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检查记录表房东(业主):居住人数:地址:检查人: 检查时间:否决项居住出租房设在地下室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部分未采用混凝土楼板和砖墙进行分隔电瓶车停放、充电区域与居住部分未采用实体墙进行分隔3层及以上的木结构建筑(含木楼梯、木楼板的其它建筑) 8层(含)以上或每层超30人的居住出租房只有一个疏散楼梯扣分项隔板阻燃(30分)自然间(房间)未采用实体墙(不燃材料)分隔电线套管(30分)电气线路未采用暗敷或套管(阻燃)保护(20分)未安装以下设施,每项扣5分漏电保护装置空气开关明火集中(15分)卧室内使用明火或灶间(厨房)未采用实体墙分隔设施齐全(15分)未配备以下设施,每项扣5分灭火器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应急照明灯通道畅通(10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封闭或堆放杂物)结论:符合 不符合总得分注:存在否决项内容的直接判定为“不符合”.总得分70分以下为“不符合”,70分(含)以上为“符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