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JTJ∕T 343-96).pdf

上传人:Fis****915 文档编号:397315 上传时间:2023-09-15 格式:PDF 页数:87 大小:1.7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JTJ∕T 343-96).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7页
《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JTJ∕T 343-96).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7页
《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JTJ∕T 343-96).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7页
《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JTJ∕T 343-96).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7页
《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JTJ∕T 343-96).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J T J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 T J/T 3 4 3 一9 6 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C o d e o f e n g i n e e r i n g f o r l o c a l w i r et e l e p h o n e c o m m u n i c a t i o n s y s t e m i n h a r b o r1 9 9 6 一1 1 一1 5发布1 9 9 7 一0 5 一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中 华人民 共和国 行业标准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J TJ/T 3 4 3 一9 6主编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批准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施行 日期:1 9 9 7 年 5月1日关于发布 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 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的通知交墓发 1 9 9 6 1 9 8 5号 由 我部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编制的 港口 地区 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推荐性行业标准,编号为 J T J/T 3 4 3-9 6,自1 9 9 7 年 5月 1日起施行。本规范由部基建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中 交水运规划设计院负责,出版工作由部基建司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前言 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主要包括港口地区电话网的网路结构、通信站址 选择、中 继方式

3、、信号方式、编号计划、程控交换机安装,以及调度电话、会议电 话、电 缆线路、通信电源、通信接地和通信站建筑等方面的设计内 容。本规范引用了国际电 信联盟(I T U)的有关规定和建议以 及国内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了在港口地区有线电 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工作中所须遵循的原则,为沿海和内河港 口地区综合性通信枢纽或港航企业的通信站建设工程设计提供了依据。本规范共分 8 章 3 6节2 3 6条,并附有条文说明。请有关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以便修订时参考。本规范如进行局部修订时,修订的内容将刊登在 水运工程标准与造价管理信息 刊物上。目次1 总则”

4、.(1)2 术语和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2)3 通信站 。,”(4)3.1 一般规定“,”,(4)3 1 2 站址选择 ”“(4)3.3 交 换机容量及选型 ”,(5)3.4 传输设计”.(5)3.5 中继方式 (1 0)3.6 编号计划 。,(1 5)3.7 信 号方式与接口 配合.(1 6)3.8 计费方 式 .一(1 9)3.9 程 控交换机进网 基本业务性能 要求 “”(1 9)3.1 0中继线计算及设备配置 “”(2 1)3.1 1机房和设备布里”(2 2)4 调度电话和会议电 话“”“(2 4)4,1 一般规定 (2 4)4.2 调度电话 ,(

5、2 4)4.3 会议电话 价 “(2 5)5 电缆线路 (2 7)5.1 一般规定”(2 7)5.2 电缆选型 (2 8)5.3 电缆线路设计 (2 9)5.4 管道设计”“”一(3 3)5.5 建筑物内管线设计 “”(3 7)5.6 电 缆成端与进站 (3 8)5.7 电缆防护 “”一(3 9)通信电派 “”“(4 1)6.1 一般规定 “”(4 1)6.2 交流供电 系统”“”“(4 1)6.3 直流 供电系 统 “”“(4 2)6.4 设备配置“”“”“”(4 3)6.5 机 房及设备布置”“”(4 4)7 通信接地”“”一.1.(4 7)7.1 接地方式 ”“”“”。.“一(4 7)7

6、.2 分设 接地”“”“”一(4 7)7.3 联合接地“”“”(4 8)7.4 接地电阻值 “”“一(5 0)S 通信站建筑 “”(5 1)8.1 一般规定 “(5 1)8.2 各类机房的建筑与结构设计要求 “”“”(5 2)8.3 采暖、空调、通风、消防“”(5 4)8.4 电 气照明 “”“”:(5 5)附录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一(5 6)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 要起草人名单”.(5 7)附 亲文说明 “”“”(5 8)1 总则1.0.1 为在港口 地区 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中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 方针政策,提高设计水平,确 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和维

7、护方便,制定本 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沿海港口 和内 河港口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有线电话 通信系 统工程的 设计。内 河船闸和坝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可参照执行。1.0.3 港口 地区 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是港口建 设工程的配套项目,其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港口 建设相适应,并应同步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港口 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的规划与 设计,应符合 全国交通专用通信网总体规划 和该港港口总体规划及交通专用电话通信技术 体制的相关要求。1.0.4 主要通信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定型产品,未经鉴定合格的产品不得在设计中采用。2 术语和符号2.1术语交通专用通信网(t r a

