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1、甲方将坐落于: 肥西县高店乡东街商贸街C号楼10户,房地产证号为: 2008008910 ,登记建筑面积为: 68。99 平方米,共两层作为主房转让给乙方;
2、甲方将坐落于: 肥西县高店乡东街商贸街C号楼10户 主房东边相接连的附属建筑物,面积: 平方米,共两层转让给乙方。
二、房产产权现状
甲方保证上述所转让的房产无抵押情况和其他产权纠纷问题,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三、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 甲方将坐落于: 肥西县高店乡东街商贸街C号楼10户 ,房地产证号为: 2008008910 ,登记建筑面积为: 68。99 平方米,共两层作为主房以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小写: 100000 元)转让给乙方;
2、 甲方将坐落于: 肥西县高店乡东街商贸街C号楼10户 主房东边接连的附属建筑物,面积: 平方米,共两层,作为附属建筑以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 (小写: 100000 元)转让给乙方;
3、 上述房产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贰拾万元整 (小写: 200000 元),乙方在双方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支付甲方转让款人民币: 壹拾伍万元整 (小写: 150000 元),甲方在收款当日需向乙方提供收据。剩余5万元转让款乙方在2017年2月28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款当日需向乙方提供收据。
四、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暂不办理本房产相关过户手续,后期房产过户手续办理时间以乙方通知为准,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件,房产交易、过户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房产交付
甲方应当于 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 将上述房产及钥匙交付给乙方,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将上述房产的房产证原件及相关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付给乙方。房产交付前甲方应将上述房产内杂物清理干净,如甲方逾期未将杂物清理干净,乙方有权处理房内杂物。
六、附随债务的处理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应将附随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费用结清,单据交乙方确认,否则乙方有权从购房款中抵扣上述欠费。
七、其他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20 的违约金。
八、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协议数量及持有
本协议一式 肆 份,卖方 壹 份,买方 壹 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见证后生效。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见证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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