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申请书
怀化市园林管理处:
我单位已取得项目
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规划审批要求,进行了该项目的配套绿化设计,方案
申请资料齐全,现申请对该园林绿化设计方案进行审批。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7
城市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核申请表
(城市公园)
受理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姓 名
所属单位
□ 建设(代建)单位 □ 绿化设计单位
□ 绿化施工单位 □ 其它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
绿化规划设计单位
证书编号
居住区名称
项目
属性
□综合公园
□居住区公园
□小区游园
□专类公园
□带状公园
□其他公共绿地
工程投资概算
万元
居住区地址
区
是否需迁移(砍伐)树木
规划部门
相关批文号
国土部门
相关批文号
规 划 指 标
规划标准
备注
总用地面积
M2
其中代征用地面积
M2
———
净用地面积
M2
——-
陆地面积
M2,占
%
———
水体面积
M2,占
%
—--
内部项目占公园陆地比例
园路及铺张用地
M2,占
%
%
管理建筑
M2,占
%
%
游憩、服务等建筑
M2,占
%
%
绿化用地
M2,占
%
%
主 要 绿 化 品 种
乔木
原地保留品种:
新增品种:
灌木
藤本、草本植物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城市公园及其它公共绿地(包括街旁绿地、非道路用地范围内的广场绿地等).
2.净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代征用地面积。
3.综合公园、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项目须填写游人容量指标.
4。绿化品种填写顺序:常绿品种-落叶品种-棕榈科,丛植灌木—片植灌木。
抚州市园林绿化局办事大厅形式审查表
(城市公园)
编号:经办部门:抚州市园林绿化局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项目: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通讯地址:
申报项目地址:
邮编:
办事时限
审批
3个工作日
审核
变更
补办
[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各一份。
[ ]3.绿化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 ]4。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申请书和审核申请表各一份。
[ ]5。规划文本彩图一套。
[ ]6。 规划蓝图(说明书,规划总平面图,功能分区图,绿化规划图,园路系统规划图,综合管线图,竖向规划图,防灾避难规划图)各一式三份。
[ ]7。工程范围内原有绿化分布图一式两份,明确树种、规格和拟处理方式,反映原有绿化与拟建建筑物及规划道路关系等内容。(工程涉及迁移、砍伐树木时须提供)
[ ]8.带有报建单位标识的光盘一份(包含与4-7项表格、图纸内容一致的电子文件)
[ ]9.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附图、附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筑设计方案批复文件和附图、附件;市计划部门的计划投资批文.
[ ]10.国土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证》和附图及规划用地红线图。
[ ]11。历次专家评审意见。
[ ]12。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送审材料要求:
1。除综合公园和居住区公园须提供防灾避险规划图外,其它公园绿地不需提供此图。
2。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的项目不需提供功能分区图、园路系统规划图,竖向规划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提供。
3。 规划图纸必须符合制图规范(图上应包含用地红线、规划路边线、指北针、设计单位出图章、设计人员签名等内容)和符合相关编制深度规范要求(图上应包含苗木表、绿地指标统计表、公园内部用地平衡表以及四至位置等内容)。
4.送审图纸资料(包括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设计单位公章。
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形式审查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1、以上应收报材料、图件不齐全完整,办事大厅不予受理;
2、办理时限按8小时工作日计算,法定节假日、报上级审批时间、补充资料期间等除外。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表
编号:经办部门:
申报项目
单位名称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规划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用地面积
用地性质
施工图初审意见
业务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处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处领导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图审批意见
局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局领导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意见通知书
申请人:
贵单位报送项目的绿化设计方案已经通过审批,现将意见通知如下: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申请人持一份.
经办人签收:
年 月 日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公示制度
绿化设计方案公示的具体内容
一、信息公开。
对城市内各地段和各种性质用地的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控制进行公开。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其绿化用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比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居住区不低于35%,其中居住小区按居住人口人均不少于4平方米;
(二)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不低于20%;
(三)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的工厂不低于3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立防护林带;
(四)学校、医院、疗(休)养院(所)、机关团体、事业、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不低于35%;
(五)城市主干道达25%以上,次干道不低于20%;
(六)旧城区改造不低于25%.
城市内河、湖等水体岸边应当进行绿化,重点地段应当逐步建成河滨公园、湖滨公园.
二、程序公开。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程序
申报材料:
1、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申请书;
2、有资质的园林绿化设计单位设计的绿化设计方案一式三份,平面图需有方案电子文件(光盘)及图纸文本;彩色立面效果图;
3、各功能区主要景点、立面、剖面图;
4、用地范围内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方案说明.
5、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办理时限:
1、一般项目为3个工作日;
2、大项目,绿化设计方案需专家论证为7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办事过程中您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有关事宜,可拨打窗口电话:0794-8234332,大厅工作人员:颜芳.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流程图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大厅窗口)
资
料
不
全
资
料
齐
全
受理(大厅窗口)
不受理(大厅窗口)
责任科审查并签署意见
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不准予
准予
发放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许可证
说
明
理
由
三、结果公开
在集中办事大厅窗口公开栏每月向社会、企业和群众公开.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监督检查意见通知书
被许可人:
贵单位的建设项目,经园林监督检查,现将该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特此通知
注:本通知书一式二份,被许可人一份。
经办人签收:
抚州市园林绿化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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