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一个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过程,一般都要经过计划决策、勘察设计、组织施工、验收使用等阶段,每个阶段又包含着许多环节,这些阶段和环节有其不同的工作步骤和内容,他们按照自身固有的规律,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并按客观规律要求的先后顺序进行。
一、基本建设的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阶段:
(一)立项审批阶段:
建设单位确定建设内容、规模、地点,做可行性研究————
建设单位向发改委申请立项审批————
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工程规划管理审批(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二证一书”)————
招投标环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投标:1、施工单位合同估算价200万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4、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一个建设项目一般应有主要投标内容:
勘察单位招标、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设计单位招标、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监理单位招标、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施工单位招标、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代建单位招标、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主要设备(电梯、空调等)材料(节能保温等)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二)项目设计和施工准备阶段
1、地质勘察: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进行地质勘察
2、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按照审批的规划规模、面积、工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3、图纸审查:建设单位将完整的勘察资料、施工图设计图纸、文件报送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方面内容。
设计审查包括的主要项目:
总体审查(约4项)——基础、结构、建筑、使用功能等
专项审查(约14项——地质勘察成果审查
抗震设计审查
深基坑工程设计审查
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审查
轻钢结构工程设计审查
幕墙工程设计审查
人防工程设计审查
市政工程设计审查
消防审查
环保审查
白蚁防治审查
供电、供气、供水、供热审查
图纸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使用。确需修改的应经原勘察、设计单位同意,并出具正式的修改文件和图纸,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方面内容的重大设计变更,还应报原图审单位审查批准。
4、建筑管理
市场管理(外来队伍、文明施工、分包管理等)——《分包配合核准》
造价管理
商品混凝土(砂浆)管理
墙体材料改革及建筑节能管理
5、工程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工程安全监督注册——《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6、施工许可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否则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申办施工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⑴已经办理该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⑵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⑶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⑷已确定施工企业(招投标)
⑸图审合格的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⑹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⑺按照规定委托了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资格、组成符合规定)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三个月内应开工,因故不能开工的申请延期(可2次),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自行废止。
7、施工阶段
按照国家标准划分:施工内容包括十个分部
⑴地基与基础分部(土方、地基及处理、桩、砼基础、砌体、钢结构等)
⑵主体结构分部(砼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
⑶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地面、门窗、顶棚、饰面、幕墙、抹灰、涂饰、细部)
⑷建筑屋面分部
⑸建筑节能分布(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空调等)
⑹给水、排水及采暖
⑺建筑电气分部
⑻通风及空调分部
⑼电梯安装分部
⑽智能建筑分部
每个分部——分项——检验批
8、竣工验收备案阶段(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①工程项目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现场检测报告
④建筑各分部工程应当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
⑤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表)》,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意见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表)》、《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表)》)
⑥住宅工程已按规定组织分户验收,且合格
⑦工程无障碍设施验收合格
⑧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级所属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⑩施工单位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完备的工程资料
⑾各专项专业验收合格,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规划验收合格证及竣工图、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备案、环保验收、建筑节能验收备案、人防专业验收备案、防雷验收备案、电梯检验准用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验收备案手续。
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二、责任主体的划分及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综上所叙,经过基本建设程序的八个阶段,产生了)五个责任主体单位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一)、建设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1、同项目所在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武汉市城建档案馆)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报送承诺书》及《建设工程档案综合服务协议》
