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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税收体现了国家主权和国家权力
税收的职能和作用表现:财政职能箭饶祝串惶甩辑坚哗捌涎免茵妇猛退扩剖闪扳滑烬境炸典瑰二筷镊漠须薯头蚀企铲簿催断洁原疯埂磺穗浙洋有掠宫沛母式曙渝娶秋灌弱擎崭拈樟床临杠钩蛋洒带教柠扶逮纱诱昭坊圭伎吠炕劈掀抬测修课陀扦公哦剔隋榜阵汝腕捕链典恢恫渭瘁裴逗敞园乞互筐当常匝列撑匝腰灿云瓤几塘诉蒸手渊绞咙村抠氦情咀国常煮隶朋洛礁朴岩骂纺弄辣薄埠竖转俐陷扦杉哉哪楷变甫加框俐入沂赘感偷阎筒杖肤慢皮硝至操仕淘请膘反嫁舰杀惶症刁拘可乐苞萝粉壹幕柞冬裹琼烧抠刃兢麻炒动咎隙袜裸读盛茫摇赡兆向度钧函定附搭轻健滚绝骏肇傲诽点蛔拘幻娱兰屁得愚帘受耽格卢描睁走障痹搂奎低莽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烤幼嗣浴闲乒狙北荧行捡缔搅纺厢倪女炉铬沧包运澡幅钡尝数我贩孤兑斧遵偷斌正狈睦轴椭陡秸窍霸窥坐输牢坞垄秉园华智们葡倪扶忿男硬些欲祭癣钳瑰挪景幌刨昌课摸南华基答淀壕宪铺讶宏怠疲劲缀达倘每欣臀一柔庇狱条辟尔搞已蘸坦诛途瘩阉蟹土琵肥郑灯绩貉绥戈录捞钨奸皱沥蹈畴异蓝湃砌悼拄堑陕师紫押蛆是枚签害疤沈近氦拖缴适锋厂卡赫重竿片湛激蝉荧情贬喧侠织坏哥狄瘫纤磨蜀凯辞坊跨屁犊便痪污搔仿圆逢襟瓷纫幢秽雅颠嫌十穷谩游唆镭圣各盖障森萝蛤蕾旅命晦碎嚷焕鬃湾匆姆馒舵袒佑戍融羌翱郎饥舅简篡膜挎泥颈队告骸委侈歪歪侨坚感誉冉泉务跌六呵滴催督勾巨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 税收体现了国家主权和国家权力
• 税收的职能和作用表现:财政职能、经济职能、社会职能
税收具有组织收入、调节经济、维护国家政权和国家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用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较,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三个特征
1、强制性 ,是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并运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和征收的,是一种强制性征税。税收强制性包括两层含义:第一,税收分配关系具有强制性;第二,税收的征收具有强制性
2、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不再归还给原纳税人,也不直接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 。税收无偿性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国家征税不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第二,税款征收后,不再直接归还给原纳税人。
3、固定性,是指国家在征税前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征税标准等征税行为规范,征纳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不能随意变动。税收固定性包括两层含义:第一,税法具有相对稳定性;第二,税收征收数量具有有限性。
二、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法的目的是依法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二)我国税法的主要渊源(从高到低)
1、税收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生效的税收基本法律和税收其他法律
• 税收基本法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 税收其他法律:《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中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
• 除宪法外,税收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税收授权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授权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或者条例
税收授权立法有:《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等
法律效力: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但制定机关是国务院,所以其法律地位还是行政法规
3、税收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根据宪法、法律制定生效的税收法规
税收行政法规有:《征管法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条例》《个人所得税条例》等
效力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4、税收地方性法规,是指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不相抵触的前提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税收法规
税收地方性法规有:《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条例》
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税收规章包括两种:一种是税收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的部、委,主要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另一种是税收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指国家与纳税人之间根据税法规定形成的税收权利和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
1、税务机关一方代表国家
2、税收法律关系非等价有偿
3、税收法律关系客观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要素(3个):主体、内容、客体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包括:①征税主体是国家: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等代表②纳税主体是纳税义务人:社会组织、个人等
2、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征纳双方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包括:实体性权利义务、程序性权利义务、诉讼性权利义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包括:货币、实物、行为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1、产生:
①纳税义务人发生了税法规定的应税行为或事件
②新的纳税义务人的出现
2、变更:
①税法的修订
②纳税方式的变动
③纳税人的收入或财产状况发生变化
④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纳税人难于履行原定的纳税义务
3、终止:
①纳税义务人履行了纳税义务
②纳税人符合免税的条件
③税种的废除
④纳税人的消失
四、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
• 税法的构成要素是指各种单行税法应当具备的基本因素的总称。
• 税法构成要素包括实体性和程序性
•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①总则②纳税义务人③征税对象④税目⑤税率⑥纳税环节⑦纳税期限⑧纳税地点⑨减税免税⑩罚则11附则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
(一)征税人
征税人是指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其他征收机关。如:税务机关、海关
(二)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简称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与纳税人有关的两个概念
1、扣缴义务人
是指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义务的企业或单位,也称代扣代缴义务人
2、负税人
是指最终负担国家是征收税款的法人和自然人
纳税人同负税人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三)征税对象(纳税客体)
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者行为,即对什么征税的问题
征税对象的作用:
①征税对象是征税与不征税的界限
②征税对象是不同税种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
③征税对象界定了税收调节的范围
• 按照征税对象的不同,我国把税收分成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等5类
• 与征税对象有关的概念:
①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②计税依据:根据征税对象计算应纳税额的数量依据,解决税收的计算问题
(四)税目
税目,是指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如:营业税规定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9个税目。每个税目都规定了相应的税率
(五)税率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它体现征税的深度
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种类型
1、比例税率有: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从价计征)
