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0年计量检定人员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表
办理申请、交费手续时间
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误差理论)
专业理论
培训时间
专业操作
备注
培训时间
考试时间
1月18日
19日~20日
21日上午
21日下午开始
联系电话见计量检定员培训项目表
专业培训由专业老师安排
3月22日
23日~24日
25日上午
25日下午开始
4月19日
20日~21日
22日上午
22日下午开始
5月17日
18日~19日
20日上午
20日下午开始
6月21日
22日~23日
24日上午
24日下午开始
7月19日
20日~21日
22日上午
22日下午开始
8月23日
24日~25日
26日上午
26日下午开始
9月13日
14日~15日
16日上午
16日下午开始
10月18日
19日~20日
21日上午
21日下午开始
11月22日
23日~24日
25日上午
25日下午开始
12月20日
21日~22日
23日上午
23日下午开始
注:1、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培训、考核、复查等事宜,其余时间恕不接待;
2、培训地点:华洋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古荡湾塘苗路1号 );
3、培训、考试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将在“浙江省计量测试学(协)会”网站()→“培训信息”栏目公告,请注意查询。
华洋宾馆交通图
华洋宾馆
★
塘 苗 路
古 翠 路
天 目 山 路
万 塘 路
文 三 路
816
526
15 ●
900
K81
●
92 K502
北
●
534 156
浙江省质量
技术监督局
乘车线路:
火车站: 乘900路至古翠路天目山路口下车,向前走20米往塘苗路右拐即可。
汽车东站: 乘k502公交汽车,到古荡站下车,往回走到万塘路,100米往左转拐,塘苗路1号即可.
汽车西站: 乘k502公交汽车,到古荡站下车,过马路,往前走左拐,到万塘路,100米往左转拐,塘苗路1号即可.
汽车南站: 乘14路公交汽车,到终点站下车.换乘k502、k900、92公交汽车到,塘苗路1号即可.
汽车北站: 乘k15公交汽车至古翠路天目山路口站下车,过马路,往回走到塘苗路,向前走20米往右拐即可。
计量检定人员培训须知
请仔细阅读本须知后认真填写《计量检定人员考核(换证)申请 表》。此表一式二份(办理申请手续时现场领取)。
一、申请
(一)、申请考核需递交:
1、首次申请者:
(1)、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2)、免冠25.4mm(一寸)近照(彩色)二张;
(3)、技术监督(授权)机构的人员还需提供工作满一年、所申请项目满半年的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盖章)。
2、申请增项、宣贯:
(1)、《计量检定员证》原件(请注意保留复印件);
(2)、免冠25.4mm(一寸)近照(彩色)一张。
(二)、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每月第四周(九月份为第三周)的周一(申请增项、宣贯周四前即可),具体时间见“2010年计量检定人员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1);
地点:华洋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古荡湾塘苗路1号)
(三)、申请有效期:
申请的项目须在申请次月5日前完成考核。如遇特殊情况,应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手续。到期未参加培训及考核,视为自动放弃,所缴培训费用不再退还或留存。
二、培训
(一)、培训内容:
计量检定人员首次培训包括计量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误差理论)、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这三部分成绩全部合格后,才能取得所申请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
(二)、培训项目:
具体见《计量检定人员培训项目表》。每次申请限报2项(同一专业老师授课的项目除外)。
(三)、培训费用:
首次申请及增项的培训费均为每人每项500.00元。项目划分以规程名称/代号为准。
(四)、规程宣贯:
计量检定员在持证期间,如遇计量检定规程或规范重新颁布,则需进行该项目的新规程宣贯。宣贯费300元/项。
(五)、计量基础知识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每月第四周(九月份为第三周)的周二、周三两天
上课时间:8︰30—11︰30,13︰30—17︰30;
考试时间:每月第四周(九月份为第三周)的周四上午8︰30—10︰00(闭卷);
(六)、专业(理论、操作)培训程序及时间:
办完申请手续后,凭操作考核委托书去主考老师处办理专业培训等事宜,培训日程由专业老师安排。专业培训教材及检定规程由专业老师提供。
(七)、考核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74号、浙江省物价局及财政厅(浙价费〔2008〕66号文件精神,自2008年5月起收取计量检定员考核费:计量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误差理论)30元,专业理论80元/项,专业操作200元/项。首次取证或换证,证书工本费10元/本。上述费用在领取证书时缴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事大厅许可缴费窗口(6号)。(此项费用现暂免收取。)
三、到期复查
根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技监局量发[1991]376号)规定,计量检定员证书有效期为5年。持证者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单位提出复查申请(申请时间详见附件1)。复查按照全国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进行,当计量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如计量检定规程或规范重新颁布),计量基础知识、计量专业知识、计量技术法规等须重新进行考核。经复查合格的,可延长5年。
四、单位变更
1、单位名称变更: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
2、更换工作单位:提供更换理由(如辞职)、原单位同意变更证明及与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
五、成绩查询
次月28日起省考核办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和“浙江省计量测试学(协)会” ()公布考试成绩。
六、领取证书
考核合格者凭申请表第二联在省局大院(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行政楼4楼计量处领取证书。
七、其它有关事项:
1、计量基础知识考试必须凭本人身份证进考场;
2、自带开方功能计算器;
3、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4、考试不合格者,申请之日起半年内给予一次免费再培训和补考的机会;
5、浙江省计量检定人员网上信息(包括计量检定人员培训项目表、培训时间安排表、考试成绩)查询步骤:1、登陆“浙江省计量测试学(协)会”网站首页()→2、培训信息。
八、不尽事宜咨询电话:0571-85021199、85022425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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