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1、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1.2、 《建筑安装工程工程资料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1.3、 《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1.4、 《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为DBJ01—51—2003)
1.5、 《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1.6、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第二章 目的及要求
2.1、 目的
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为工程资料,包括基建文件(A类)、监理文件(B类)、施工资料(C类)和竣工图(D类)。施工资料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并且施工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施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就是保证项目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可追溯性。
2.2、 施工资料编制的质量要求
2.2.1、 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的施工资料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为依据.
2.2.2、 施工资料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按专业归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表格应统一采用DBJ01—51—2003号文上所附表格,特殊要求需加的表格依据此规程统一归类.
2.2.3、 施工资料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各种程序责任者的签章手续必须齐全.
2.2.4、 施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2.2.5、 施工资料的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采用打印的形式并手工签字,不能垫复写纸.统一使用A4纸打印,图纸分别采用A0、A1、A2、A3幅面,小于A4幅面的文件用 A4白纸衬托。纸的厚度为大于60克纸.
第三章 施工资料的分类
3.1、 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C0类)
3.2、 施工管理资料(C1类)
3.3、 施工技术资料(C2类)
3.4、 施工测量记录(C3类)
3.5、 施工物质资料(C4类)
3.6、 施工记录(C5类)
3.7、 施工试验记录(C6类)
3.8、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C7类)
第四章 施工资料的形式部门及职责
4.1、 施工资料的形成部门
施工资料的形成为现场施工合作方、项目工程部、物资部、技术部、质量部.施工合作方由工程部委托负责对工程第一手施工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交圈、把关和报送(报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施工资料的各个相关责任部门的分工(见附表1)。
4.2、 负责施工资料的有关部门的职责
4。2。1、施工合作方
1) 必须设立专职资料员,负责对工程基础资料的收集、填写、报送、整改等工作,资料填写必须认真、正确。
2) 建立资料报送台帐,台帐清晰、有效。
3) 提供材料、试件送检及资料取送、整改工作所需用的车辆。
4.2。2、项目工程部
1) 负责施工日记、浇灌申请书、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安全交底等填写及对施工合作方所填写的资料进行把关,列目递交项目技术部。
2) 负责施工合作方提供的隐检、预检等施工记录类资料的收集、并审核其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保证资料齐全完整、手续齐备、同步交圈。
3) 混凝土调度责任师负责商品混凝土的有关资料的收集、把关、整改资料的
联系、取送工作。
4。2。3、项目物资部
材料责任师主要负责进场材料相关资料的收集、把关、整理及参与材料报验工作,负责所提供不合格资料整改工作的联系、资料索取工作,并填写相应的试验委托,将相关资料列目递交项目技术部。
4。2.4、项目技术部(含测量、试验组)
1) 技术部资料员主要负责对工程的施工资料的形成是否按程序执行进行检查督促;责任是否落实到人进行明确;检查资料是否做到与施工同步、真实、完整、清晰,并将分析结果上报总工程师。对检查出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对各部门递交的施工资料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整理编目。
2) 技术部技术责任师主要负责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施工方案的编制、报批;施工年度、月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报批;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的编写,图纸会审的汇总;竣工图的编写等工作.
