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绩效考核方案为了按时、按标准完成商场的招商进度、提高团队协作的效率性、全面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规范我公司招商人员相关奖惩行为,以便公司整体收益达到最大化,特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本制度原则上仅适用于招商人员,但同时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参与,形成共同为公司以及自身创造价值的氛围。二、 激励原则1、 高效有序,公平共享;2、 积极向上,奖罚分明;3、 多劳多得,区别对待。三、奖励方法1、空铺位招商:合同期限满X年,给予1个月租金奖励,合同期限不足X年,按如下标准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奖励比例租赁面积200实际租赁面积5元200租赁面积500实际租赁面积8元租赁面积500实际租赁面积10
2、元2、品牌引进:(1)A级(国际知名品牌):3000元;(2)B级(国内知名品牌):1000元;(3)C级(自营、加盟、地产):500元.3、整体奖励:开业时招商面积出租率达到100总奖励金额为50000元,出租率达到90%总奖励金额为30000元,出租率达到80总奖励金额为20000元,出租率低于80%没有奖励;4、奖金分配制度:由招商经理制定奖金分配方案,报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因业务水平不合格,中途遭公司淘汰的员工没有奖励。四、惩处规定轻微过失(罚款50100元/人/次)1、工作时间内带无关人员到招商部;2、故意不与上级及同事协助、配合开展业务;3、不按照顺序接待客户,挑客户、抢客户;
3、4、未经同意擅自对客户承诺;5、未按部门领导规定及时上交个人报表或填写不认真;6、未预先向上级领导请假而缺勤。重大过失(罚款100200元/人/次)1、对客户、同事、上司无礼,出言不逊,态度极其恶劣者;2、谎报消息或编造谣言,拉帮结派、制造事端,影响部门团结;3、串岗、离岗致使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客户无人接待,严重影响工作;4、私藏、挪用公司的物品,蓄意破坏公司财产者;5、遇到紧急情况时,未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领导,未服从领导协调安排;6、泄露公司的文件、资料,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7、与客户私自交易,为客户提供有损公司利益的额外服务,私自向客户收取费用或礼物;8、 未经部门领导同意,在部门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商户谈判、签订租赁合同。以上内容一经发现,书面罚款警告,情节严重者直接予以辞退。五、其他规定:1、铺位招商、品牌引进奖励不可兼得;2、各项奖励以实收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如有赠月等优惠,按月折算奖励;3、如中途空出,奖励返还;4、奖金兑现日期:合同签订次月;5、奖金兑现办法:根据奖金分配方案由人事部及财务部共同下发至个人;6、该方案自2017年8月1日起生效.二一七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