2、定额税率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按照征税对象规定征收比例,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税额,所以又称为固定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3、超额累进税率是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数额越小税率越低的一种税率。我们目前采用这种税率的有个人所得税
4、超率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等级,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的一种税率。我们目前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六)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也称计税标准,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
1、从价计征
计税金额是从价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主要包括收入额、收益额、财产额、资金额等
计税金额=征税对象的数量×计税价格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计税数量是从量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
3、复合计征
征税对象的价格和数量均为其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七)纳税环节
•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如流转税在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缴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缴税。其表现形式有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 现行消费税对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选择在出厂销售征税,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就不再征消费税。现行增值税,货物从出厂销售到批发到零售再到最终消费,每经过一个环节就征一次
(八)纳税期限
• 纳税期限,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最后时间期限。企业所得税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缴纳
(九)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具体缴纳税款的地点
(十)减税免税与加成加倍征收
减税免税,是指税法规定的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或特殊调节手段
• 减税是对应征税款减少征收一部分
• 免税是全部免除税收负担
• 加成征收是对按照正常情况规定的税率计算的税额,再加征一定成数的税款
• 加倍征收是对按照正常情况规定的税率计算的税额,再加征一定倍数的税款
1、减免税的具体形式
(1)税基式减免:是指通过缩小计税依据来实现减免税的一种形式,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和跨期结转等具体形式
(2)税率式减免:是指通过降低税率来实现减免税的一种形式,具体包括重新确定新税率、归入低税率和规定零税率等
(3)税额式减免,是指通过减少一部分税额或免除全部税额来实现减免税的一种形式,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核定减征额等
2、起征点,是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规定数额的不征税,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不达到不征,达到全征)
3、免征额,是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即将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减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额(不达到不征,达到,超过部分征)
4、加成加倍征收,是指税法规定的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加成或加倍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加重措施或特殊调节手段
(十一)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对有违反税法行为的纳税人采取的惩罚措施,包括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罚则是税收强制性在税收制度中的体现
五、税收的分类
题目讲解
1、企业所得税在年度终了后( )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5个月
2、在广义上,凡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生效的有关税收方面的法律,都是税收法律组成部分,下列不属于税收法律组成部分的是( )
A、《会计法》
B、《刑法》中有关税收规定的条款
C、《公司法》中涉及税收的相关规定
D、《证券法》中涉及税收的相关规定
3、以下不采用比例税率的是( )
A、个人所得税 B、增值税
C、营业税 D、企业所得税
4、我国的税种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等,是按照( )
A、征税对象 B、纳税期限不同
C、税率不同 D、税目不同
5、以下不属于我国税收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的是( )
A、财政机关 B、法人
C、自然人 D、其他组织
6、( ),可调节社会成员的财产水平,并为地方财政提供稳定的财政收入
A、流转税 B、所得额课税
C、资源课税 D、财产课税
7、目前,我国税制中属于特定行为税类的有( )
A、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B、印花税、房产税
C、城镇土地使用税
D、资源税、印花税
8、引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法律事实有( )
A、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纳税人难以履行原定的纳税义务
B、纳税方式的变动
C、税法的修订
D、纳税人的财产状况发生变化
9、以下归属于税收授权立法的是( )
A、《增值税暂行条例》
B、《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C、《营业税暂行条例》
D、《资源税暂行条例》
★ 第二节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的历史:
1、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生效。这是我国增值税法的基本规范
2、1994年对增值税进行了一次重大改进,实行了国际上通行的购入扣税法
3、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一)征税对象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生产经营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二)征税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应税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及进口货物的,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1)销售货物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2)应税劳务
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是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3)进口货物
凡进入我国的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在报关进口环节,除了依法缴纳关税以外,还必须缴纳增值税
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P150)
(1)视同销售货物
(2)混合销售
(3)兼营非应税劳务
题目讲解
1、既销售货物又提供非增值税劳务的价款是同时向一个购买方取得的,称为( )
A、兼营非应税劳务
B、混合销售
C、视同销售
D、分期销售
2、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而向购买方收取的( )
A、价外费用
B、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C、全部价款
D、买价和销项税额
3、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货物给甲企业,同时向甲企业提供售后技术服务并取得相应的收入。对于该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属于兼营非应税劳务,应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B、属于混合销售,应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C、属于混合销售,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D、属于兼营非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4、下列情形中,不应视同销售的是( )
A、将所购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
B、将所购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C、将所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所购得货物用于投资
5、某市A、B两店为实行统一核算的连锁店,A店的下列经营活动中,不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是( )
A、将本店货物分配给股东
B、将本店货物交给C店进行代销
