约担保 53
4.3 分包和不得转包 53
4.4 联合体 53
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53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54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54
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54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55
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55
4.11不可预见物质条件 55
4.12 进度计划 55
4.13 质量保证 55
5. 设计 56
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 56
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 56
5.3 设计审查 56
5.4 培训 56
5.5 竣工文件 57
5.6 操作和维修手册 57
5.7 承包人文件错误 57
6. 材料和工程设备 57
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7
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7
6.3 专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7
6.4 实施方法 57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8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8
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8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8
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8
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58
8. 交通运输 58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58
8.2 场内施工道路 58
8.3 场外交通 58
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59
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59
8.6 水路和航空运输 59
9. 测量放线 59
9.1 施工控制网 59
9.2 施工测量 59
9.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59
9.4 咨询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59
10. 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59
10.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 59
10.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60
10.3 治安保卫 60
10.4 环境保护 60
10.5 事故处理 60
11. 开始工作和竣工 61
11.1 开始工作 61
11.2 竣工 61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61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61
11.6 工期提前 61
11.7 行政审批迟延 61
12. 暂停工作 62
12.1 由发包人暂停工作 62
12.2 由承包人暂停工作 62
12.3 暂停工作后的照管 62
12.4 暂停工作后的复工 62
12.5 暂停工作56天以上 62
13. 工程质量 63
13.1 工程质量要求 63
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63
13.3 咨询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63
13.4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63
13.5 清除不合格工程 63
14. 试验和检验 64
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64
14.2 现场材料试验 64
14.3 现场工艺试验 64
15. 变更 64
15.1 变更权 64
15.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64
15.3 变更程序 64
15.4 暂列金额 65
15.5 计日工 65
15.6 暂估价 65
16. 价格调整 65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 65
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65
17. 合同价格与支付 65
17.1 合同价格 65
17.2 预付款 66
17.3 工程进度付款 66
17.4 质量保证金 67
17.5 竣工结算 67
17.6 最终结清 68
18.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68
18.1 竣工试验 68
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69
18.3 竣工验收 69
18.4 国家验收 69
18.5 区段工程验收 70
18.6 施工期运行 70
18.7 竣工清场 70
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 70
18.9 竣工后试验 70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71
19.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71
19.2 缺陷责任 71
19.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71
19.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 71
19.5 承包人的进入权 71
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71
19.7 保修责任 71
20. 保险 71
20.1 设计和工程保险 71
20.2 工伤保险 71
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 72
20.4 其他保险 72
20.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72
21. 不可抗力 72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72
21.2 不可抗力的通知 73
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 73
22. 违约 73
22.1 承包人违约 73
22.2 发包人违约 75
22.3 第三人造成的违约 75
23. 索赔 75
23.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 75
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 76
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76
23.4 发包人的索赔 76
24. 争议的解决 76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76
24.2 友好解决 76
24.3 争议评审 77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78
1. 一般约定 79
1.1 词语定义 79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80
1.7 联络 80
1.13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 80
3.咨询监理人 81
3.1咨询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81
3.5 商定或确定 81
4. 承包人 81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81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83
4.12 进度计划 85
5. 设计 85
5.1承包人的设计任务 85
5.3 设计审查 85
5.5 竣工文件 86
6. 材料和工程设备 86
6.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6
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86
7.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6
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6
8. 交通运输 86
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86
9. 测量放线 87
9.1 施工控制网 87
9.2 施工测量 87
10. 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87
10.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87
11. 开始工作和竣工 87
11.1 开始工作 87
11.2 竣工 87
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87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88
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 88
11.6 工期提前 88
12. 暂停工作 89
12.1 由发包人暂停工作 89
12.2 由承包人暂停工作 89
12.4 暂停工作后的复工 89
13. 工程质量 89
13.1 工程质量要求 89
13.3 咨询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89
13.4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90
15. 变更 90
15.1 变更权 90
15.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90
15.3.2变更估价 90
15.6 暂估价 91
16. 价格调整 91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 91
17. 合同价格与支付 91
17.1合同价格 91
17.2 预付款 92
17.3 工程进度付款 92
17.4 质量保证金 93
17.5 竣工结算 93
17.6 最终结清 94
18. 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94
18.1 竣工试验 94
18.3 竣工验收 94
18.4 国家验收 94
18.5 区段工程验收 94
18.9 竣工后试验 94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95
19.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 95
19.2缺陷责任 95
19.7 保修责任 95
20. 保险 95
20.1 设计和工程保险 95
20.4 其他保险 95
20.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95
21. 不可抗力 95
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 95
22.违约 96
22.1 承包人违约 96
24. 争议的解决 96
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 96
25.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96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00
附件一:项目协议书 101
附件二:单项工程合同 102
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 103
第二卷 104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105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108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10
2、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111
第三卷 11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5
目 录 117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8
(一)投标函 118
(二)投标函附录 120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21
三、授权委托书 122
四、联合体协议书 123
五、投标保证金 124
六、价格清单 125
(一)价格清单说明 125
(二)价格清单 126
七、承包人实施方案 134
八、资格审查资料 135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35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36
(三)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 137
(四)近5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情况表 138
(五)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139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140
(七)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141
(八)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142
(九)主要人员简历表 143
(十)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 145
