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安全承诺书我是出租房承租人,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租赁房屋地址 , 学生姓名 ,高 届 班,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为确保安全,我承诺:一、必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二、熟悉承租地地理环境,确保通道畅通,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必要的逃生路线。三、不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室内不存放易燃及危险物品,不乱接乱拉电线,外出或突然停电时及时切断电源。四、切实履行对在承租房屋居住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五、租赁房屋住宿的外来暂住人员,必须按户口管理规定在三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六、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发现承租房屋有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若因本人未履行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承诺人(出租房承租人)签名:年 月 日(本承诺书书一式两份,承租人和出租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