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为了提高公司工程造价的业务水平,保证预结算编审质量,体现公正、公平、公开、诚信原则,特制定本制度.一、严格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咨询业务操作可由业务准备、业务实施及业务终结三个阶段组成。操作的一般程序如下:1、为取得咨询项目开展的各项工作,包括获取业务信息,接受委托人的邀请,提供咨询服务书等;2、签订咨询合同,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3、接受并收集咨询服务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4、制定咨询实施方案;5、根据咨询实施方案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确定、控制和其它工作;6、形成咨询初步成果并征询有关各方的意见;7、召开咨询成果的审定会议或签批确定咨询
2、成果资料;8、咨询成果交付与资料交接;9、咨询资料的整理归档;10、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11、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二、分级管理、责任分明1、业务人员(概预算人员)(1)依据咨询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2)根据咨询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咨询工作,选用正确的咨询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3)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咨询成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4)完成的咨询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2、复审人员(项目负责人)(1)复审人员必须由专业注册
3、造价工程师担任,且需具有3年以上预结算编审经验;(2)复审人员参与咨询业务准备阶段的工作,协调制订咨询实施方案,审核咨询条件和成果文件,对所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根据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3)审核咨询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咨询合同的要求与有关规定,基础数据、重要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是否正确,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4)重点审核咨询成果的内容是否齐全、有无漏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是否
4、正确合理,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咨询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检查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5)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可签署。(6)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3、技术总负责人(1)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2)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3)负责处理复审人员、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审定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4、组建专家组(1)专家组由担任复审的具有5年以上造价
5、经验的资深注册造价工程师组成;(2)对重大的咨询项目,进行专业交底,对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技术经济分析原则进行统一;(3)对业主方或施工方有重大疑义的,进行分析并交底三、预结算编审质量要求1、业务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单份预结算审查准确率不低于97;2、复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核,复核后的单价预结算审查准确率不低于98;3、定期组织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重点掌握并分析交流一些难点、疑点问题,提升公司总体业务水平。四、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咨询项目的成果文件应保证其完备性与完整性,项目完成后,承办人员应根据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将业务受理至出具咨询成果的全部资料交档案管理人员,包括咨询服务合同、图
6、纸资料、签证单、现场踏勘资料、预结算编审资料、签收单以及业主评价意见,由档案管理人员验收后,在交接单上签字归档,对一些较为特殊的项目,应总结经验,汇总有关处理意见,以便学习与提升. 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OO四年四月一日工程造价编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使工程造价审查工作走规范化、制度化,使编审后的工程造价有一套完整的资料备查,以促进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造价编审档案,是指公司概预算人员在办理各类工程概、预、结算和标底编审以及司法部门委托的工程造价、鉴定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数据等。其材料均应以项目为单位建立完
7、整的档案.第三条工程造价编审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原始资料1、委托单位的业务委托书(服务合同)2、施工合同(协议)3、工程开、竣工报告和验收签证单、质量等级核定证明4、实物交付清单(品种、规格、数量和地点)5、设计变更通知和现场戒备更改签证单6、设施施工图及会审纪要或竣工图7、施工预算和竣工结算书及编制说明8、委托单位自审意见9、其他相关材料二、调阅资料1、工程量计算底稿2、单位工程工料分析汇总表3、施工图钢材明细汇总表4、施工组织设计5、其他相关材料三、结果资料1、内部任务分配书2、工程预算、结算、标底编审结果通知书3、造价鉴定报告4、其他相关的材料第四条档案必须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登记
8、保管,统一造册。第五条工程造价编审资料档案的收集,要求做到齐全、完整、及时。项目编审资料全部移交给专职档案保管人员进行整理登记。凡属工程造价编审档案归档范围以内的材料,任何个人不得私自留存。第六条专职档案保管人员在收到经办人移交的工程造价编审资料后,应对资料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进行目录登记,在与经办人核对无误后予以接收,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第七条工程造价编审档案的整理,要求做到保持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装订整齐结实,无漏页.第八条工程编审档案的移交,由概预算人员在每年的三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档案编制案卷移交专职档案人员.第九条专职档案保管人员在收到工程编审档案后,应按照经办人、经办项目、经办时间或
9、项目大小进行案卷排列,编制档案号,以便备查。第十条工程造价编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为五年,重点工程、有代表性或有特殊保管要求的工程档案,其保管时间为八年。第十一条 工程造价编审档案由公司内部利用,原则上不外借,本部门人员需要利用的,可随时前往查阅.外单位人员借阅时,须提供该单位的介绍信,经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和专职档案保管人员签字后方可查阅。第十二条 已达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由专职档案保管人员统一造册登记,经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和档案部门负责人签字统一现场销毁。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OO四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二OO四年四月一日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使公司员工管理有章
10、可循,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与公司签订合同的职工。第二章雇用第三条本公司应在劳动计划内招收和聘用职工。第四条新进人员经人事部面试审查合格后,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则上需经过一个月以上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但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第五条试用工期间,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表现欠佳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一周者,不发给工资。第六条试用期满,一经正式录用,公司和个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第七条应聘条件:(1)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踏实,服从分配;(2)
