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工厂房租赁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厂房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厂房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厂房包括机器设备及部分附属房间乙方已对甲方所要承租的厂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包该厂房 二、租赁用途为石材加工与销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 三、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前五年租金每年为人民币万此后五年每年人民币万付款方式:一年一付、为每年的正月一次性付清(实价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不含税其一切税费
2、由承租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应支付甲方人民币15万元作为租赁押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应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不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租赁押金以15万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六、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税收、员工招聘、工资、设备维修、厂房维修变压器维修等一切因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负营亏独立核算因此产生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提供变压器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每月提供的电表度数(电费单)将产生的电费按月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含国税、地税)与石粉处置粉、污染治理费等一切政府收费均由甲方代缴乙方应当将款项在产生
3、后七天内及时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工伤责任事故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工伤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部追偿并且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诉讼费等等 4、不得对所承包的厂房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履行如确有需要改造必须得甲方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就无偿移交给甲方 5、不得在租赁的厂房周围堆入石料及杂物以免影响车辆及人员通行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厂房分租、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不得抵押承租厂房也不得以合伙、合资入股的方式将厂房转由他人承租不得用承租的厂房用作工商登记使
4、用 7、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利用所承租的厂房从事黄、堵、毒以及私贩、贩私、制毒、售假等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厂房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城镇管理和环保要求 8、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9、厂房内应当公告设备安全操作指示如乙方违反操作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隐患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承租期间内的消防、用电、生产加工、工人及其家属和相关人员等甲方不承担责任及连带责任 10、租赁期间如遇到天灾、战争、政府征地需要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
5、不能履行的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的各项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合同未到期间内甲方不可用任何形式收回厂房场地使用在合同期间内购置增加的机械设备乙在租期满后有权拆走甲方只是提供空厂房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变压器和水电到厂内及工厂经常所需的有关证件 11、乙方租赁后应当以自行注册的公司或个体名义对外经营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经营“辉祺”商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无权使用 1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将厂房及设备完整移交给甲方厂房内新增加或者安装的机器设备全部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任何厂房机器设备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甲方有权直接扣押乙方支付的租赁押金作为部分违约金 2、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用乙方支付的押金作为损害赔偿使用 七、本合同若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加工厂房租赁合同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