8、f f i c p r i v a t e c o m m u n i c a t i o n n e t w o r k)是国家电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水运通信网、公路通信网、一级长途通信网和海上安全应急通信网组成。水运通信网(c o m m u n i c a t io n n e t w o r k f o r w a t e r t r a n s p o r t a t i o n)分海洋通信网 和内河通信网,均包括港口 地区通信网、船岸无线电通信网和港口间长途通信网。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l o c a l w i r e t e l e p h o n e c o m m u n

9、 i c a t io n f o rh a r b o u r)港口所辖的地区有线电话通信,包括港区业务电话、调度电话、会议电话等。港O 地区 电话网(l o c a l t e l e p h o n e n e t w o r k f o r h a r b o u r)是水运通信网的 重要组成部分,是由 一个端站或由若干个端站和汇接站所组成的港口 地区 有线电话通信网 的简称。通信站(c o mm u n i c a t io n o f f ic e)电话网中端站及汇接站的统称。2.2 符号B H C A 忙时呼叫次数,即处理机工作的次数(B u s y H o u r C a l

10、lAt t e mp t).I S D N 综合业务数字网(I n t e g r a t e d S e r v ic e D i g i t a l N e t w o r k),D O D 用户交换机直接呼出(D i r e c t O u t w a r d D i a l l i n g),D O D,用户交换机直接呼出听一次拨号音(D ir e c t O u t w a r d D i-a l l i n g o n e),D O D:用户交换机直接呼出听两次拨号音(D i r e c t O u t w a r d D i-a l l in g t wo),D I D 直接呼入

11、用户交换机(D i r e c t I n w a r d D i a l l i n g),B I D 经转接台呼入 用户 交换机(B o a r d I n w a r d D i a l l i n g),P A MA 用户自 动计费(P r i v a t e A u t o m a t i c Me s s a g e A c c o u n-t i n g).C A M A集中自动计费(C e n t r a l i z e d A u t o m a t i c M e s s a g e A c-c o u n t i n g),P C M 脉冲编码调制(P u l s e C

12、 o d e M o d u l a t i o n),D T M F 几双音多 报(D u a l-t o n e M u l t i f r e q u e n c y).U P S 不间断电源(U n i n t e r r u p t a b l e P o w e r S u p p l y),H D B,最多有3 个连续零的三阶 高密度双极性码(H i g h D e n s i t yB i p o l a r 3 C o d e),D D F 数字配线架(D ig i t a l D i s t r i b u t io n F r a m e),M D F 总配线架(Ma i

13、 n D i s t r i b u t i n g F r a m e).3 通信站3.1 一 般 规 定3.1.1 港口 地区电话网的网路结构,对于作 业区分散、规模较大的港口 地区 应按端站、汇 接站 组网;对于规模较小的港口 地区 应按端站一级组网。通过技术经济比 较,在距端站较远、用户较集中 的建筑物内可设置远端模块或数字用户环路设备。端站应能独立处理本站用户的发话和受话呼叫。汇接站应能独立处理转接呼叫,并兼有端站功能。3.1.2 港口 地区电话网的布局应根据港口 总体布局 规划、用户分布和传输要求等综合考虑。汇接站宜设在临近交通专用长途台和港航单位、机关等用户较集中 的地方,端站应

14、设在作业区或用户密集地点。3.2 站 址选 择3.2.1 通信站站址应符合港口总体布局规划和通信技术要求,并应靠近港口 管理中心 或用户集中点。3.2.2 通信站站址应避开经常有较大震动或强噪 声的 地方。3.2.3 通信站站址不应选择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或堆场附近。3.2.4 通信站站址不宜选择在作业过程中 散发有害气体与物质以及较多的 烟雾与粉尘的码头(如煤码头、散装水泥与粮食码头等)附近。3.2.5 通信站站址应远离高压变电站、电气化铁路、广播电视和无线电发射台等强干扰源。站址处的电 磁干扰场强限 值应符合表3.2.5 的规定。电磁干扰场强限值表32.5颇率电场强 度 (E)磁场 强

15、度 (H)频率电场强 度 (E)磁场强 度 (H)3 0 H.-3 0 k Hz5 0p A/m!3 0M H z 5 00 M H z0.3 V/mO.0 0 0 B A/m3 0 k Hz-3 0 M Hz0.6 v/.0.00 1 6A/45 0 0 MHz-1 3 GHz1.5 v/.3.3 交换机容f及选型3.3.1 港口地区交换机的近期容量可按开通时装机数的 1 4 0%-1 6 0 0 0 确定,开通时的装机数应按部颁电 话普及率与实需装机数综合确 定3.3.2 与 港口 地区交换机配套的总配线架容量,端站应 按交换机近期容量1 5 0 0 0 2 0 0%确定,汇 接站可按实际

