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坝镇中心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食堂财务核算和经营服务行为,保证幼儿饮食质量,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卫生,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学生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幼儿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项,由教代会讨论决定.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丽玲副组长:吴丽华、王伏姣组员:梅青、卓卫国、贾学科、刘天舒、肖建纯、罗伍斌、徐敏、廖海涛一、二个原则1、自愿选择原则。尊重幼儿、家长就餐意愿,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只收费不
2、服务,严禁将服务性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2、公益性原则。落实政府优惠政策,降低幼儿食堂运行成本,保证幼儿食堂按照“非营利”要求运行,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从幼儿食堂赢利。二、三个制度1、缴费陪餐制度。实行校长、园长、行政值日人员、教师代表缴费陪餐制度,做到“三同”,即同样缴费、同时就餐、同标准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学校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幼儿的身体特点,结合幼儿营养健康状况、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由总务处牵头,事务长落实制订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2、膳食委员会制度。学校应通过民主推荐等方式,成立由幼儿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并报区综治办备案。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到期更换。3、食堂财务管理公示制度.成立食堂财务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工会、总务处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财务事务.坚持为幼儿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