2、收集准备阶段、竣工阶段的文件,(汇总勘察、设计、施工、消防等单位的工程档案
(收集建设单位在基本建设前6个阶段,以及最后竣工备案阶段所产生的文件)
3、定期检查各责任主体单位形成的档案
(也就是检查勘察单位是否提供准确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测量等勘察成果以及竣工时出具的《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是否按时按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了设计使用年限的设计文件以及竣工时出具的《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阶段,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文件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是工程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完成)
4、组织档案的验收工作
自检建设单位是否达到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a\工程项目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b\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c\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现场检测报告
d\ 建筑各分部工程应当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签署的验收合格文件
e\施工单位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表)》,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意见报告》,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表)》、《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表)》)
f\ 住宅工程已按规定组织分户验收,且合格
g\ 工程无障碍设施验收合格
h\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i\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级所属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j\施工单位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完备的工程资料
k\各专项专业验收合格,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规划验收合格证及竣工图、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备案、环保验收、建筑节能验收备案、人防专业验收备案、防雷验收备案、电梯检验准用
并准备好办理《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所需提交的13项文件材料。
5、在规定的时间移交档案并办理档案的验收意见书
(二)施工单位有关职责
1、施工单位的档案管理职责
把档案管理纳入工程管理,派持证城建档案员上岗。
负责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文件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
负责竣工图的编制。
2、(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档案员岗位职责
(1)、熟知建设工程档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范;
(2)、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及时督促有关人员整理技术资料;
(3)、负责技术资料签章、整理、登记和集中管理工作;
(4)、已集中管理的各种技术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5)、按照《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整理技术资料;
(6)、协助城建档案馆拍摄工程录像照片、档案检查和验收工作;
(7)、工程竣工验收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档案。
3、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做好监理档案的形成、积累和归档
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的档案的准确性、真实性,并签字认可。
负责竣工图的审核工作。
4、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n 负责宣传、执行、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n 依法查处城建档案行为工程中的违法行为。
n 深入施工现场进行业务指导(档案指导及声像跟踪)。
n 验收审核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签发档案验收认可文件。
n 按照城建档案的范围接受档案进馆。
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城建档案从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n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n (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n (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n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n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n (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
建设工程档案行政执法的范围:
• (一)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从建设工程立项起,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编制、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要求,并做到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编制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保证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
• (二)检查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是否按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对未按规定报送档案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其委托城市建设档案馆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 (三)建设、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二、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
(1)、验收检查的标准
l 工程档案齐全、系统、完整;
2 工程档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3 工程档案已整理立卷,立卷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4 工程竣工图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符合专业技术要求,图面整洁,盖有竣工图章;
5 文件的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完备;