3) 测量组根据工程的进度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测量资料。
4) 试验组负责工程试验资料的收集、把关、索取、报送和不合格试验资料的整改工作。过程检查时,所有台帐必须全面、有效,达到使试验资料受控的目的。
4.2。5、项目质量部
质量总监负责质量报验,将工程部相关责任师提供的分项工程的隐检、预检、检验批等报送总承包部审核,审核合格统一上报监理公司,并且对各种不满足要求的督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整改.资料按工程进度及时上报。
第五章 施工资料的管理流程
施工资料应实行报验、报审管理,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按报验、报审程序,通过项目部内部审核后,报送总承包部审核,再由总承包部统一上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合格,进行下道程序,形成的相应施工资料交项目技术部资料员存档。
5.1、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流程
5.1.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资料管理流程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合同文件等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项目技术部技术责任师
补充修改
项目各部门会签
项目技术部技术责任师
1、施工组织设计
(由总承包方编制)
2、施工方案
形成
未获批准
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批
项目技术部技术责任师
进行施工技术文件报审
项目技术部技术责任师
总承包方审核
建设(监理)批复意见
未获批准
批准、形成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合格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报审表原件三份存档,复印件发至各部门项目技术部资料员
1、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总设计交底总承包方编制、专项设计
2、 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技术部)
3、 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工程部)
形成
依据批复意见与技术文件进行技术交底
技术部技术责任师/工程部责任师
技术负责人、交底人、接收交底人签字
技术部技术责任师/工程部责任师
技术交底原件三份交技术部资料员存档,
复印件发至施工合作方工程部责任师
5.1.2、 工程洽商资料管理流程
技术责任师负责填写洽商,要求简要明了、不因叙述原因产生异义,字迹、图形工整
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总承包确认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不合格
报设计单位签认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不合格
不合格
报监理公司、建设单位签认
项目技术负责人
原件四份交项目技术部资料员存档
项目技术负责人
复印件发至项目工程部、商务部、施工合作方等有关部门,及总承包方、监理、建设单位项目技术部资料员
商务部责任师负责报价
工程部收到洽商下达施工合作方完成
5.2、 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
提交相关材质
供应单位根据供货合同组织工程物资进场
相关材质包括:
1、 出厂合格证
2、 厂家质量检测报告
3、 厂家质量保证书
4、 进口商品商检证明
5、 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6、 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等
注:质量证明文件应为原件,若是复印件必须有销售单位盖章且经办人签字
退货或按合同处理
收集、审核、汇总材质证明
项目物资部相关材料责任师
组织工程物资进场检验
项目物资部相关材料责任师组织
开箱检查
材料责任师取样,施工合作方做复试
不合格
合格
1、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2、 材料试验报告(通用)
3、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4、 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
5、 物资进场复试报告(试验或检验单位提供)
进行工程物资进场验收
项目物资部相关材料责任师组织
形成相关
填写物资进场报验表附相应材质、试验报
告及检查记录项目物资部相关材料责任师
报总承包方审核
项目物资部相关材料责任师
不合格
建设(监理)单位审核
不合格
合格
原件四份交技术部资料员存档,一份交监
公司 项目物资部相关材料责任师
5.3、 施工记录资料管理流程
不合格
不合格
1、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2、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3、施工检查记录
4、其它施工记录
过程质量控制检查、检验
项目工程部组织,施工合作方配合
根据图纸、规范、方案、交底等组织施工
项目工程部
施工完成,施工合作方自检合格,填写相应施工记录(由工程部委托),并进行签认
项目部组织复查,合格后签认,报送总承包方审核项目质量部质量总监
原件四份交技术部资料员存档,一份交监理公司 项目质量部质量总监
不合格
由总承包部组织检查,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进行签认
5.4、 施工试验资料管理流程
施工合作方按项目部要求取样送检
项目试验员组织,施工合作方送检
1、项目工程部向试验员报与配合比申请单,并明确混凝土的部位及强度。
2、物资责任师向试验员报与所需做试验的钢筋及钢筋的种类、级别、规格及工程部位。
工程部、物资部提供相应试验数据
项目工程部/物资部责任师
对所报项目进行核查,报与试验室做试验
项目试验员
试验报告包括:
1、 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2、 回填土试验报告
3、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
4、3、7、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
5、 凝土抗渗试验报告
6、 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7、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
试验室出具相应试验报告
试验单位提供
整改
取回报告,进行核查(各项填写内容)
项目试验员
不合格
取回报告当天原件四份交项目技术部资料员存档,复印一份交项目工程部
项目试验员
试验报告复印件提交监理公司
项目技术部资料员
5.5、 检验批资料管理流程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规范、方案、交底等组织施工
整改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形成
形成
合格,报监理
按照施工依据的操作规程进行过程质量控制检查、检验项目工程部/质量部
《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按规范、方案等形成以下资料
1、 施工测量记录
2、 施工物资资料
3、 施工记录
1、 施工试验记录等
监理(建设)单位组织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签认
施工完成,合作方自检,由质量部委托填写《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评定合格后进行签认
合格后进行签认
项目部组织复查,合格后签认,报送总承包部核查
原件三份交技术部资料员存档,一份交
监理公司项目质量部质量总监
5.6、 进度计划管理流程
依据合同文件关于工期要求、总承包方总控计划,在开工前编制项目部施工总控计划项目总工程师
每月22号编制月计划,季计划按季编制
项目工程部
填写进度计划报审表
项目工程部
报总承包部审核
项目工程部
建设(监理)单位
审核
不合格
进度计划报审表
形成
《进度计划报审表》原件三份交项目技术部资料员存档,一份交监理公司项目工程部
第六章 施工资料的内容
6.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6.1.1、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6.1.2、 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
6.1.3、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6.1.4、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6.1.5、 以上资料的提供时间,要求为单位或分项工程开工8日前.