16、需要确定.3.3.3 同一港口的交换机宜采用相同机型。3.3.4 港口 地区交换机功能与容量除应满足近期需要外,还应适当兼顾发展的需要。3.3.5 港口 地区交换机应选用数字程控交换机(简称程控交换机)。程控交换机必须带双音多频接受器,并配置双音多频按键话机。3.3.6 选择程控交换机应根据话务量核算其处理能力,B H C A值宜用下式计算:B HC A二(A l t)X 3 6 0 0(次)(3.3-6)式中:B H C A 处理机工作的次数(次);A 话务量(E r l);t 每次呼叫的平均占用时间(s),3.4 传 愉 设 计3.4.1 港口 地区电话网全程传输损耗指标及其分配应符合下列

17、规定。3.4.1.1 本地用户之间 通话模拟传输二线交换时,全程传输 5损耗不应大于 2 9 d B,本地模拟网传输指标分配见图3.4.1-1,或 2 匀 4 1 3-3.5 I 1c4 I 1 I 63.5 图3.4.1-1 本地模拟网传箱指标分配 单位:d B)3.4-1.2 本地用户之间 通话采用数字交换、数字传精时,全程传输损耗,本站内 两用户间不应大于1 8.5 d B,站间两用户间不应大于 2 2 d B。本地数字网传输指标分配见图3.4.1-2、图3.4.1-3.图 3.4.1-2 本 地数宇 网(站内)传轴 指标分 配(单位,d B)、7+0 56 7+0.5 图 3.4.1-

18、3 本地 数字R 7(站 间)传翰指 标分配(单 位 d B)注1(7 f 0.5)d B中,7 d B为用户线传褚损耗 0.S d B为文换机馈电桥等引起的附加损 耗.3.4.1.3 本地用户之间 通话采用数字、模拟混合时,全程传输 6损耗不应大于 2 3.5 d B。本地数模混合网传输指标分配见图3.4.1-4.图 3.4.1-4 本地 数棋 混合网 传物指标 分配(单 位,d B)3.4.2 以用户交换机的中继方式接入市话网时,其传输损耗不应大于7 d B。传输损耗的配置分别如图3.4.2-1 图3.4.2-4 所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5-4.02.0-4.5 II if 19.0簇

19、 3.5乡 1 5.02.5对非电话业务(或中继侧)1 0.0(最 低值)3.4.3 电平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4-3.1 模拟交换网长话交换点电平为一4 d B r,四线环的二线端到二线端的S d B 损耗,应平均分配在混合线圈的四 线侧的收发信支 路上,各为4 d B,如图3.4.3-1 所示。一4 d Br一 4 d Hr竺 引一 日 4d B 一 4 d B r一 4 d B r 图3.4.3-1 模拟长途网电平配盆 3.4.3.2 数字网交换点电平为O d B r,四线环的二线端到二线端的损耗,全部放在混合线圈的四线侧的收信支路上.长途为MB,本地为 3.5 d B,如图 3.4.

20、3-2 所示。O d B,O d B r一 3.5(一7)d Br一3.5(一7)3.5 竺剑一M B,O d B,圈3.4.3-2 数字网电平配里3.4.4 数 模接口电 平应符合图3.4.4 的规定,在数字变为模拟的支路中应增加4 d B的衰减,在模拟变为数字的支路中应增加4 d B的增益。3.4.5 港口地区程控交换机与市话局之间,当采用主从同步方式时,可提取市话局送来的定时信号。3.4.当 港口 地区程控交换机接入数 字电话网时,应配备有外同步系统,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3.4.6.1 同步子系 统能从包含 有时钟信号的数字传输系统中 O d Br一4 d Br 图3.4.4 数棋电平

21、变换提取时钟信号,接口 速率2 0 4 8 k b i t/s,接口 码型为H D B 3.4.6.2 同 步子系 统具有适应时延快(几分钟)或慢(一天)变化的能力。3.4.6.3 同步的P C M链路发生故障时,具有自动/人工倒换和再同步的能力。3.4-6.4 以用户交换机的中 继方式进人市话网 时,其时钟符合公用电话网同步时钟第四级的性能要求。3.5 中继 方式3.5.1 中继方式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1)提高 接口 站设备和线路的 利用 率;(2)与传输设计配合,达到信 号传输标准要求;(3)有利于实现长途通信自 动化;(4)节约投资。3.5.2 港口 地区 通信站根据组网 要求,应以