所有重要的验收环节都要盖公章,有”单位”的地方都要盖章(一般施工环节可盖项目章。
6 文件材质、幅面、书写、绘图、用墨、托裱等符合要求。
(2)验收检查的具体项目
n 1 建设单位(综合性文件材料)
n 2 施工单位(按照各自施工的具体内容,组织相关资料含桩基、电梯、人防、主体、钢结构等)
n 3 监理单位
3、验收的组织
n 验收组织单位:建设单位
n 参加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档案员
n 验收主持:市城建档案馆
n 验收地点:施工现场
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的步骤
n (一)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内,向城建档案馆提出验收申请,填写《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
n (二)城建档案馆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竣工档案依据国家有关的竣工档案验收依据、内容、评定标准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及时认真整改;
n (三)城建档案馆在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武汉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出具《工程竣工档案意见反馈单》;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要求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n (四)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备案手续时,应提交《武汉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给建设工程管理备案部门。
三 建设工程档案移交
n 1建设工程档案按卷册接收进馆。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业务指导人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的要求,指导档案报送单位组卷,并协助清点档案接收数量。
n 2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填写工程概况表、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
n 3填写备考表,详细填写档案完整、准确情况的审核说明。
n 4《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清单》是档案立档单位分批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时核发的。
n 5《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为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一套合格档案的凭证,标志此项目档案工作全面完成。
文件签章注意事项:
1、工程开工报告.停工报告、工程复工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论报告;
2、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3、重点、大型和高层的工程中间检查交接记录表(单位与单位交接);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桩基、人防、电梯、幕墙、网架、钢结构等专项验收记录;
5、各阶段的建设单位竣工报告、施工单位竣工自评报告、勘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竣工评价意见报告、竣工验收会议记录;
6、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外地的,有法人委托书的,可用项目章。
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档案的装订问题
根据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规定,档案案卷可采用装订或不装订两种形式。我馆采用不装订的形式。因此,建设单位报送城建档案时,只须将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的要求,进行准确立卷,即可报送城建档案馆。
工程文件的立卷原则
(一)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二)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三)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为15mm;
(四)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五)案卷内不得有金属物;
(六)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5个部分。各部分文件可遵循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阶段等不同原则进行立卷。
卷内文件的排列
(一)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二)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三)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
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3 竣工图章尺寸为:50mm×80mm
4.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5.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210 mm),图标栏露在外面。
编制竣工图的基本原则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施工单位,下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经施工、监理方审签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兰图)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注记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标志后,经施工、监理方审签后即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它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于施工单位造成的,由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制。
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字迹清楚。
5竣工图要经施工方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审核人认可,再由监理单位总监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
编制竣工图的依据
编制竣工图的依据,是指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修改、变更原设计施工图的真实凭据,它以签证立据的形式,作为指导工程施工的依据文件,在编制工程竣工图时必须收集齐全变更依据,其主要依据有:
1设计施工图
2图纸会审记录
3设计变更通知单
4施工技术核定通知单
5测量定位成果记录
6质量事故处理通知单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n 8设计图审查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图的编制一般方法:
n 一)重新绘制法
n 重新绘制法是在施工过程中,随工程分部的修建而逐步编制,待整个工程竣工,各部分的竣工图也基本绘制完成,经施工部门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查、核定无误后,再描绘成底图,底图审签后即可翻晒成正规的竣工兰图。