6.2、 技术交底记录
6.2.1、 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各项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双方签认齐全。
6.2.2、 以上资料的提供时间,要求为单位或分项工程开工8日前.
6.3、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6.6.1、 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
6.6.2、 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6.6.3、 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形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6.6.4、 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6.6.5、 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
6.6.6、 以上资料的提供时间,要求为提出后7日内。
6.4、 施工测量记录
6.4.1、 工程定位测量:1)标示轴线,外轮廊线及尺寸、方位。2)标出坐标依据,高程依据。若坐标依据超出纸面,将其与现场控制点用虚线连接,标出相对位置.
6.4.2、 基槽验线:包括轴线、四廊线、断面尺寸、高程、坡度等。
6.4.3、 楼层放线记录:包括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各层墙柱轴线、墙柱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垂直度偏差等。
6.4.4、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包括楼层+0。5m(或+1。0m)水平控制线、皮数杆等.
6.4.5、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施工单位在结构工程完成和工程竣工时,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记录
6.4.6、 沉降观测: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法定计量单位进行观测,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或监理单位批准的观测方案设置沉降观测点,定期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和绘制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并应附沉降观测点的沉降量与时间、荷载关系曲线图和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6.4.7、 以上资料的提供时间,要求为测放后3日内。
6.5、 原材料部分
6.5.1、 总体要求
1)、 工程物资(包括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质量必须合格,并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
2)、 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3)、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有进场检验记录;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物资应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试验单位应向委托单位提供电子版试验数据)或有见证取样送检,有相应试(检)验报告.
4)、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材料需要代换且改变了设计要求时,应有设计单位签署的认可文件.
5)、 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物资应有相关资质等级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如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生活供水设备、卫生洁具等.
6)、 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应由具备鉴定资格单位出具的鉴定证书,同时应有其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和试验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新材料、新产品还应提供安装维修、使用和工艺标准等相关技术文件.
7)、 进口材料和设备等应有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CCC]产品除外),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以及中文版的安装、维修、使用、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8)、 建筑电气产品中被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2001年第33号公告)的,必须经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认证标志为“中国强制认证(CCC)”,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要求主可使用.