22、下列不同中继方式连接:(1)市话局;(2)其他 港航单 位交换机;(3)本港调度电 话总机;(4)本港用于生产调度、公安消防 等的移动 通信站;(5)海岸电 台;(6)卫星端站;1 0 (7)海事卫星岸站。通信站中继方式如图3.5.2-1、图3.5.2-2 所示。3.5.3 港口 地区程 控交换机对市话局的中 继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3.5.3.1 交换机的容量大于或等于 1 0 0 0 门时,采用全自动直拨中继方式(D O D,D I D),3.5.3.2 交换机的容量小于 1 0 0。门时,采用半自动中继方式(D O D,B I D),也可采用混合进网中继方式(D O D,B I D和D I

23、 D)。3.5.4 港口地区程控交换机至公用长话局的长途话务,宜经由市话局接转。如该港对长途通信有特殊要求或长途话务量较大时,也 可采用长 途直 达专线的中继方式。3.5.5 同一港口 地区的各港航单位交换机间宜采用全自 动接续的中继方式。3.5 调度电 话总机、海岸电台无线电 话电 路宜接入港口 地区电话交换机的用户电路。3.5.7 用于生产调度、公安消防等的移动通信基站对港口 地区交换机的中继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3.5.7.1 当移动通信基站具有交换功能时,与港口地区交换机的中继电路相连,采用全自动直拨中继方式。3.5.7.2 当移动通信基站不具有交换功能时,接人港口 地区交换机的用户电路

24、。3.5.8 港口地区交换机与交通专用通信网长途交换机间宜采用长途全自动中继方式。3.5.,含多个交换机的港口 地区电话网进入市话网时宜采取汇接站一点进网方式,如图 3.5.9-1 所示,经技术经济比较,可采用多点分别进网方式,如图 3.5.9-2 所示。不论采用何种入网方式,主叫 用户每次呼叫听 拨号音的总 次数不应超过两次。3.5.1 0 港口 地区交换机进入市话局的中继线束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3.5.1 0.1 交换机容量在 1 0 0门以内,中继线数在 5 对以下时,1 1八!械长绷备坦迪明因浪口倪 弓澎俐因阅口肥1N.价.冈困宾裁俐划呀握把11拭长鲜开投迎用因裂己理N山.的.仍困层联

25、俐困裂口绷1 3一御id y 蜕网一.一公 用电话网图3.5.9-1 一点进网方式一如JCIC C 3 网一口 一佣翰网一 图3.5.9-2 多点进网方式采用双向中继方式;中继线数大于 5 对时,采用单向中继或部分双向、部分单向混合的中继方式。3.5-1 0.2 交换机容量在5 0 0 门以上,中继线数大于 3 7 对时,采用单向中继方式。3.5.1 1 采用混合中 继方式时,应使任何一方向 的呼叫都能做到先选用单向中继线,然后再选用双向中继线。3.6 编 号 计 划3.6.1 港口 地区电 话网 的编号计划,当以全自 动方式进入市话网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国家通信网自 动电 话编号)(G

26、B 3 9 7 1.1)的有关规定。3.6.2 编号计划应根据业务预测、电话网规模、设站方案和网路规划等因素确定,既要满足近期需要,又要考虑远期的发展,并应留有一定的余量。3.6.3 港口 地区电话网的编号位长应根据远期规划容量 来确定。3.6.4 港口 地区电话网的编号宜采用统一的用户号码,其位数 宜相等。3.6.5 港口 地区电 话网中移动用户号码与固 定用户号码位长宜一致。3.6.6 采用呼入话务台转接(班D)中 继方式的港口 地区 交换机,其中继线引示号码应纳入所接市话端局用户统一编号,内部分机之间拨叫号码可根据容量大小和发展需要采用 2 位至 6 位的等位号码。3.6.7 港口 地区

