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服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劳动保护,塑造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化管理,以便工作服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公司总经理以下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及管理均按照本制度执行;2、公司工作服按夏季工作服和春秋季工作服两种。第三条管理职责1. 采购部负责对工作服的购买,安全科负责工作服的验收,行政人事部负责工作服的具体分配,仓库负责工作服的保管、发放、登记。2各部门主管负责教育督促员工正确穿着工作服,凡是不穿规定工作服者,不准上岗操作。4。 安全管理部门及行政人事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职工在作业时工作服的穿着情况,若发现劳动防护用品穿着不规范应立即纠正并记
2、录执法。第四条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满七日后向行政人事部申请领取公司免费提供的工作服.2、领用工作服时领用人必须在工作服领用登记表、工作服管理制度上签字确认;根据所在季节,五月至十月间发放夏装两套,十月至次年五月间发放冬装两套、军大衣一套.夏季工作服满一年更换一次,冬季工作服满两年更换一次,军大衣满三年更换一次。3、在工作服使用期限内,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丢失或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4、新工作服发放未满12个月离职的员工,在离职时依差缺月数从工资中扣除服装成本费,服装归员工。第五条着装及仪表要求1、所有总经理以下员工必须按照
3、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3、员工穿着工作服必须得体、整洁、自然并勤于洗换,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4、员工着工作服时,因天气冷热等原因应在工作服内增减衣物,外部始终穿着工作服5、员工公务外出可着便装,特殊岗位或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着工作服。6、公司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工作服样式进行更改,或借给非本公司人穿着.7、特殊岗位(烘房、包装间等)在工作时间可另着公司规定的防护服.第六条处罚措施1、员工未按要求成套穿着新工作服,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2、将工作服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穿着者给予罚款20元/次;3、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如过于破损需自费更换,不更换者不得进入工作岗位.4、部门负责人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未按要求穿工作服者不得进入工作岗位。5、违规人员除按本制度违规处理外,如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其他相关制度,同时按照公司劳动纪律或其他相关制度进行处罚。6、当各部门当月工作服违章超过5人次时,之后本部门员工违章行为部门负责人因监管不力连带责任一并处罚20元/人次.7、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计入当月个人绩效考核中。8、 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