6.5.2、 钢 筋
1) 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
2) 有检验复试报告(单位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少于2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3) 有焊接强度试验报告(同时提供焊工合格证)(单位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少于2次,合格后方可使用。)
4) 注意事项:a、出厂质量证明注明进场代表数量、厂名、编号;b、检验复试报告写清工程名称、分批试验代表数量;c、出厂证明编号与检验复试报告编号必须相互对应。
5) 钢筋采用场外委托加工形式时,加工单位应保存钢筋的原材出厂质量证明、复试报告、接头连接试验报告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加工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半成品钢筋出厂合格证》。半成品钢筋进场后施工单位还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如对质量产生怀疑或有其他约定时可进行力学性能和工艺品性能的抽样复试。
6.5.3、 预拌混凝土
1) 预拌混凝土搅拌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以下资料:配合比通知单、预拌混凝土运输单、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32天内提供)、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
2) 预拌混凝土搅拌单位除向施工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保证以下资料的可追溯性,以供查询:试配记录、水泥出厂合格证和试(检)验报告、砂和碎(卵)石试验报告、轻集料试(检)验报告、外加剂和掺合料产品合格证和试(检)验报告、开盘鉴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出厂检验混凝土强度值应填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证)、抗渗试验报告(试验结果应填入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坍落度测试记录(搅拌站测试记录)和原材料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
3) 施工单位应形成以下资料:混凝土浇灌申请书、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现场检验)、抗渗试验报告(现场检验)、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现场)
4) 以上资料的提供时间,要求为:打完混凝土后2日内(除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试验报告、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外)。
6.5.4、 混凝土预制构件
当施工单位使用混凝土预制构件时,预制构件加工单位应保存各种原材料(如钢筋、钢材、钢丝、预应力筋、木材、混凝土组成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复试报告等资料以及混凝土、钢构件、木构件的性能试验报告和有害物含量检测报告等资料,并应保证各种资料的可追溯性;施工单位必须保存加工单位提供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钢构件出厂合格证》其他构件合格证和进场后的试(检)验报告。
6.5.5、 水 泥
1) 出厂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厂别、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和试验数据)。3天、28天复试报告(以下情况之一必须提供:a。用于承重结构的水泥;b。用于使用部位有强度等级要求的水泥;c.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d。水泥复试主要项目: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等.)
2) 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水泥,检测报告应有害物含量检测内容.
6.5.6、 砂与碎(卵)石
应按规定取样复试、有试验报告.按规定应预防碱—集料反应的工程或结构部位所使用的砂、石,供应单位应提供砂、石的碱活性检验报告.
6.5.7、 外 加 剂
有厂家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包括各项性能技术指标)、 检验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等、复试报告,承重结构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6.5.8、 掺 合 料
有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内容包括厂名、品种、代表数量、试验编号、工程名称、单位签章(复印件加盖红章),复试报告。
6.5.9、 防水卷材
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防伪标志、施工企业等级、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上岗证。
6.5.10、 砖、砌 块
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用于承重结构或出厂试验项目不齐全的砖与砌块应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承重墙用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应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6.5.11、 轻集料
轻集料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
6.5.12、 装饰装修物资
1) 主要包括:抹灰材料、地面材料、门窗材料、吊顶材料、轻质隔墙材料、饰面板(砖)、涂料、裱糊与软包材料和细部工程材料等。
2) 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书。
3) 应复试的物资(如建筑外窗、人造木板、室内花岗石、外墙面砖和安全玻璃等),须按照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复试,有相应复试报告.
4) 建筑外窗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报告。
5) 有隔声、隔热、防火阴燃、防水防潮和防腐等特殊要求的物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
6.5.13、 预应力工程物资
1) 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2) 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应有进场复试报告。涂包层和套管、孔道灌浆用水泥及外加剂应按照规定取样复试,有复试报告。
3)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所使用的外加剂的检测报告应有氯化物含量检测内容,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
6.5.14、 钢结构工程物资
1) 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和中文标志等。
2) 按规定应复试的钢材必须有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3) 重要钢结构采用焊接材料应有复试报告,并按规定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4)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报告,并按规定进场复试,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6.5.15、 幕墙工程物资
1) 主要物资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商检证等。
2) 按规定应复试的幕墙物资必须有复试报告.
3) 幕墙应有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及平面变形检测报告。
4) 硅酮结构胶应有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检测报告.
5) 玻璃、石材和金属板应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测报告。
6) 安全玻璃应有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取样复试(凡获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CCC]的安全玻璃可免做现场复试)。
7) 铝合金型材应有涂膜厚度的检测.
