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湖北师范学院“特长学分”项目一览表
(2013.4.18定稿)
一、职业能力证书类
序号
项目
发证机构及证书等级
特长学分
申报单位
1
广告策划师证书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
01文学
2
法律英语证书(LEC)
中国政法大学/北外
3
02政法
3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司法部
4
02政法
4
秘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
02政法
5
人力资源师证书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
02政法
6
全国大学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
全国大学专业外语考委会,TEM-4:2学分;TEM—8:4学分
2—4
03外院
7
GRE考试
美国教育服务处ETS
4
03外院
8
托福考试(TOEFL)
美国教育服务处ETS,
60—69分:3学分;70-79分:4学分;80以上:5学分;
3-5
03外院
9
托业考试(TOEIC)
美国教育服务处ETS
初级: 3学分;中级:4学分;高级: 5学分
3—5
03外院
10
雅思考试(IELTS)
剑桥大学地方考试委员会,
5分:3学分;6分:4学分;7以上:5学分;
3—5
03外院
11
剑桥商务英语考试(BEC)
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中级:2学分;高级: 4学分
2—4
03外院
12
全国国际商务英语考试(NBECT)
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一级:2学分;二级: 4学分
2—4
03外院
13
厦门大学英语口译资格考试
厦门大学口译资格考试中心
3
03外院
14
英语翻译资格口译考试证书
国家人事部、中国外交局
3
03外院
15
外语翻译证书考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北外)
3
03外院
16
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
中国教育部考试中心
3
03外院
17
上海高级口译资格证书
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紧缺人才培训工程办公室
3
03外院
18
外语口译证书考试(日语)
上海市组织部、人事部
3
03外院
19
日本语检定考试(JTEST)
日本JEST考试事务局(A级、B级)
3
03外院
20
日语翻译资格水平考试
国家人事部
3
03外院
21
日本语能力测试
日本国际教育协会,二级:2学分;一级: 4学分
2-4
03外院
22
商务日语考试(BJT)
日本汉字能力检定协会
3
03外院
23
导游职业英语证书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3
04历史
24
酒店管理职业英语证书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3
04历史
25
旅游行业管理岗位培训证书
国家旅游局
2
04历史
26
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
国家旅游局旅游行政部门
2
04历史
27
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
04历史
28
高等教育公共关系资格证书
中国高等教育学院
2
05教科
29
高等教育礼仪文化资格证书
中国高等教育学院
2
05教科
30
心理咨询师证书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
05教科
31
ISO9000证书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局
2
06经管
32
财务经理主管证书
劳动部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2
06经管
33
电子商务师证书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
06经管
34
跟单员证书
全国贸易协会
2
06经管
35
国家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证
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
06经管
36
国家保险公估人从业资格证
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
06经管
37
国家保险经纪人从业资格证
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
06经管
38
国家报关员资格考试证书
中国国家海关总署
2
06经管
39
国家信息分析师证书
信息产业部
2
06经管
40
国有报检员资格考试证书
中国入境检验检疫总局
2
06经管
41
纳税筹划师证书
劳动部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2
06经管
42
企业管理信息师证书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
06经管
43
人力资源管理证书
劳动部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2
06经管
44
商务助理证书
劳动部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2
06经管
45
市场营销经理证书
劳动部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2
06经管
46
外贸业务员证书
全国贸易协会
2
06经管
47
物流管理主管证书
劳动部就业培训指导中心
2
06经管
48
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中国证券、期货行业协会
2
06经管
49
质量管理专员证书
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
06经管
50
国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国家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
06经管
51
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
06经管
52
初级会计师证书
人社部,财政部
2
11数统
53
初级统计师证书
国家统计局
2
11数统
54
钢琴、器乐、声乐社会考级
武汉音乐学院主办,八级及以上
2
08音乐
55
音乐舞蹈社会考级
武汉音乐学院主办
5—7级:2学分;8级以上:4学分
2—4
08音乐
56
中国民族民间舞考级
文化部中国艺术职业教育学会
1—3级:2学分;4-6级:4学分;7—9级:6学分
2-6
08音乐
57
电子工程师证书
中国电子工业学会/工信部电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
12物电
58
国家化学检验员证书
国家质量监督局
2
13化学
59
注册化工工程师证书
人事部、建设部
2
13化学
60
公共营养师证书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级:2学分;四级:4学分
2—4
14生科
61
食品检验工证书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级: 2学分;高级: 4学分
2-4
14生科
62
内审员合格证(仅限食品安全质量认证HACCP)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
14生科
63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信部.
