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惠州培训网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修订
日期
修订
单号
修订内容摘要
页次
版次
修订
审核
批准
2011/06/12
/
首次发行
4
A/0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bbs。qs100。com好好学习社区
批准:
审核:
编制:
发放部门:□管理者代表 □文 控 □业务部 □采购部 □工程部
□工模部 □生产部 □品管部 □仓 库 □行政部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接受特种作业上级主管部门的系统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接受定期复审、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三)应保持身体健康,上岗前进行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确保没有妨碍从事特殊工种的疾病和缺陷。
(四)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本特种作业的技能,使自己能够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要求。
(五)严格遵守本特种作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六)遵守劳动纪律,认真作业,确保生产和人身安全。
特种作业人员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必备条件。
(二)年龄必须满18周岁以上。
(三)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四)能自觉遵守安全法规、责任心强.
(五)必须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六)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审批手续:
(七)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分厂、车间部门同意提出申请,安全技术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批准。
(八)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体检,证明本人没有妨碍从事特殊工种的疾病和缺陷.
(九)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确定认可。
(十)新从事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进行系统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十一)特种作业人员复审、培训、考核的规定:
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定期复审。
(十三)复审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四)复审内容:
1、本行业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践操作。
2、进行体格检查.
(十五)复审不合格者,在两个月内再进行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本年度复审资格,收缴操作证.
(十六)工作变动时,由车间或本人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候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