8) 防火材料应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6.5.16、 以上资料的提供时间,要求一般为材料到达4日内,材料使用2日前。
6.6、 施工记录
6.6.1、 隐蔽检查
1) 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工程隐检
a、 土方工程:基槽、房心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情况等.
b、 支护工程: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等。检查地下连续墙的成槽宽度、深度、垂直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等。
c、 桩基工程:检查钢筋笼的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情况等.
d、 地下室防水工程:检查混凝土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套管、埋设件等设置的形式和构造。人防出口止水做法。防水层基层、防水材料规格、厚度、铺设方式、阴阳角处理、搭接密封处理等.
e、 结构工程(基础、主体):检查用于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作变更及胡子筋处理等。检查钢筋连接型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接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
f、 预应力工程:检查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端部预埋垫板;预应力筋下料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连接点组装等.
g、 钢结构工程:检查地脚螺栓规格、位置、埋设方法、紧固等。
h、 外墙内、外保温构造节点做法。
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a、 地面工程:检查各基层材料品种、规格、铺设厚度、方式、坡度、标高、表面情况、密封处理、粘结情况等。
b、 抹灰工程:具有加强措施的抹灰就检查其加强构造的材料规格、铺设、固定、搭接等。
c、 门窗工程:检查预埋件和锚固件、螺栓等的规格数量、位置、间距、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缝隙的嵌填、密封材料的粘结等。
d、 吊项工程:检查吊顶龙骨及吊件材质、规格、间距、连接方式、固定方法、表面防火、防腐处理、外观情况、接缝和边缝情况、填充和吸声材料的品种、规格、铺设、固定情况等.
e、 轻质隔墙工程:检查预埋件、连接件、拉结筋的规格位置、数量、连接方式、与周边墙体及顶棚的连接、龙骨连接、间距、防火、防腐处理、填充材料设置等.
f、 饰面板(砖)工程:检查预埋件、后置埋件、连接件规格、数量、位置、连接方式、防腐处理等.有防水构造的部位应检查找平层、防水层的构造做法,同地面工程检查.
g、 幕墙工程:检查构件之间以及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节点的安装及防腐处理;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间隙节点的处理、封口的安装;幕墙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的安装;幕墙防雷接地节点的安装等。
3) 建筑屋面工程隐检
检查基层、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隔离层材料的品种、规格、厚度、铺设方式、搭接宽度、接缝处理、粘结情况;附加层、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细部做法、隔离层设置、密封处理部位等。
4)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隐检
a、 直埋于地下或结构中,暗敷设于沟槽管井、设备层及不能进人的吊顶内,以及有防水在求的套管:检查管材、管件、阀门、设备的材质与型号、安装的位置、高程、坡度;防水套管的定位及尺寸;管道连接作法及质量;附件使用,支架固定以及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完成强度严密性、冲洗等试验。
b、 有绝热、防腐要求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喷淋管道和相关设备:检查绝热方式、绝热材料的材质与规格、绝热管道与支吊架之间的防结露措施、防腐处理材料及做法等。
c、 埋地的采暖、热水管道,在保温层、保护层完成后,所在部位进行回填之前,应进行隐检:检查安装位置、标高、坡度;支架做法;保温层、保护层设置等.
5) 建筑电气工程隐检
a、 埋在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等.
b、 利用结构钢筋做的避雷引下线:检查轴线位置、钢筋数量、规格、搭接长度、焊接质量、与接地极、避雷网、均压环等连接点的焊接情况等。
c、 等电位及均压环暗埋:检查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安装位置、连接方法、连接质量、保护层厚度等.
d、 接地极装置埋设:检查接地极的位置、间距、数量、材质、埋深、接地极的连接方法、连接质量、防腐情况等.