27、内部的特种业务号 码宜与当地市话局采用的特种业务号码相同,可参照表3.6.7的规定执行.表 3.6.7特 种业务号 码。种 业 务 种 j待种 业务号 码。种 业 务 种 易待种业务号码!特 种业 务种类1 1 2故 障 台1 1 6长,人 工 查 司1 1 0匪普1 1 3卜。工 挂”1 1 7报 时 一一急救1 1 4查号 一1 1 9 ,一一天气预 报3.7 信号方式与接口配合3.7.1 港口 地区电话网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用户 信号和局间信号方式。3.7.2 港口 地区 程控交换机宜采用双音多频(D T M F)用户信号方式,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用户双音多频信号频率组合及用户双音多 颇

28、 信号 收 发 码器 技 术 指标,并应 符 合表3.7.2-1 和 表3.7.2-2的规定。用户双奋多报信号颇率组合表3.7.2-1一蒸 (Hz)$(HzH1因H,Hr All(Hz)163s/M1(Hz-.H 里冈H s场1 2 0 9 1 3 3 6 1 4 7 7 1 6 3 31 2 0 9 1 3 3 6 1 4 7 7L i6 9 7I231 3 l L 3 85 27891 5L,770456,、。、,n 1(份)口t 2(井)1 6用户双音多预信号收发码器技术指标表3.7.2 一 2项目话机或发送器局用接收器标 准叔率 (H z)低 颇群 6 9 7 7 7 0 8 5 2

29、9 4 1高频 群 1 2 0 9 1 3 3 6 1 4 7 7 1 6 3 3颇 偏不超过士1.8%士2.0%以内可靠接收士 3。%以上保证不接收士2.。%3.。%之间不保证 接收电平在 有 MB 衰 耗级 冲时:低颇群 一1 0 15.5 d B m高 骊群-9 士5.5 d B m组成 一信 号的高 低颇 电平差 不大于6.5 d B在无3 d B衰耗缓冲时低颇 群 一?士3 d B m高频群-6 士3 d B m倾率组合中的高倾分t电平应比低颇分lk电平高2 士 d 8双颇工作时单频接收电平 范围:-2 3-4 d B m双绷 工作 时单频 不动作电平:一 3 1 d B.双颇 电平

30、 差(1 2 J B1 6 项目由谐波、互 调引起 的总失1信号极 限时七话 机或发 送器 续上表局用接收器比 荃 波 电平至少 低 2 0 d B 4 0 m s/位3 0-4 0-/位3.7.3 港口地区交换机之间、港口地区交换机与模拟市话局之间采用直流信号方式时,其 直流脉冲信号及局间中 继信号标志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 电话自 动交换网局间直流信号方式(G B 3 3 7 9)的有关规定。3.7.4 局间数字型线路信号应符合下 列规定。3.7.4.1 港口地区程控交换机之间、港口地区程控交换机与程控市话局之间采用局间中继数字型线路信号方式时,其线路信号编码及编码含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电话

31、自动交换网局间中继数字型线 路信号方式(G B 3 9 7 1.2)的有关规定。3.7.4.2 港口 地区 程控交换机接人程控市话局采用“程控用户交换机至公用网合群中继数字型线路信号方式”时,符合用户交换机基本进网要求的相关规定。3.7.5 局间多频记发器信号应符合下列规定.3.7.5.1 港口 地区交换机与接口 端局间采用多频记发器信号方式时,其记发器信号编码与编码含义符合现行国 家标 准 电 话自动交 换网多 频记发器 信号方式(G B 3 3 7 7)的有关规定。3.7-5.2 港口 地区 交换机与接口 端局间采用的多 频记发器信号的发码顺序符合用户交换机基本进网要求的相关规定。3.7-

32、5.3 港口 地区 程控交换机接人程控市话局局间采用程控用户交换机至公用网合群中继数字型线路信号方式时,所提供的局间多频记发器信号不应发汇接标志信号“H”而采用全收全发的方式。3.7.5.4 港口 地区交 换机与接口 端局间采用的多 频记发器信号根据端局的 制式或 需要发“H”或不发“H 标志信号。3.7.6 港口 地区交换机采用的铃流和信号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1 7准 电话自 动交换网 铃流和信号音(G B 3 3 8 0)的相关规定。3.7.7 港口地区数字程控交换机的用户接口如图3.7.7 所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7.7.1 单个模拟用户线接口 应采用Z,接口,2:接口 的电气特性符

33、合I T U-T Q.5 1 7 的建议。3.7.7.2 数 字用户线接口 应采用V,接口,V,接口的电气特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统网 路数字接口 标准(G B 7 6 1 1)的有 关规定。3.7-7.3 低速率同 步/异步数据通信接口采用R S-2 3 2 C/V 2 接口,R S-2 3 2 C/V接口的电气特 性符合I T U-T V.2 4 的建议。c.摸拟 中 继线卜a 或a 数字中继线卜局间中 继 电路棋拟数字州卜 接 口交 换 机终端 图3.7.7 港口地区数字程控文换机接日示愈图3.7.8 港口 地区 数字程控交换机的局间中继接口 如图3.7.7 所示,并应符