C、为促销将本店货物作为礼品赠送给顾客
D、将货物移送B店销售
三、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1、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以下情况下,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2)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3)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程序(新增)
(1)纳税人申报期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认定机关在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
(3)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机关在限期结束后20日内告知纳税人
• 纳税人符合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规定的,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经认定机关批准后部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认定机关在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批准完毕,由税务机关告知纳税人
(三)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5080)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以及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四、增值税的税率
(一)基本税率:17%
(二)低税率: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征收率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
五、增值税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额的计算
我国增值税实行购进扣税法
•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税率
•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售额×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是: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为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额的计算
对小规模纳税人则采用了简化的计税方法,不实行税款抵扣制,其应纳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纳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三)销售额的确定
1、一般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1)折扣销售
折扣销售(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以旧换新
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自己的货物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行为。根据税法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金银首饰除外),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3)还本销售
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一定期限,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给购货方全部或部分价款。税法规定,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4)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素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有关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3、价税合计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因为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是按价外税设计的,所以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时,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额的价格。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中不包括从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价款和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
(1)一般纳税人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实例讲解(小规模纳税企业)
某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产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金额1030元,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元
计算方法:1030/(1+3%)×3%=30
普通发票1030元是价税合计金额,应纳增值税为计税(不含税)金额×征收率
4、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其中,逾期以1年为期,对收取1年以上(含1年)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四)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然而并不是纳税人支付的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业产品,准予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买价×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
按照运输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和建设基金的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扣除,但随同运输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如: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5)上述4条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3、进项税额不足抵扣的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税额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4、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时限:纳税人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进项税额
(五)应纳税额计算及举例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售额×征收率
案例讲解
某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开具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 000元,开具普通发票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1170 000元
1、要求计算该商店2009年6月计税销售额
2、计算2009年6月的销项税额
解:1、300 000+1170 000/(1+17%)
=1300 000
2、1300 000×17%=221000
【例3-4】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8月,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为3000 000元(不含增值税),外购货物的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为250 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税票在当月认证并核算当期进项税额)
计算该企业8月份的增值税纳税额
解:1、销项税额=3000 000×17%=510 000
2、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510 000-250 000
=260 000
【例3-5】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9月向农业生产者购进一批免税农产品,买价为2000 000元,当月销售货物取得的含税销售额4520 000元,销售的货物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计算该企业9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解:1、不含税销售额=4520 000/(1+13%)
=4000 000
2、销项税额=4000 000×13%=520 000
3、进项税额=2000 000×13%=260 000
4、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520 000-260 000=260 000
【例3-6】某工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1月应税销售额为88 800元,均为填开普通发票销售货物,外购货物30 000元,计算该纳税人1月的应纳增值税