初级: 3学分;中级: 5学分;高级: 8学分
3-8
15计科
64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NCRE)
教育部考试中心。
1级:2学分,2级:3学分,3级:5学分,4级:8学分
3-8
15计科
65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
教育部考试中心
2
15计科
66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初级:2学分;中级:3学分;高级:4学分,
2-4
15计科
67
Cisco(思科) 系列认证
CISCO(思科)公司
初级: 3学分、中级: 5学分、高级:8学分
3—8
15计科
68
NOVELL系列认证
NOVELL公司,中级: 4学分;高级:8学分
4-8
15计科
69
华为系列认证
华为公司,初级: 3学分,中级:5学分,高级: 8学分
3-8
15计科
70
红帽系列认证(RED HAT)
红帽公司(RHCE/RHCT/RHCA/RHCSS/ RHCVA)
初级:3学分,中级:4学分,高级/专家:5—8学分
3-8
15计科
71
Microsoft系列认证
微软公司MCP考试(MCPS/ MCSE/ MCSD/ MCDBA/AATP)
初级:3学分; 中级:5学分;高级: 8学分
3—8
15计科
72
Oracle系列认证
Oracle公司(OCJP/OCA/OCP/OCM/)
初级:3学分,中级:5学分、高级:8学分
3-8
15计科
73
Aotudesk认证
Aotudesk公司(AutoCAD/3DS/GIS/MDT)
初级:3学分;中级:5学分;高级: 8学分
3-8
15计科
74
达内系列认证
达内科技有限公司(Java+3G/3G-Android/C++/。NET+3G/ C+E/3G—iPhone /PHP/WEB3。0/)
5
15计科
75
CISSP系列认证
国际信息系统安全认证协会((ISC)2)
初级:3学分;中级:5学分;高级: 8学分
3—8
15计科
76
数字艺术认证(ACAA)
中国数字艺术教育联盟:平面设计师\电子出版师\网络设计师\动漫设计师 \视频编辑师\三维动画师\商业插画师\原画师\室内设计师\商业展示设计师
3—8
15计科
77
物联网专业认证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CETTIC/IOT/RFID/IOTP)
工程师3学分/架构师5学分/认证专家8学分
3-8
15计科
78
IT管理SAPR/3认证
OPENLAB认证培训考试中心
8
15计科
79
嵌入式系统认证工程师(AAE)
ARM公司和Prometric公司
2
16教技
80
Macromedia系列认证
Macromedia公司,Authorware/Flash/Dreamweaver/Fireworks
5-8
16教技
81
ADOBE系列认证
ADOBE公司(Flash/Photoshop/Coreldraw)
初级:3学分,中级:5学分、高级:8学分
3-8
16教技
82
电子信息技术认证(EITP)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3
16教技
83
电子设计工程师认证(EDP)
中国电子协会
3
16教技
84
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合格证(各科)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
16教技
85
国家二级裁判员证书
各地市体育局、校体委
2
17体育
86
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
各地市体育局
4
17体育
87
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各地市体育局
4
17体育
88
康复保健师证书
国家人力资源部
3
17体育
89
电工与电子职业资格等级证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
18机电
90
全国信息化工程师GPS应用水平证书
教育部GPS软件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工信部
一级:2学分;二级4学分
2-4
19地理
91
全国机动车驾驶证
国家公安局交警局
2
20教务
92
普通话水平测试
国家语委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非师范专业学生达到二级水平:2学分
所有专业学生达到一级水平:4学分
2-4
20教务
93
全国的硬笔书法等级考试证书
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中级:2学分;高级4学分
2
20教务
94
教师资格证书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4
20教务
95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46)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四级:2学分;六级4学分
2—4
20教务
96
SYB创业培训结业证
黄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
21招就
97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
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汉语水平证书》
三级:2分 四级:3分 五级:4分 六级:5分
2-5
国际学院
学分认定要求
各类职业能力证书需提交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经二级院系教学委员会认定可获得“特长学分”,其中,与《人才培养方案》中应修或选修课程联系密切的,可根据《湖北师范学院学年学分制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冲抵相应课程的学分,冲抵后不再计入“特长学分”。
二、各类竞赛获奖类
序号
项目
主办机构及奖励等级
特长学分
审核单位
1
全国性各类竞赛活动
国家相关部委办盖章
一等奖:10;二等奖:8;三等奖:6
6—10
教务、学工
2
全省性各类竞赛活动
湖北省相关厅局盖章
一等奖:7;二等奖:6;三等奖:5
5-7
教务、学工
3
区域、行业性各类竞赛活动
相关学会、机构盖章
一等奖:6;二等奖:5;三等奖:4
4—6
教务、学工
4
全校性各类竞赛活动
学校及职能部门盖章
一等奖:5;二等奖:4;三等奖:3
3-5
教务、学工
5
二级院系和全校性学生社团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
院系盖章(经相关部门审批举办的)
一等奖:3;二等奖:2;三等奖:1
1—3
院系
学分认定要求