34、合下列规定。1 8 3.7.8.1 局间2 线或4 线的 模拟中 继接口 采用C:或C,接口,C:或C,接口的电气特性符合I T U-T Q.5 0 7 的建议。3.7-8.2 局间数字中继线采用A接口(2 0 4 8 k b i t/s)或B接口(8 4 4 8 k b i t/s),A,B接口 的电 气特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 统网 路数字接口 标准)(G B 7 6 1 1)的有关规定。3.8 计 费 方 式3.8.1 交 通专用通信网的计费可分本地与长 途两种方式,计费设备应满足计费 方式的要求。3.8.2 交 通专用通信网本地电 话计费可采用复式计次方式、单式计次方式

35、或月租费的方式。3.8.3 自动 计费 设备的主要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3.8-3.1 有效计费时间从被叫应答开始至主叫挂机为止。如被叫先挂机主叫久不挂机,则有效计费时间从被叫应答开始至被叫挂机后 9 0 s为止。3.8.3.2 计费设备自动 记录的主要 信息 包括主叫 类别、主叫 号码、被叫 号码、通话的起止时间、日 期、每次通话话费及流水号等。3.8.3.3 定期收费信息,在通话完毕后用凿孔纸带或磁带拾出,或者存入磁盘,经分拣汇总,打印出长途电话的集中收费单.3.8,3.4 计费设备能适应立即计费的 要求,并具有立即 输出 计费信息的功能。3.8.3.5 半自 动去话完毕后,自 动计费,并立

36、即向 话务员显示。显示内 容包括:主叫号码、被叫号码、通话时 长、通话种类和话费。3.8.4 港口 地区程控交换机以分局或支局方式接人当 地市话网时,计费设备应具有按专用网和公用网分类分拣能力。对公用网的计费应符合公用网的有关规定。3.,程控交 换机进网垂 本业务性能要求19.1 港口地区程控交换机应具有本局呼叫、出局呼叫和入局呼叫 接续的功能;根据需要应能提供汇接接续的功能;应能向 用户 1 9提供长途人工、半自 动、全自 动业务的 功能。3.9.2 港口 地区程控交换机应能对用户有鉴权能力和服务等级限制,并应根据需要对用户的出局呼叫、长途呼叫 进行等级设定。3.9.3 港口 地区 程控交换

37、机应具有识别主叫 用户类别的 能力,并能在长途全自 动、半自 动 接续时向长途局、计费局 或特殊需要用户发送主叫用户类别和主叫用户号码。3.9.4 港口 地区 程控交换机 宜具有识别用户数据、用户传真等非话业务的能力,并应能保证不被其他呼叫插入或中断.3.9.5 港口 地区 程控交换机 应具有呼叫各类特种业务的能力,并应能向 用户提供以下新服务项目:缩位拨号,热线服务,呼出限制,免打扰服务,转移呼叫,呼叫等待,截接服务,会议电 话,三方通话,遇忙回叫,缺席用户服务,追 查恶意呼叫等。3.9.港口 地区程控交换机通话电路复原方式宜与当地市话局一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9.6.1 港口地区程控交

38、换机本站分机与分机之间的呼叫,宜采用互不控制方式。3.9.6.2 港口地区程控交换机采用D OD方式呼叫市话局时,可采用互不控制或主叫 控制复原方式;遇特殊呼叫(如恶意呼叫)可通过人机命令改为被叫 控制复原方式。3.9.6.3 港口 地区程控交换机采用D I D方式进网,应与当 地市话局采用一致的控制复原方式,采用B I D方式进网,市话局呼人时,可采用主叫控制复原方式。3.9.6.4 分机用户进行国内 或国 际长途全自 动去话呼叫时,可为主叫控制复原方式。3.9.6.5 长话局 话务员呼叫港口 地区 交换机,话务员介入时可为话务员控制复原方式;话务员撤出时可为主叫控制复原方式。3.9.,通话

