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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协议书-长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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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安全协议 发包单位:展运(重庆)电子有限公司 (甲方) 承包单位:重庆重变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的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 承包项目: 乙方为甲方项目之长期承包厂商,具体承接项目依据双方不时达成的生效订单为准,为方便作业,双方同意:本安全协议书之约定适用于协议有效期内所有乙方承接的甲方工程项目或服务项目。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开工或甲乙双方已达成合作意向的或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仍未完工的工程亦受本协议之约束。 二、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约一年,嗣后延展亦同. 三、 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 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的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核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 乙方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4. 承包期间,乙方指派罗中发同志负责有关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安全、防火管理的检查和协调. 5. 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对于查出的施工隐患,乙方应及时整改;对严重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暂时停止生产,并收取每日总工程款0.1%的违约金。 6.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7. 乙方在承包期间需向甲方租借各种设备及工具的,双方必须办理租借手续.甲方应保证出借的设备和工具均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乙方应对租借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8. 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布置安排工作场所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的放置,且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如确需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9.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私拉乱接电线,一旦造成事故,后果由肇事方负责。 10.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等。 11. 乙方在承包期间,造成人员伤亡、火灾、机械等事故(包括甲方人员、他方人员伤亡等),由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费用.甲方应配合乙方和安全监察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12.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本协议遇有同国家和地方强制性法规不相符,按国家和地方强制性法规执行。 13.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乙方:重庆重变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樊俊良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张灵 地址: 地址:重庆市铜梁县金龙工业园金山大道19号 电话: 电话:023-45432928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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