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班组长绩效考核制度班组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稿)为规范班组管理,将企业的绩效与班组的绩效直接挂钩,建立切合公司实际的绩效考核制度,特制定生产部班组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 1、客观公正地分析和评价班组长履行职责情况及班组实际工作效果,并依据考核结果正确地指导分配、实施奖惩,以充分激发班组长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热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完善班组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部各班组长的日常工作考核. 第三条 考核原则 1、重点考核原则:以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依据,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班组长进行考核. 2、分别考核原则:按对应的岗位职能设置考核要素逐项进行考核
2、。 3、主体对应原则:由各自的直接上级进行考核,并就考核结果及时进行沟通。 4、部门联动原则:班组长最终绩效受班组整体考核结果的影响。 5、目标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各班组的质量、安全、成本等专项工作,设置相应的权重,与考核期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一并纳入考核体系. 6、可操作原则:考核标准明确、具体、可操作,从而客观公平地测评各班组业绩大小、差距与不足,并据此做到奖罚分明。 第四条 考核组织 生产部成立考核小组,对各班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由总经理指定授权部门或行政部组成。考核结果由行政部汇总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定班组长绩效。 第五条 考核方式 1、 采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对班组长进行考核。各
3、班组须在次月5号前上交本部门上月的绩效考核表到行政部存档, 不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上交考核表的,视为部门工作失误。每延误1天,对班组组长予以罚款10元处理. 2、 采用通用评价和岗位职责评价法并结合目标管理法(班组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班组进行考核。 3、 各班组以公司下达的月计划和班组职责为考核内容实施自评,考核小组根据班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4、 行政部对各班组长考核的过程和结果有监督权。对考核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行政部投诉,由行政部调查后裁决。若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公报私仇,一经发现,对违规者予以10元罚款处理。 第六条 考核评分办法 1、 绩效指标评分等级分为:90分(非常
4、优秀)、80分(很好)、70分(合格/ 称职)、60分(需要改进)、0分(不称职)。 2、 对每一评价项目进行定等或定级,确定每个员工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出勤等方面的具体等级。 3、 对班组长的目标管理及实际完成工作指标进行量化评定。 4、 对同一项目不同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5、 对不同项目的考核结果加以综合评定。 6、 当月有重大贡献或工作过失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可直接予以加减绩效分数。 7、 绩效分数的计算 (1) 班组长绩效评分各项指标实得分数的总和。 8、绩效考核的管理 (1)绩效分数在90分以上,可享受 元的绩效奖金. (2) 绩效分数在89分80分之间,可享受 元的绩效奖金。 (3) 绩效分数在80分-70分之间,可享受 元的绩效奖金。 (4)绩效分数在70分-60分之间,可享受 元的绩效奖金. (5)绩效分数在60分以下不享受绩效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