39、回 路和中 继线符合下列规定。3.9.7.1 中 继线的路由 及电 路数,应能以人机命令加以改变;选线方式宜采用随机选择方式,且具有重选和迂回路由的功能。2 0 3.9.7.2 对通话回路 连接测 试及导 通测试有验证的手段。3.9.7.3 规定明确的 释放监护时限 及软硬件的实现方法,用以保证下一次占用前接续设备及对端设备完全释放。3.9.8 港口 地区程控交换机应能 识别用户正在进行国内或国际长途通话,保证不为其他呼叫擂入;对于正在进行市内通话的用户,应能配合国内或国际的人工或半自动长 途台 进行擂人通知和再振铃功能。3功 中 继线计算及设备配里乐琢 卫 港口 地区程控交换机的近期话务负

40、荷能力宜按下列各档选取:(1)大话务量 0.1 8 -0.2 0 E r 1/每用户;(2)中话务量 0.1 6 -0.18M/每用户;(3)小话务量 0.1 2 -0.1 6 E r 1/每用户;(4)中继线话务量 0.7 -0.9 E r 1/每线。3.1 0.2 应 根据设 计的中继方式、忙时 话务量和呼损指标等条件,查相应的爱尔 兰计 算表,求出中 继线数及中 继设备数量.呼损指标见表3.1 0.2.呼 损 指 标表 3.1 0.2接 续 系 统呼报备 注咭 r呼出中继I O M全 利用度全 利用度月、地系统呼入中继程控人纵横人部分利 用度或 全利 用度特 种业 务呼u 4 长油业务5

41、 9 6 0全利 用度呼叫其 他业务1 0 沁 注:当交换机超负荷2 0%工作时,呼损指标1 0 96 0,允许放宽为5 0 阶.呼摄指标 5 瑜,允许放 宽为 2 5 沁。3.1 0.3 港口 地区 通信站需配置的设备除交 换设备的主机外,还应包括控制台、话务台、测量台、数字传输设备、配线架(总配线架 2 1和数字配线架)、电源设备、工具测试仪表、维修车辆、备品备件以及工程所确定的任选设备等。3.1 0.4 港口 地区程控交换机配置的设备应根据该站容量、中继方式、话务数据及新业务项 目的数量与比例等要求计算确定。3.1 0.5 数字 传输设备应包括数字复用 设备、信号转换接口 及再生中继器等

42、。3.1 0.在交换设备的数字中继模块与一次群传输设备之间、一次群与二次群 之间以 及高次 群之间宜经过数字配线架(D D F)进行连接。连接各设备的数字配线架应集中装 设。3.1 0.7 中 继模块备用量应符合下列原则:(1)每个方向的中继线数在计算数字基 础上按标准中 继模块的容量取整数;(2)当中继系统只有一个数字中继模块时,考虑一备用的中继模块。而当交换机对某方向 有几个中 继模块时,则宜按N+1 取定模块值;(3)当系统要求模块间有互助功能时,则模块成对配置。3.1 1 机房和设备布二3.1 1.1 通信站内 各主机房的相互位置,应考虑引人方便、配线最短、减少导线压降、荷重与层高的协

43、调以及便于维修等方面。3n,2 单建通 信楼时,各主机房宜按如下 要求布 置:(1)一层:电 缆进线室(或 位于 地下室)、电力室、蓄电 池室;(2)二层(或 三层):总配线室、传输设备室、程控交换机室、控制室、话务室。3.1 1.3 控制室应紧靠程控交换机室布置,话务台室宜与交换机室相邻。当规模较小时,话务台可安装在控制室。3.1 1.4 总配线室应靠近交换机室和传输设备室。当传输设备较少时,可安装在总配线室内。3.1 1.5 设备的 布置应以 近期和远期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布局,留有发展余地,方便维护。2 23.n.机械设备机列间的安装净距符合下列规定。3.1 1-6.1 机列间的净距,不应

44、小于8 0 0 m m。如机架面对面 排列时,其机列间净距不应小 于l 0 0 0 m m;3.1 1.6.2 机列侧与墙或其它设备的净距,主要走道不应小于1 2 0 0 mm;次要走道不应小于 8 0 0 m m;3.1 1.6.3 机台正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1 2 0 0 m m;机台背面或侧面如需维护时,设备与墙或其它设备的 净距不应小于8 0 0 m m.4 调度电话和会议电话 4.1 一 般 规 定4.1.1 调 度电话和会议电话的规划设计应与本港口发展规划相适应,并符合港口地区生产工艺、生产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要求。4.1.2 一 般港口 应单独设置调度电话系统。调度业务量较

