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集团股份有限集团
甲指乙供材料管理规定(第一版)
2015-10 发布
招采管理部发布 集团股份有限集
目 录
前 言 3
说 明 4
甲指乙供材料定义 5
一、甲指、甲供材料的管理要求 6
二、甲指、甲供材料签约管理要求 6
三、处罚细则 7
附件一 8
甲指、甲供材料汇报流程 8
附件二 9
甲指、甲供材料合同汇报流程 9
前 言
《甲指乙供材料管理规定》明确了甲指乙供材料管理职责,规范了甲指乙供材料询价、核价等操作流程,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审批路径,为规范项目甲指乙供材料核价管理提供了制度依据.
本规定由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集团招采管理部起草并归口管理。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本规定主要审核人:
规定批准发布人:
说 明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集团及产业单位集团的甲指乙供材料采购工作。
本规定为2015年第1版2015年10月份发表,2015年10月10日开始实施。
本规定随工作内容变化不定期更新,升级为新的版本,所有要求以最新版本为准。
甲指乙供材料定义
甲指、甲供材料泛指不在集团合格供应商范围之内,由甲方、业主、总包、顾问等指定方明确指定的供应商为特定工程提供材料,或材料。对集团造成经济损失的所有材料供应事项的总称。
一、甲指、甲供材料的管理要求
1。各产业单位招采管理部对甲指、甲供材料供应商的管理,应当按照对集团长期合作供应商的管理要求进行全面的、全过程的管理。
2.各产业单位总裁为甲指、甲供材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对甲指、甲供材料的质量、价格和供货等全面管理责任.
3。各产业单位招采管理部总监为各产业单位所有工程甲指、甲供材料供应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全过程的直接管理责任.
4。各产业单位招采管理部总监负责第一时间按照集团的管理规定将甲指、甲供材料的详细状况发起甲指、甲供材料汇报工作流程(见附件一),向相关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向集团招采管理部总监直接汇报的责任.
5.各产业单位招采管理部总监根据甲指、甲供材料供应商的供货状况,必要时向各产业单位总裁、运营副总裁、集团招采管理部总监及相关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协助各产业单位领导与指定方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6。任何隐瞒甲指、甲供材料而进行合同签订的责任由各产业单位采购总监承担。
7。发生任何人为指定甲指、甲供材料行为的管理责任由各产业单位总裁承担.
8。招采管理部负责按季度统计各产业单位发生甲指、甲供材料的状况,并于下月10日前报集团相关领导。
二、甲指、甲供材料签约管理要求
1。各产业单位招采管理部总监在各产业单位中标策划会议后,必须将甲指、甲供材料供应商、指定方的状况及对该材料供应存在的风险和对集团可能造成的损失在24小时内发起甲指、甲供材料汇报流程(见附件一),并第一时间上报集团招采管理部总监。
2。产业单位招采管理部总监进行合约谈判时,应充分调动各产业单位的所有资源,与集团常规供应商的合同条款进行全面的对比,并进行专业的对比分析和风险警示,为集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各产业单位招采管理部总监应当将可能谈判的最终结果在向集团招采管理部总监汇报后的24小时内发起甲指、甲供材料合同汇报流程(见附件二),报相关主管领导批准。
4。任何甲指、甲供材料合约谈判确定后均需发起甲指、甲供材料合同汇报流程(见附件二),且必须经各产业单位总裁、运营副总、集团招采管理部总监和集团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发起采购合同审批流程。
5。风险较大的甲指、甲供材料合同的签订必要时需得到集团总裁或董事长的批准。
三、处罚细则
1.各产业单位招采管理部没有按集团要求发起甲指、甲供材料管理流程,对各产业单位招采管理部总监处罚500元/次。
2。对甲指、甲供材料质量和供货管理问题,主责任人不能及时发现并发起工作流程,对主责任部门的第一负责人处罚500元/次。
3.各产业单位发生人为甲指、甲供材料事件,对各产业单位总裁或运营副总裁处罚1000元/次,当事人给予3000元/次的处罚并通过OA进行通报处理,情节严重、对集团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提交集团总裁办公会决断.
4.发生甲指、甲供材料的工程依据商务部核定的年度该种材料供应的经济损失(年度实际发生的材料费用与集团直接供应材料的费用之差),由各产业单位运营班子按10%比例在当年运营班子考核时进行扣减,工程结算时依据商务部提供的数据进行总体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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