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墙真石漆购销合同(二)需方(甲方): 包头市卓逸商贸有限公司供方(乙方): 包头市嘉凌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2016年度包头稀土高新区景观示范街创建工程施工所需真石漆腻子、真石漆底漆、真石漆、真石漆面漆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16年度包头稀土高新区景观示范街创建工程。2、工程地点:呼得木林大街、友谊大街、富林路、幸福南路、稀土大街。二、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及
2、单价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备注1外墙防水腻子吨10502聚合物抗裂砂浆吨4503高渗透抗碱封闭不透明环氧改性底漆kg/桶kg12单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4外墙天然彩砂真石漆kg/桶kg3.905质感漆kg/桶kg7。00说明:(1)本单价包含材料费、装卸费、运费及风险等费用(单价为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格).(2)双方特别约定,实际交货数量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材料验收单数量为结算依据。以经甲方现场专门验收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的验收单据为准,最终结算总价款以实际交货数量和产品单价据实结算。(3)超出甲方要货额部分乙方有义务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6%计。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3、验收标准、方法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数量验收:数量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经双方签认的材料验收单数量为结算依据.2、质量验收:(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确保质量为合格产品,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现有规范标准,并在限期内将产品运至场内,分批进场的材料颜色保持基本一致,不出现明显色差。货到现场后,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验收以国家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合同要求及乙方提供的封样样品、色卡及技术要求等为依据,由甲方、监理方、业主方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甲方;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且乙方必须将合格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工地,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2)乙方在现场实做大样,制做2块实
4、样经甲方、监理方检查确认认可。3、乙方承诺施工验收合格后,真石漆质量保证年限不得低于三年,因质量原因达不到使用年限,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损失.4、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性能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等。5、甲方在货物产品使用过程中,对质量问题有权随时提出异议,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品包装标准对产品进行包装,由于乙方产品包装产生的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2、产品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其包装物费用以包含在产品单价中,不在另行计取费用。五、订货、送货、交货1、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
5、3天以书面订单、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明确供货时间、规格型号、数量和卸车地点。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 5 天通知乙方。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规格型号、数量。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4、交货时间:甲方书面、传真或电话通知后,乙方在 2 日内送至甲方指定施工现场地点.5、交货方式及费用承担: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工地的卸货地点,甲方完成卸车工作。六、合同价款及货款的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最终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价款为准确定;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付款给乙方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材料预付款;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价款(供货数量按项目部提供的验收单据为
6、准,由公司合约部核算金额),2017年5月30日前按供货总结算价款的50%付款给乙方(视财政拨款后,按合同约定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货款);2017年5月30日后的供货总结算价款(包括5月30日前的供货款)按95付款给乙方(视财政拨款后,按合同约定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货款),剩余款项待工程全部完工后按结算总价款扣除5质保金后一次性无息付清,5%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壹年后一次性无息付清。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足量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并由乙方负责运送至指定位置;2、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视为
7、乙方提供的货物合格;如甲方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验收,应当与乙方协商另行验收,验收是否合格以双方签署材料验收单为准;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货款.(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及时、足量的向甲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乙方负责材料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验收货物,逾期不验收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合格.3、乙方应及时向施工方提供产品的技术交底文件,并配合其进行技术服务;对所属工地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汇报.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施工工艺、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八、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不能按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涂料,乙方承担由此
8、造成的经济损失.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乙方需承担合同总价款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颜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双方另行制定协议;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乙方不予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4、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以及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材料款中扣除违约金;5、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因乙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所有权、担保物权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交纳的罚款、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等。九、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甲乙双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包头市卓逸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包头市嘉凌装饰装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经办人联系电话:2017年 4月 10 日 2017年 4 月 10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