e、 金属门窗、幕墙与避雷引下线的连接:检查连接材料的品种、规格、连接位置和数量、连接方法和质量等。
f、 不进人吊顶内的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固定、管口处理、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
g、 不能进人吊顶内的线槽:检查材料品种、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方法、固定间距及与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h、 直埋电缆:检查内容有品种、规格、埋设方法、埋深、弯曲半径、固定方法、固定间距、标桩埋设情况等。
i、 不进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弯曲半径、固定方法、固定间距、标识情况等。
6) 通风与空调工程隐检
a、 敷设于竖井内、不进人吊顶内的风道:检查风道的标高、材质,接头、接口严密性,附件、部件安装位置,支、吊、托架安装、固定,活动部件是否灵活可靠、方向正确,风道分支、变径处理是否合理,是否完成风管的漏光、漏风检测、空调水管道的强度严密性、冲洗等试验。
b、 有绝热、防腐要求的风管、空调水管及设备:检查绝热形式与做法、绝热材料的材质和规格、防腐处理材料及做法.绝热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垫以绝热衬垫或经防腐处理的木衬垫,其厚度应与绝热层厚度相同,表面平整,衬垫结合面的空隙应填实。
7) 电梯工程隐检
检查电梯承重梁、起重吊环埋设;电梯钢丝绳头灌注;电梯井道内导轨、层门的支架、螺栓埋设等。
8) 智能建筑工程隐检
a、 埋在结构内的各种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管盒固定、管口处理、敷设情况、保护层、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等。
b、 不进人吊顶内的电线导管: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弯扁度、弯曲半径、连接、跨接地线、防腐、需焊接部位的焊接质量、管盒固定、管口处理、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
c、 不能进人吊顶内的线槽:检查材料品种、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方法、固定间距及与其它管线的位置关系等。
d、 直埋电缆:检查内容有品种、规格、埋设方法、埋深、弯曲半径、固定方法、固定间距、标桩埋设情况等。
e、 不进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检查电缆的品种、规格、弯曲半径、固定方法、固定间距、标识情况等。
6.6.2、 预检记录
1) 模板
检查几何尺寸、轴线、标高、预留孔、预埋件的位置、支设牢固性、接缝严密性、起拱情况、清扫口留置、模板残渣杂物的清理、检查模板的脱模剂情况,止水要求等;节点做法,放样检查。
2) 设备基础和预制构件安装:检查设备基础位置、混凝土强度、标高、几何尺寸、预留孔、预埋件等。
3) 地上混凝土结构施工缝:检查留置方法、位置、接槎处理等。
4) 管道预留孔洞:检查预留孔洞的尺寸、位置、标高等。
5) 管道预埋套管(预埋件):检查预埋套管的规格、型式、尺寸、位置、标高等.
6) 机电系统的明装管道(包括进人吊顶内)、设备安装:检查位置、标高、坡度、材质、防腐、接口方式、支架形式、固定方式等。
7) 电气明配管(包括能进人吊顶内):检查导管的品种、规格、位置、连接、弯曲度、弯曲半径、跨接地线、焊接质量、固定、防腐、外观处理等。
8) 明装线槽、桥架、母线(包括能进人吊顶内):检查材质的品种、规格、位置、连接、接地、防腐、固定方法、固定间距等.
9) 明装等电位连接:检查连接导线的品种、规格、连接配件、连接方法等.
10) 屋顶明装避雷带:检查材料的品种、规格、连接方法、焊接质量、固定、防腐情况等.
11) 变配电装置:检查配电箱、柜基础槽钢的规格、安装位置、水平与垂直度、接地的连接质量;配电箱、柜的水平与垂直度;高低压电源进出口方向、电缆位置等。
12) 机电表面器具(包括开关、插座、灯具、风口、卫生器具等):检查位置、标高、规格、型号、外观效果等。
6.6.3、 交接检查记录
不同施工单位之间工程交接,应进行交接检查。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和见证单位共同对移交工程进行验收,并对质量情况、遗留问题、工序要求、注意事项、成品保护等进行记录.
6.6.4、 地基验槽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基坑土质及地下水位等、有桩支护或桩基的工程还应进行桩的检查。地基验槽检查记录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认。地基需处理时,应由勘察、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6.6.5、 地基处理记录
施工单位应依据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地基处理,完工后填写《地基处理记录》报请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复查.