九、其他资料 146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170T27L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延平湖三江六岸景观市政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已由南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投资【2017】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武夷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南平武夷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平市延平湖三江六岸景观市政改造提升工程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岸段总长度10.3km,包含下述8个岸段。8个岸段分期实施,以招标人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通知书为准。其中滨水花海景观段整治提升长度1.3km;玉屏桥提升段整治提升长度2.4km;康体休闲慢行段整治提升长度1.0km;老城滨江提升段整治提升长度0.8km;山水景观重塑段整治提升长度2.2km;文创产业改造段整治提升长度1.0km;活力运动休闲段整治提升长度1.0km;站前空间提升段整治提升长度0.6km。项目总投资约67761.79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含8个岸段一次招标,签订项目协议书,分岸段实施,每个岸段为一单项工程,签订单项工程合同。
包括但不仅限于:
(1)本工程的勘察(若需要)、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文件部分。
(2)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3)中标人必须负责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3计划工期: 1095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①投标人施工方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设计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投标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且按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须延续注册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下同):(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 打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24日10时00分至2017年5月31日23时59分前通过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4.4.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网上银行在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才能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年 6 月21日09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5.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应刻录到光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经理)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尚未办理南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6、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NPTF格式)(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投标人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于系统出现故障,无法正常解密及导入评标系统的,将启用该投标人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请投标人在递交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前认真检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的完整性。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为准,评委会评审时以该投标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里面的内容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武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3号交通大厦西侧
电 话: 0599-8872090
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08017、13911625622
传 真:010-62108060
联系人:赵晶、赵欣、林娜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409158388194
说 明: 注明用途:“TC170T27L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南平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监督部门: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8853091
友情提示:
①关于电子标书制作请登陆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软件安装包及相应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 0599-8317118。
②如果未办理CA证书的企业请尽快办理,办理方式请查看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的“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办理、激活事项的通知”,如果已办理证书,请检查数字证书是否可用。
③开标日当天,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要到前台(解密机)输入各自数字证书的密码,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记住数字证书密码。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在进行最终解密及导入投标文件。
④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还应提供一份“.nNPT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投标资料。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南平武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闽江路3号交通大厦西侧
电 话:0599-8872090
联系人:王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人:赵晶、赵欣、林娜
电话:010-62108017、13911625622
1.1.4
项目名称
南平市延平湖三江六岸景观市政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南平市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含8个岸段一次招标,签订项目协议书,分岸段实施,每个岸段为一单项工程,签订单项工程合同。
包括但不仅限于:
(1)本工程的勘察(若需要)、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建安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文件部分。
(2)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3)中标人必须负责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1.3.2
计划工期
项目设计以招标人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通知书为准,整体规划,3年(1095日历天)内分期实施。
1.3.3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①投标人施工方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设计方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4)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7)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①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备注: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专业以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标明的专业为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拟派出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应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备注:拟派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拟派出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仅需提交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其他人员需填报,但有关证件均无需提供。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 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之规定要求完整提交投标文件,以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同时具备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依招标文件规定。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并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分包方的资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不免除中标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文件、技术资料、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补遗书)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 12 时00分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交方式为:无记名方式,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并可通过下列形式提交: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6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无须确认。
招标人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相关信息一经发布,视同投标人已知悉。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前往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无须确认。
招标人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相关信息一经发布,视同投标人已知悉。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前往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①勘察设计费: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设计费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其中康体休闲慢行段整治提升长度1.0km岸段按下浮20%计取,其设计费中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0。
设计费最终以招标人确定的范围,经有权单位审核批复的建安工程预算投资额为基数重新计算的设计费为准,但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调整系数、优惠浮动系数不变。
工程勘察费(若需要)按照通用工程勘察收费公式计算,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调整系数、优惠浮动系数不变,其中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需要工程勘察的单项工程进场勘察前由勘察人提前向发包人在勘察纲要中提出,并经设计咨询监理确认,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单项工程协议中约定。
②建安工程费:投标人采用填报下浮率K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实际结算时,以招标人委托编制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乘以中标人在投标时所填报的下浮率K值进行计算,即实际建安工程费=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规费(费率)、税金(费率)、暂估价、暂列金额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不可竞争费用不在下浮之列。
下浮率K值的取值区间为:8%-12%(均含本数)
③技术服务费包含于投标报价内。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要求;
①投标人的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为勘察设计费收费标准下浮30%,其中康体休闲慢行段整治提升长度1.0km岸段按下浮20%,否则按废标处理;
②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为以招标人委托编制并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
下浮率K值的取值区间为(8%-12%)(均含本数);
若投标人所填报的下浮率小于8%或大于12%均按废标处理;(报价按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3.1
投标有效期
12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80万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以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人单位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TC170T27L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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