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玉米种植承包合同甲方:勇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乙方:马海陆、马艾在日、治怒四、马而力等15人(一)承包范围1、 甲方委托乙方对223亩土地提供从耕种到收获的全程种植托管服务.2、 甲方按照600元一亩一年的标准“打包”付给乙方劳动费,共计133800元,大写(拾叁万叁仟捌佰圆)。3、 农业耕作机械、化肥、农药等农资由甲乙承担出资。4、 乙方承诺:除承包种植范围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外,保证甲乙玉米每亩的产量.5、 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协议内土地的玉米种植计划和承包模式。6、 乙方负责协调玉米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关系,负责组织农作物生长期间的看管工作,配合甲方做好玉米收获后的粉碎以及装入发酵池
2、等工作。7、 甲方可全程跟踪乙方,可随时向乙方反馈作物生长与田间看护等情况,监督乙方按照协议保护耕地。(承包内容)播种、浇水、挑牙、除草、收割、粉碎、装入发酵池、三马子拉运等有关玉米地的其它工作。(二)承包期限及费用支付1、承包期限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15年11月1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后。需要重新签订协议,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2、甲方在玉米收获后的15日内,通过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承包费。(三)其它事宜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备案份。甲方(签字盖章):勇祥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乙方(签字盖章)马海陆、马艾在日、卓玛、刘宣、冶怒四、已四麻、锁带、法土卖、牙骨拜、木沙、马由四夫、刘英花、张丽萍、张小英、马而力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