竞赛项目包括各级、各类大学生竞赛活动,主要有:①数学建模、②电子设计制作、③理化生实验、④软件设计与课件制作、⑤书法摄影广告艺术、⑥演讲朗诵(英语、汉语)、⑦教学技能、⑧各类体育比赛、⑨音乐美术等专业的各类演出、展览,以及“挑战杯”、“大学生优秀科技成果奖”等各类列入年度安排的竞赛.未列入年度安排的竞赛及竞赛奖励的等级由教务处、科研处、学工处等职能部门归口认定。要求提交奖励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经院系认定后可获得相应“特长学分”。
三、各类社团活动类
序号
项目
取得的成果或成绩
学分认定要求
特长学分
审核单位
1
“三下乡”活动
全国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
提供获奖证书
10
团委
2
“三下乡”活动
省级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
提供获奖证书
6
团委
3
“三下乡"活动
校级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
提供获奖证书
4
团委
4
参加校级社会实践活动
20-40个小时
提供相关证明。
2—4
团委
5
参加校级志愿者服务工作
20—40个小时
提供志愿服务记录卡
2-4
团委
6
参加校大学生艺术团活动
20个小时
提供考核意见,经考核合格
2
团委
7
参加勤工俭学服务工作
20个小时
提供考核意见,经考核合格
2
学工
8
校级学生社团学术讲座
主讲2小时以上
提供讲稿及主办单位证明
2
学工
9
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
全程参加
提供主办单位参与证明
1
学工
10
校级文体活动及社团活动
全程参加
提供主办单位参与证明
1
学工
学分认定要求
各类社团活动由学工处、校团委等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归口统计并实施学分认定。要求提交奖励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经认定后可获得相应“特长学分”。
四、创新创造发明类
序号
项目
成果形式及要求
成果等级及获得学分
特长学分
审核单位
1
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
项目结题,成绩突出
提供相关证明
国家级10;省级6;校级4
4-10
院系
2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项目结题,成绩突出
提供相关证明
国家级10;省级6;校级4
4-10
院系
3
参与校企合作项目
参与企业项目研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经营管理,取得较大成绩
提交相关报告、企业证明材料及校企双方指导教师推荐表
2-10
院系
4
专利发明类
提供专利受理或公布的证明材料
专利权人(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电路布图等)
5—10
院系
5
软件著作权
第一著作权人
提供证明材料
2-5
6
制作或设计
有创新价值或实用价值
两名专家推荐
2-5
院系
7
参与教师课题研究
有报告、实物等成果
课题组教师推荐
2
院系
学分认定要求
各类创新创造发明类成果由教务处、学工处、校团委及相关院系等部门归口统计并实施特长学分认定。要求提交奖励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经认定后可获得相应“特长学分”。
五、论文创作及作品类
序
项目
成果形式及要求
特长学分
审核单位
1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SCI、EI:10学分;核心期刊:7学分;省级刊物:5学分
5-10
院系
2
公开发表报刊文章
全国性刊物:7学分;省级:5学分;地市级:3学分
3-7
院系
3
公开发表文学艺术作品
全国性出版社:7学分;省级:5学分
3-7
院系
4
外文图书资料编译
公开发表或出版:7学分;
未公开发表经证明被使用:2学分,两名以上专家推荐
2-7
院系
5
个人美术作品展览
全国性展览:7学分;省级:5学分;校级:2学分
2—7
美术
6
大型晚会演出策划与创作
在中央、省市电台、电视台播出,出示相关证明.
5-7
音乐
7
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入选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4
院系
8
各类社会调查报告
未发表但有较高水平,由两名专家推荐
2
院系
学分认定要求
论文创作及作品类成果应提供出版物复印件,交验作品原件或图片影音资料,网络作品提供互联网网址等。发表的论文及作品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可冲抵“毕业论文(设计)"、“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等课程学分.其他未列入的项目由教务处、学工处和相关院系归口认定。
六、其他类
序
项目
成果形式及要求
特长学分
审核单位
1
公务员考试
被录取,提交证明材料
4
招就
2
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
被录取,提交证明材料
4
院系
3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被录取,提交证明材料
4
招就
4
参加选调生、村官
被录取,提交证明材料
4
招就
5
参加西部计划
被录取,提交证明材料
4
团委
6
进入事业单位编制
被录取,提交证明材料
4
招就
7
学校创业基地负责人
提交证明材料
4
学工
8
学校创业基地合伙人
提交证明材料
2
学工
9
注册实体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证明材料
4
招就
10
注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提交证明材料
2
招就
11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市级以上,提交证明材料
7
学工
12
海外社会实践
提交证明材料
2—4
国际学院
13
海外游学
提交证明材料
2-4
国际学院
附加说明
1、未列入“特长学分”项目一览表的项目,由相关单位报教务处、学工处等职能部门认定。
2、合作完成的“特长学分"项目有排序的,按以下权重表计算特长学分(集体项目不排序)。
排序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一人
1.00
/
/
/
/
二人
0。60
0。40
/
/
/
三人
0.50
0。30
0。20
/
/
四人
0.50
0。20
0.15
0.15
/
四人以上
0.50
0。20
0。10
0.10
0。10
第 4 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