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制程检查作业流程
(1)流程图
(2)流程阐明
流程名称
制程检查作业流程
流程编号
RTSY-PZ-LC-02
版本号
1.0
生效日期
主导部门
品质部
参与部门
仓库、生产(精工一,二厂)、技术部
编制人
王小雄
审核人
付才明
审批人
李树强
一、流程目
及时发现品责问题防止加工过程中批量性不良产生并为品质改善提供根据。
二、流程简介
1、合用范围:
合用于对我司所有产品生产过程检查。
2、流程起点和终点:
起点:原物料入厂上线生产时。
终点:加工完毕品最终判决处置。
三、流程波及有关制度
《品质计划》、《机加作业检查指导书》、《产品标识和追溯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纠正防止措施管理程序》、《记录管理程序》
四、流程环节描述
任务
名称
节点
任务程序、重点及原则
时限
有关资料
检查规划
1.1
程序:
1.1应根据《品质计划》或《机加作业检查指导书》设置详细检查种类和环节。
正式加工前
制程检查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程序:
2.1当班班长进行首件调试
2.2首件检查
2.2.1首件产品由生产单位制作并自检后交巡检人员检查。
2.2.2品质部按《机加作业检查指导书》规定检查首件。
2.2.3首件不合格不容许继续生产且须改善后重新送检。
2.2.4首件检查时机
1)换品种生产
2)机器维修、刀具更换及设备参数调整后
3)停机四小时以上
4)有关权责人员确定需要时
2.3生产
2.3.1首件经品质部鉴定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2.3.1.1对于停机再生产/换模号坯件/换加工中心生产必须经品质部鉴定后方可继续生产。
2.3.1.2对于持续生产由自检合格后可以继续生产,但需要加强巡检控制。
2.3.1.3对于更换刀具后生产,巡检在得到生产告知时应及时作更换后首件鉴定,同步,配合生产班组对更换刀具前产品做追溯性检查防止不合格品遗漏。
2.3.2首件合格品需予标识由生产单位留作生产对照用。
2.4生产作业人员应根据《机加作业指导书》及首件样品进行自检和互检。
2.5品质部根据《机加作业检查指导书》规定时机、数量进行巡回抽样检查(在半成品入库或流入下工序前执行)。
2.6交班前2小时内检查对现场产品作末件检查;如有异常:
2.6.1隔离并检查/处置近来一次巡检后所有产品
2.6.2告知有关部门/人员和下一班次检查。
2.7按《产品标识与追溯管理程序》标识产品。
2.8记录汇总
2.8.1检查应每日志录制程检查(装配除外)品质状况。
2.8.2制程检查有关记录按《记录管理程序》管理。
重点:
首检、巡检、末检
原则:
各检查工序与否严格按照有关检查规范进行操作,质量合格率与否到达原则。
每品种0.5小时
每品种0.45小时
《巡检登记表》
《巡检登记表》
异常处理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3.10
3.11
3.12
程序:
3.1生产单位或品质检查人员发现产品质量异常时,追溯至上一次巡检时产品并标识隔离。
3.2异常汇报
3.2.1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不合格品。
3.2.2属品质异常时按《纠正防止措施管理程序》处理。
3.3不合格品返工处理
3.3.1半成品、成品不合格时需返工,须符合质量规定。
3.3.2如通过修理到达规定,可进行修理,以到达预期使用规定
3.4对不合格品经返工、修理后需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流入下工序或入仓。
3.5对出现不合格品产生原因,品质部应组织有关单位分析并贯彻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同步对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作出有关处理。
3.6责任单位和负责人根据分析不合格品产生原因提出改善措施上交品质部并实行
3.7品质部根据上交《纠正防止措施汇报》验证改善效果。
3.8品质部将验证改善效果报技术部进行效果原则化。
3.9无法修理且不能让步接受不合格品立即报废处理。
3.10让步接受
3.10.1对处理有争议时可报(副)总经理裁决;
3.10.2对批量半成品、成品经总经理同意后可降级使用。
3.10.3合约有规定期对成品让步接受决定须得到客户书面承认。
3.11假如有关部门对让步接受出现争议,由转入技术部。
3.12技术部对让步接受进行裁决。
重点:
1对不合格品处理应记录在对应检查记录中
2对不合格品处理记录由品质部保留并按《记录管理程序》管理。
原则:
记录完整性
即时
当月底
3个工作日
《不合格信息单》
《惩罚通报》
《质量索赔单》
《纠正防止措施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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