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管理制度一、 考勤方式及对象1、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人事行政部负责协助员工于入职当日录入指纹;2、所有普通在职员工在正常上下班及加班、值班期间均需按时打卡。二、 工作时间1、公司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9:00-17:00),2、配电、保安等特殊岗位实行三班倒工作制,每班上班时间为八小时,每人每月轮休四天。三、 员工工作时间以外打卡视为迟到或早退,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迟到早退时间在15(含)分钟内,月累记每3次按事假一天处理,以此类推;2、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5分钟但在1小时(含)以内的,按事假0。5天处理;3、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但在半天以内的,按事假一天处理。四、 旷工及对旷工的处
2、理 1、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1)无故缺勤两小时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2)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3)以虚假理由请假并获批准而不上班的;在调查落实后,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算.2、对旷工的处理:1)每旷工0。5个工作日,扣发当日的双倍薪资,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下一年度享有年假的资格;2)连续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个工作日者按严重违纪处理,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与任何经济补偿。五、 员工外出办事影响打卡记考勤的须提前填写派外、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
3、交人事行政部备案,部门经理则需分管副总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外出期间须保持通讯工具联络畅通,派外返回后次日下班前应将派外、出差申请单报人事行政部以备考勤,无派外、出差申请单而漏打卡者,视为旷工。若相关领导不能及时签字,跟相关领导电话请示后,可先填写派外、出差申请单,直接到人事行政部进行备案。六、 员工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外地出差的,须提前填写外派、出差申请单, 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行政部以备考勤,出差返回后,依据实际出差时间到人事行政部进行最终确认.七、 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情况发生无法提前请假时,必须于上班后次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八、
4、经理级以上及经过批准的特殊岗位员工实行任务管理,不需要上、下班以指纹打卡做考勤,但每天工作时间不能少于7。5小时,如出现请假须按相关流程办理请假手续,报备人事行政部考勤负责人.九、 如果公司的指纹打卡出现故障,员工须在人事行政部考勤负责人处的签到单上签到,该表单在月末统计考勤时统一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十、 所有考勤情况均需严格参照考勤管理的规定按流程审批后操作执行。休假制度一、休假管理程序1、员工休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审批单,按照流程审批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后方可休假,并于休假结束后到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2、审批权限:1)普通员工休假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经理核准,2天(含)以上的经人事行政部会签,分管副
5、总审批,总经理核准;2)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请假经人事行政部会签,分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核准。二、有薪休日:指国家法定假日,共计11天,人事行政部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规定统一公布放假安排。A. 元旦:1天(1月1日);B.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C. 清明节:1天(4月4日);D. 劳动节:1天(5月1日);E. 端午节:1天(农历五月初五);F. 中秋节:1天(农历八月十五);G. 国庆节:3天(10月1日至10月3日)。三、无薪休日:即公休日,周六和周日.四、有薪休假:包括年假、婚假、丧假、病假、孕检假、陪产假、产假、哺乳假、工伤假、公假、倒休。A. 年假:凡公司正
6、式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可享受5天的有薪年假,由公司统一安排,与春节假期或其他假期合并使用,年假全薪。B. 婚假:对依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转正职员给予婚假3天,如符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及以上初婚的晚婚条件,另加10天假期。员工必须在结婚注册日后6个月内一次性休假。C. 丧假: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员工可凭死亡证明以及和亲属的关系证明复印件申请3天丧假,丧假全薪(遇节假日不顺延)。D.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时需持正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请假连续3天(含)以上的需要三级医院的诊断证明,薪资按薪酬管理制度计发.E. 孕检假:对于怀孕的女员工在产前给予总
7、计40小时的孕检假,孕检假全薪。F. 陪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夫妻,出具相关证明后,男员工可在女方生产期间享受3天的陪产假,陪产假全薪(遇节假日不顺延).G. 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休假时间按照正常生产90天,难产多增加15天,多胞胎多增加15天执行.女员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发放按照本地生育保险规定办理(遇节假日不顺延)。H. 哺乳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产假期满后,可以享受包括产假在内共计1年的哺乳假,期间每天可以提前下班1小时,哺乳假全薪。I. 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治疗可申请工伤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执行(遇节假日不顺延)。J
8、. 公假: 公司认定(目前指新员工给予0.5天公假用于调档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其他情况,公假全薪(遇节假日不顺延)。K. 倒休:员工的有效加班(有加班申请单)可用来倒休,需按流程进行审批。五、无薪休假:即事假,月度累计不得超过5天,年度累计不得超过30天,因特殊情况超过规定请假天数时,须以书面报告形式进行申请,并按流程审批,事假无薪(遇节假日顺延)。六、休假计算单位:年假、病假、孕检假、公假、倒休、事假均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哺乳假、工伤假均以“天”为计算单位。七、所有休假情况均需严格参照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流程审批后执行。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加
9、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所有在职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适用本规定。第二章 加班的分类和程序第三条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第四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备案,由人事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第五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人事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
10、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00前补交 ,否则一律不予视为加班。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第六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第七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计算)。第八条 已计算
11、加班补贴或调休,年度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第十条 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第十一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因工作原因临时紧急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并报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确认后为准.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一)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
12、、节假日完成的;(二)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三)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2小时以内的;(四)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及部门内自行安排倒班的;(五)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津贴(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监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处理突发事件之需,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第四章 加班补偿与值班津贴第十三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第十四条 调休办法(一)加班员工可选择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二)加班员工可以将加班时间累计到一起调休,但原则上调休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周;(三)调休员工应
13、先填写调休申请单,并按请假流程审批后方可调休;第十五条 加班补贴计算:(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0计算加班补贴;(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00%计算加班补贴;(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补贴。第十六条 值班津贴计算:(一) 国庆长假期间,设总值班贰名,值班津贴按300元/人计发;其余节假日均设总值班壹名,值班津贴按200元计发;(二) 绿化、保洁人员于法定节假日外值班,津贴按每人50元/天计发;(三) 公司因经营需要安排的以下值班情况不发放值班津贴:1)公司中层(含)以上干部节假日轮流值班不发放津贴;2)保安、配电等殊轮班制工作岗位于国家法定节
14、假日外值班不发放津贴.(四) 春节长假期间,因公司假期时间较长,普通值班人员采取包干制,值班津贴参照公司上一年度标准执行,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值班标准。第五章 罚则第十七条 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第十八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第十九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处罚.第二十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第二十一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200元罚款.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作为员工手册的相关补充,共同使用,同具效力.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201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