n 此法主要用于施工图变更较大或工程主要部分有变动,不宜在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另外,在重要的城市建设工程如大型市政工程、桥梁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及房屋基础工程等均应采用此法。
n (二)修改注记法
n 修改注记法是把施工中所发生的较少的变更直接用碳素墨水在施工图上按变更要求改画设计图形、文字或数据,同时作注记说明。此法称“修改注记法”,用此法修改施工图有以下几种形式:
n 1根据竣工图修改依据提出图形变更的内容和部位,用增、减及补充的方法改画图形,然后在修改处附近注记修改依据文件编号。
n 2用杠改(划改)或增、减及补充的方法对图形符号、字母代号、尺寸或数据及文字说明等内容进行修改,然后注记修改依据文件编号。
n 这是一种最常用的编制方法,简便易做,能清楚地把变更内容反映到图纸上,可及时按施工阶段做出竣工图。此法适用于对施工图作局部变更或改动不大的情况。若变更部位多,修改较大时,此法不宜采用。
n (三)兰图补贴法
n 兰图补贴法是把原施工兰图中,局部改动较大部分进行重新绘制并描绘成底图,翻晒成兰图后剪下,粘贴在施工兰图变更部分上,与施工兰图未变更部分吻合相接成竣工图,并在粘贴接缝处加盖编制人印章,注明修改依据,此法只适合于对施工图有局部变更,且变更处图形集中,变更后造成线条过密、读图时不易识别时才可使用。
n 这种方法较少使用,原因是操作起来麻烦,图面凌乱不整洁,粘贴处容易发霉、脱落,不宜于档案的长期、永久保存。
n (四)整理立卷法
n 整理立卷法是在施工中没有修改变更,工程完全按设计意图施工,编制竣工图时在原施工图上直接加盖“竣工图”章的方法。
n (五)补测补绘法
n 实际量测、核对建设实物绘制称“补测补绘法”。
n 这是一种“亡羊补牢”的补救方法,由于以往制度不健全,竣工图编制不落实,没有形成竣工图;对工程的扩建、改建造成影响,而对原工程重新实行补测补绘。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很多就采用了补测补绘法。
n 这五种方法在一项工程中可同时交叉使用,对于施工图没有变更的可使用整理立卷法;对于在施工中有少量变更的,如变更内容不复杂可在施工图中直接改绘,即采用修改注记法;对于施工图中有局部变更的如局部变更较复杂,不易在图上修改而达到美观的效果,可采用兰图补贴法。在竣工图编制时采用哪一种编制方法,要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选用。以上第二、第三种方法只是临时过渡的方法。编制竣工图采用重新绘制法能使竣工档案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因此采用重新绘制法编制竣工图是编制竣工档案的一种趋势。
关于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项目档案报送
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编制管理,提高报送建设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的质量,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文件形成内容及具体报送内容,依据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的通知〉(鄂建[2010]92号)及武汉市城建档案馆〈关于下发执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的通知〉(武城档[2010]4号,现就报送建设工程竣工项目档案填写《建设工程文件要录》(简称〈要录〉)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写内容
《要录》填写的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序号、文件材料名称、文件编号、备注。
说明及整改内容、承担的责任;文件材料自评意见;城建档案员及证号、编制时间、编制单位(章)。
二、填写原则:
在填写《要录》前,文件材料编制单位应认真按照市城建档案馆指导性控制收集范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核查建设过程中归档文件材料内容,文件材料排列顺序。结合工程实际,对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个性化和重要凭证作用的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在城建档案馆的指导下,确定具体归档内容。
三、填写要求:
1、“编制单位”的填写
应填写文件产生单位,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文件”编制单位为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文件”编制单位为监理单位,各施工阶段文件编制单位为施工单位。
2、序号
按文件内容分层次填写,如一、1、2、(1)、(2)、(3)填写。其中类别号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排列顺序》表中内容填写,不可更改,下一级别编号按工程实际情况填写。
3、文件材料名称
填写本工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的具体题名:如表中“建设工程立项批复及申请报告”一栏应填写为“关于申请集资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报告(中设管[2008]310号)、关于******申请小型基建投资建设计划的批复(电管工程[2008]10号)。
4、文件编号
填写文件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编写的顺序号,包括发文字号、图号等。如填写文件发文字号为“中设管[2008]310号”“WC-昌2007-011号”。
5、备注主要填写在档案利用中要说明的问题,如本文存档为复印件,本文原件存**处。
6、说明及整改内容、承担的责任
主要填写“指导性控制收集档案内容”不能满足档案馆接收控制性要求的,需说明的事项、整改补救的办法及为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遗失存档为复印件,我单位在原审批单位加盖章作为存档备查,以上内容我单位愿意承担在档案利用过程中的责任。
7、文件材料自评意见
对报送的文件材料评价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三、关于复印件的界定
为便于档案利用中出具档案原件证明章,存档文件中凡加盖章后经复印,再加盖公章的文件材料统一界定为复印件。填写《要录》时应在备注栏中标注“复印件”。
附《建设工程文件要录》
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11年5月9日
城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声像档案的范围:
n 申报条件
n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n 2、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n 3、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n 4、建筑工程
n 5、重点村镇改造、移民新村建设
n 6、列入全市城市重大工程的其他工程
声像档案的收集内容:
n 1、工程项目概况、规划、选址、立项、设计、认证、审核等项目决策活动;
n 2、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中,上级领导、专家、学者现场视察、检查、研究等重要活动;
n 3、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要环节,包括开工前的现场原貌、开工仪式、地质勘察、基础施工、主体施工、隐蔽工程、竣工仪式、竣工后的工程全貌等;
n 4、工程建设中重大技术创新和新技术引进应用情况;
n 5、其他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
城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声像档案的技术要求
n 1、声像档案必须是原版,应当图像清晰、声音清楚,并由摄录人员加以必要的文字说明。文字说明(场记)应当简洁,包括时间、地点、项目名称、内容、人物、背景、摄录者;
n 2、声像档案的拍摄应包括全景、中景、近景、正面、侧面、背面,重要部位的结构细部照片,底片、样片、场记及文字说明必须完整、配套;
n 3、录像资料需编辑制成专题片;
n 4、声像档案的移交和报送要求录像带、照片专业档次。(照片达到800万像素、摄像机达到800线-1000线)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