6.6.6、 地基钎探记录
应绘制钎探点平面布置图,确定钎探点布置及顺序编号.按照钎探图及有关规定钎探并记录。
6.6.7、 混凝土浇灌申请
正式浇筑混凝土前,施工单位应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如钢筋、模板工程检查;水电预埋检查;材料、设备及其他准备等),自检合格填写《混凝土浇灌申请》报请监理后方可浇筑.
6.6.8、 预拌混凝土运输单
内容包括工程名称、使用部位、供应方量、配合比、坍落度、出站时间、到场时间和施工单位测定的现场实测坍落度等.
6.6.9、 混凝土开盘鉴定
现场搅拌的C40以上(含C40)混凝土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监理)单位、搅拌机组、混凝土试配单位进行开盘鉴定工作,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中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及标养28天的抗压强度结果是否满足要求等.
6.6.10、 构件吊装记录
内容包括构件名称、安装位置、搁置与搭接长度、接头处理、固定方法、标高等。
6.6.11、 焊接材料烘焙记录
内容包括烘培方法、烘干温度、要求烘干时间、实际烘焙时间和保温要求等。
6.6.12、 地下工程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包括裂缝、渗漏部位、大小、渗漏情况、处理意见等。发现渗漏现象应制作《背水内表面结构工程展开图》.
6.6.13、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1) 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应有防水层及装修后的蓄水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蓄水方式、蓄水时间、蓄水深度、水落口及边缘的封堵情况和有无渗透现场等。
2) 屋面工程完工后,应对细部构造(屋面天沟、檐沟、檐口、泛水、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道等)、接缝处和保护层进行雨期观察或淋水、蓄水检查.淋水试验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做蓄水检查的屋面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6.6.14、 烟(风)道、垃圾检查记录
1) 建筑通风道(烟道)应全数做通(抽)风和漏风、串风试验,并做检查记录.
2) 垃圾道应全数检查畅通情况,并做检查记录。
6.6.15、 支护与桩(地)基工程施工记录
1)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
2) 桩(地)基施工应按规定做桩(地)基工程施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孔位、孔径、孔深、桩体垂直度、桩顶标高、桩位偏差、桩顶完整性和接桩质量等.
6.6.16、 预应力工程施工记录
1)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一)包括预应力施工部位、预应力筋规格、平面示意图、张拉程序、应力记录、伸长量等.
2) 预应力筋张拉记录(二)对每根预应力筋的张拉实测值进行记录。
3) 后张法预应力张拉施工应进行见证管理。
6.6.17、 有粘结预应力结构灌浆记录
记录灌浆孔状况、水泥浆的配合比状况、灌浆压力、灌浆量,并有灌浆点简图和编号等.
6.6.18、 钢结构工程施工记录
1) 钢结构吊装记录内容包括构件名称、安装位置、搁置与搭接长度、接头处理、固定方法、标高等。
2) 焊接材料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烘培,有烘焙记录。
3) 钢结构安装施工记录:主要受力构件安装应检查垂直度、侧向弯曲等安装偏差,并做施工记录。钢结构主体结构在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连接固定后,应检查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度的安装偏差,并做施工记录。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检查挠度值和其他安装偏差,并做施工记录。
6.6.19、 幕墙工程施工记录
1) 幕墙注胶应做施工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宽度、厚度、边续性、均匀性、密实度和饱满度等。
2) 幕墙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在易渗漏部位进行淋水检查,并做淋水检查记录,填写《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6.6.20、 以上资料的提供时间,要求为相应检查完毕后3日内。
6.7、 施工试验记录
6.7.1、 回填土:
1) (长城杯要求:现场回填土试验报告要按时间段集中签发,填写每层标高要有连续性).
2) 土方工程应测定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确定最小干密度控制值,由试验单位出具《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3) 应按规范要求绘制回填土取点平面示意图,分段、分层(步)取样做《回填土试验报告》。
6.7.2、 钢筋连接(搭接焊,闪光焊,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