11、具备专业知识,有大专以上学历;(3)初(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有三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工作;(5)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6)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者,从优聘用。第三章服务第八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劳动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九条公司员工应不断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第四章档案第十条公司在浙江省职业介绍服务指导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管理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职称晋升事宜。第十一条凡进入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需要公司管理的,公司统一组织,在浙江省职业介绍服务指导中心编号、保存,所发生的费用由公
12、司承担。第十二条在公司服务期间,上述人员应遵守省人才交流中心有关政策、法规。否则后果自负。第五章奖惩第十三条为了提高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对于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公司给予奖励。根据贡献大小,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三种形式,具体实施办法按公司有关条例执行。第十四条对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公司有权对其处罚.视其情节轻重,处罚分为;警告、记过、留职查看或辞退三种形式,具体实施办法按公司奖惩条例执行。对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六章培训、教育第十五条新进入公司的员工,由其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包括安全、生产等方面,使其对本职工作有一个充分
13、的认识。第十六条为提高本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充实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培训分内部培训和外出培训,有关实施办法按公司员工培训制度执行.第七章社会保险第十七条为了建立健全公司员工社会保障体系,对应该办理社会保险的人员,公司负责为其办理参保手续。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有: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人员保险和医疗保险。第十九条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参保所发生的费用,分为单位缴纳部分费用和自行负担部分费用.单位应纳费用,由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部门办理。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薪水内代为扣缴。第八章晋升第二十条聘用人员在签订聘同合同后
14、,以其拥有的职称证书为基础,经公司人事部审定批准后,按照公司规定的待遇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第二十一条行政人员每为公司服务满五年,经公司评议同意后可晋升一个档次,但最高档次不得超过副总总经理享受的待遇。第九章调迁第二十二条 基于业务上需要,公司有权对原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进行调整。有关部门对公司提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要求,必须征得相关主管领导的同意。第二十三条 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职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暂由其主管或其主管分配给其他人员代理。第十章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核准修订。第二十五条 本制定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四月一日财务管
15、理规定为了加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合理开支,特制订以下暂行规定:一、根据公司现状,设立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发票管理业务收入须由本公司发票专管人员开具,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及时向税务部门领交发票。三、支出管理1、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常性费用支出比较频繁,因此经常性费用支出,经公司经理同意,由本公司经办人签字,出纳审核后可予以报销。2、劳务报酬支出和指标考核奖须由财会人员按有关规定编制工资单,经理确认后,予以支付.3、开会及差旅费报销,公司人员须经经理同意,开会费用按规定报销,交通费用在异地的,每天以二次市内出租车标准为限
16、,住宿费用按当地安排为准,未安排的按普通标准报销,餐饮补贴标准参照有关标准。4、咨询人员业务联系面广、外出较多,按税务有关规定,每月每人可贴补电话费300元,董事长贴补电话费500元。5、公司职工工资按当地标准执行,福利及劳保费用按现行企业标准执行.6、公司人员考试培训,按规定需一次性通过的,只能报一次培训费和一次考试费用,按规定可需二次通过的,只能报一次培训费和二次考试费用.7、公司员工误餐及加班加点较多,为了考虑公司员工身体健康,每工作日每人按10元/天标准补贴餐券。8、医药费按60元/月包干,全年医药费在包干费内包干使用,超过部分按工令分摊自负一定比例,门诊:工令在10年以下自负40;1
17、120年自负30%;2130年自负20%;31处以上自负5%.住院费用自负部分为门诊自负比例的一半.独生子女医药费根据门诊发票按50%内报销.9、其他费用支出,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四、帐务管理出纳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逐笔记载,按月报帐。会计须及时处理凭证、记载帐目,及时填报各种报表,按规定纳税.五、资金管理公司的银行资金原则上不得外借、不得担保,资金使用尽量按增值因素考虑。六、本规定自二OO四年四月一日执行。 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四月一日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
18、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
19、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20、。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
21、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第二十一条 对
22、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管理部、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管理部留存. 第二十五条 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第二十六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23、, 第二十七条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 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 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
24、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
25、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管理部保管。 第三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章 其他第三十九条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条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 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
26、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六章 责任第四十三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OO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