45、小的港口,宜利用具有调度电话功能的程控交换机进行指挥调度,不宜 单设调度电话系 统。4.1.3 召 开电 话会议次 数频萦、会议时间较长、汇 接用户较多的港口,应单独设置会议电 话系统;召开电话会议次数较少、会 议时间 较短、会议规模较小的港口,宜 利用 具有会 议电话功能的调度电话总机或程控交换机进行电话会议,不宜单设会议电话。4.1.4 调度电 话和会议电 话的传输线路应与港口 地区 通信网路统一设计,并应符合调度电话和会议电话的有关技术要求。4.2 调 度 电 话4.2.1 调度电 话的 设置和分级,应根据港口 的生产规模、生产组织及装卸作业工艺流程的实际需要确定。调度电 话可按一级 三

46、级(局、作业区、作业线)设置。4.2.2 必要时可设公安消防、电力、引航和港口 铁路等专业调度电话系统。4.2.3 各级调度电 话总机之间、各调度电 话总 机与港口 地区 交换机之间应采用中继线连通。4.2.4 调度电话宜选程控调度电 话设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4.2.4.1 调度电 话兼作会议电 话时,选用能扩音、开会用的调 2 4度电话总机。4.2-4.2 专业调度或其他调度,根据需要可选用具有组呼、扩音、录音、放音等功能的 调度电话总机;并符合以下要 求:(1)如需要多路同时录音时,选配多轨迹录音设备;(2)如有部分流动调度用户,选带有线 一 无线或指令通信接口的 调度电 话总 机;(3

47、)如要求现场实况监视时,选带有视频接口的调度电话总机。4.2.5 调度电话总机容量应满足远期发展 规划的需要。4.2.6 调度电话总机宜配置具有过压过流保护的配线箱或配线架。调度电 话总机与港口 地区交换机安装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可合用一个配线架。4.2.7 调度电话总机应安装在各级生产调度室或中 控室,调度电话分机应分设于各有关科(室)、各有关生产岗位。4.3 会 议 电 话4.3.1 会 议电话网的 组成,应根据行政管理系统、生产调度系统和通信网的布局确定。会议电 话可设置一级汇接,必要时可设两级汇接。4.3.2 汇接级应采用四 线汇接机,非汇接级可根据该点在会议电话网中的地位选用四线会议电

48、话分机和具有会议功能的调度电话总机。4.3.3 会议电 话设备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会议电 话汇接机的容量,满足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2)主会议电 话室有一部备用的会 议电话分机;(3)会议室面积小于2 0 m 时,不外接扬声器;(4)会议室的外接扬声器,选用低频扬声器,每个功率不大于 1 W;(5)传声器选用优质、方向 性较强的 产品。4.3.4 会议电 话的 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2 5 4.3-4.1 传声器布置于各扬声器的辐 射角之外,两 者之间 反馈防卫度不小于 1 2 d B。扬声器分散设置,会场各点声压级偏差小于5 d B,4.3-4.2 会议电 话汇接机的机面与墙的净

49、距不小于1 2 0 0 m m,机背和机侧与墙的 净距不小于8 0 0 m m,4.3.5 传声器的传输线应采用双芯或四 芯屏蔽线。4.3.会议电 话室宜与其他通信设施合用保安配线 设备。4.3.7 设备间的连接电 缆和导线的敷设应采用地下线槽或暗管的敷设方式,传声器和扬声器的传输线应隔离敷设。4.3.8 会议电话和具有会议功能的调度电话的传翰线路应符合下列规定。4.3.8.1 会议电 话选用四线制通路,具有会议功能的 调度电话选用四线制通路;4.3.8.2 四线制通路的收信回 路和发信回路,避免置于同一条电缆中。5 电 缆 线 路 5.1 一 般 规 定5.1.1 港口 地区电缆线路应为港区

50、业务电 话、调度电 话和会议电话等提供综合传输线路。港口地区电缆线路应由中继电缆、用户主干电缆、用户配线电缆、屋内管线以及分线设备等构成。中继电 缆应包括港口地区各交换机之间的中继电缆以及港 口地区交换机至市话局之间的中继电缆。万.1.2 港口 地区电缆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5.1.2.1 根据港口总 体布局规划、港区总平面布置图、城市规划要求、通信业务需要,结合下期工程以及与现有通信设施的联系,确定本期工程的电缆路由 和电 缆容量。5.1.2.2 新设电缆线路容量的满足 年限,根 据近期预测、兼顾远期发展、建筑条件和敷设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主千电缆和中继电缆为5 年,配线电缆和直埋电缆为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工程监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