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晨光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全体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培训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1、加强全体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3、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4、学员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8、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