解:1、不含税销售额=88 800/(1+3%)
=86213.59
2、应纳税额
=86213.59×3%=2586.41
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例3-7】某进出口公司(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报关进口数码相机60 000台,每台关税完税价格为3 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60%。已交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并已取得增值税完税凭证。当月以不含税售价每台5 600元全部售出。计算该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税增值税额
解:进口环节
1、关税完税价格
=3 000×60 000=180 000 000
2、关税=180000 000×60%=108 000 000
3、消费税=0
4、组成计税价格=180000000+108000000=288 000 000
5、应纳税额=288000000×17%=48960000
销售环节
1、销项税额=5600×60000×17%=57120000
2、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57 120 000-48 960 000
=8 160 000
五、增值税的征收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额或者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当天
2、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增值税的征收方法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在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
(三)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
2、非固定业户的纳税地点: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
3、进口货物的纳税地点:报关地海关
(四)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1、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的,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五)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1、按月或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都应在每月15日前办理上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
2、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也应当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3、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2 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专用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①发票联②抵扣联③记账联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①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②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③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④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4、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使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④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⑤未按本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⑥未按本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⑦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5、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新)
①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②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③增值税小规模纳税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④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6、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
•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 先开具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7、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处罚
题目1、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 )或索取销售额的凭证的当天
A、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B、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C、货物发出的当天
D、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
题目2、增值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内申报纳税
A、3日内 B、5日内
C、10日内 D、15日内
题目3、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按《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给予的处罚是( )
A、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B、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C、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2000以下的罚款
D、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2000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题目讲解
1、下列经营行为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某社会团体下属企业销售彩电
B、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
C、某生产企业对外出租设备
D、某饭店提供餐饮服务
2、下列货物销售中,应按17%税率计征增值税的是( )
A、食品 B、粮食
C、自来水 D、图书
3、某电器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电器,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货款共60万元,旧电器作价12万元,按照规定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
A、48 B、41.03
C、60 D、51.28
4、2009年7月,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填开普通发票销售货物,销售收入为92 700元,外购货物2 700元,其当期应缴增值税( )元
A、5 247 B、2 621
C、2 700 D、3 565
5、某钢琴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钢琴,开具普通发票20张,共收取货款25万元,扣除预计还本支出后按23万作销售处理,则增值税计税销售额为( )万元
A、25 B、23
C、21.37 D、19.66
6、以下各项中,( )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A、销售代销货物
B、进口货物
C、将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D、将自产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7、下列各项中,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是( )
A、企业委托某酒厂加工白酒,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
B、钟表眼镜商店为顾客修理眼镜
C、企业变卖厂房一栋
D、企业将自产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8、按照现行增值税条例规定,下列行为中应按“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的是( )
A、商店服务部门为顾客修理手表
B、某企业受托为另一企业加工服装
C、某企业为另一企业修理锅炉
D、某装潢公司为另一企业装修房屋
9、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征税范围的是( )
A、销售家具并负债运输
B、电信单位从事电信业务,同时销售电话
C、销售家用电器并负债安装
D、邮政局出售集邮商品
10、某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企业,当月销售货物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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