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登记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 通信咨询认证查询软件系统 省/市 技术服务项目委托人: 须填写全称(甲方)受托人: 北京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填表说明一、“合同登记编号由技术合同登记处填写。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技术中介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
2、同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合同。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属技术服务,此条款填写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和范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效益情况,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属技术培训,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的要求。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它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六、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注:本合同书标有号的条款请按填写说明填写依据中华
3、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通信咨询认证查询软件系统的 技术服务项目的技术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1、乙方按照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进行调研、分析,为甲方的通信咨询认证查询软件系统的 技术服务许可事项提供技术方案。2、乙方通过自身的技术优势及服务,按照审批部门的政策及要求,为甲方解决通信咨询认证查询软件系统的 技术服务中的技术问题,并使甲方获得通信咨询认证查询软件系统的 技术服务许可证书.3、乙方为甲方采购用于申请 事项的_系统_套,_系统_套,_系统_套。(根据实际需要选填,不用则删除)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
4、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进行咨询事项所必需的证明材料、公司基本情况、服务项目、技术方案和其他编制申请材料所需的等材料,并保证这些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由于甲方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及隐瞒重要信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不能如期提供材料的,导致乙方工作难以开展,乙方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2、甲方应指定专门负责人与乙方专员进行密切配合,及时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所需资料,因甲方延迟提供材料导致服务期限延误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信咨询认证查询软件系统的IDC技术服务项目所需完整的材料且收到甲方第一阶段款项后开始提供技
5、术服务。2、根据审批部门建议和指导意见,协助甲方修整并递交符合要求的材料。3、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向甲方反馈进展情况.4、乙方有权领取甲方通信咨询认证查询软件系统的 技术服务证书 。(三)因甲方未依约提供上述资料和工作条件,而造成乙方工作延误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亦不承担任何责任。(四)保密义务1、双方对各方合法拥有的任何信息及本合同涉及的双方的合作内容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允许,负有保密义务的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内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向聘用的雇员、中介机构以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披露的除外)。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可避免的会将提供技术服务事项的材料和技术资料传递给甲
6、方。甲方特此承诺,此类材料和技术资料为乙方之专有,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等,也不得在获取这些材料和技术资料后自行完成合同约定的事项,否则视为乙方已经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项。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乙方须自审批部门受理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完成约定的工作.2、前述关于完成时间之约定,为审批部门正式受理后的正常审批时间。此完成时间不包括:在实践操作中,因审批部门对受理的申请材料提出新要求或修改意见,乙方不可避免地进行修改和完善所花费的时间。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前述情形,本合同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直至达到审批部门的要求。3、本合同履行地点是在乙方及审批部门
7、所在地.4、乙方以技术方案及服务,协助甲方进行项目材料的整理、编制,协助甲方向审批部门初步递交项目材料,根据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建议和指导意见完善材料、递交最终符合要求的材料、等待审批部门最终审核意见等。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元(大写:人民币_元)。其中项目技术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元(大写:人民币 _元),_系统_套为_元(大写:人民币 _元),_系统_套为_元(大写:人民币 _元),_系统_套为_元(大写:人民币 _元),代收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_元)(二)支付方式如下: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款,即人民币_元(大写:人民币_元整),乙方收款
8、后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一次性付款方式选择此条款,不用则删除,分期付款选择以下支付方式)(1)首款:合同签订之日起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系统费用和部分技术服务费人民币_元整(大写:人民币_元整),(2)中期款:审批部门公布评测证明通知后_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元整(大写:人民币_元整);(3)尾款:审批部门公布许可证后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元整 (大写:人民币_元整)。乙方银行账号信息:账户 名称:北京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账 号:0200080719024772801(三)发票的开具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向甲方开具本合同的正式发票
9、;(代收款不开票).技术服务费开具税率为6%的正式发票;系统相关的费用开具税率为16%的正式发票;五、免责与赔偿1、甲方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乙方将依据这些文件、资料以及调查结果开展合同所要求的技术服务工作。如果乙方因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有重大错漏的文件和资料而交付的技术服务成果致使甲方不能通过审批或者迟延通过审批以及直接或间接地致使甲方蒙受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对乙方就合同范围内提供的服务,因乙方自身原因所引起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将对甲方承担相关的责任.但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乙方与完成合同服务相关的任何偿付责任概不超出甲方所支付的全部合同金额,同时还须考
10、虑甲方人员的相关疏忽责任,以合理确定各方对造成的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乙方的偿付数额比例应限于其应承担责任的相应比例。3、本合同项目涉及行政审批,受政府政策及审批部门相关规定的约束,可能出现超出乙方防范或预见能力并影响审批进程的事件.双方确认,乙方仅能以合同签订时所知晓的政策、标准或者要求对本合同技术服务的可完成性进行判断,非因乙方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4、在合同期间,合同双方都可能经常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互联网通讯方式与对方进行交流。尽管合同双方均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但由于电子信息的传输存在的潜在的风险,包括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信息的信息截取、损坏、迟到或不完整,甚
11、至带来不正确的信息和使用的不安全性,这些问题使信息的传输质量和准确性难以得到保证。因此,双方均对由于电子传输给对方造成的技术问题不负任何责任.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1、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履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2、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事项无法完成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已付金额不予退还.3、乙方应当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服务事项无法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无法完成事项的已付款项(系统费
12、用不予退还)。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技术服务事项无法完成的,已付款项不予退回。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经乙方提出催款后10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在甲方逾期付款期间,乙方可以中止相关技术服务事项,直至甲方依合同约定付款。在此期间造成甲方未及时取得咨询事项对应的相关证件、资质的,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5、任何一方联系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若发生变化,应于变化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对方,若由于一方未及时告之导致材料或原件遗失的,由未告知方承担相应责任。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
13、,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它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非经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单方对本合同作出的任何修改均无效。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温馨提示:金三科技将竭诚为您提供高效、快捷、满意的服务,如您有任何意见请拨打客服热线:01052802147。委托人(甲方)名称(或姓名)(签 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签 章)委托代理人(签 章)联系(经办)人(签 章)住 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 号受托人(乙方)名称(或姓名)北京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章)技术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彭飞 (签章)委托代理人 (签章)联系(经办)人 (签章)住 所(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账号0200080719024772801 印花税票粘贴处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经办人: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