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市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苏人社发201144号通知,现将我市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考区设置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6月12日。考场原则上在市区设立,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或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1、必须遵守中
2、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2、报考质量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3、报考质量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0年12月22日)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
3、业工作满5年。(二)获准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或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的“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和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四、报名组织及
4、程序(一)此项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网址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8日。(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2011年3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送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报名。镇江市设镇江、丹阳、句容、扬中四个审核点。具体地点如下:苏南人力资源市场(镇江市运河路100号,宝塔山公园对面)二楼人事考试考工柜台,咨询电话:16039000 ;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 ,联系电话:86571677 ;扬中市人才市场四楼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中心(港西南路8号),联系电话:88324598;句容人力
5、资源市场(华阳东路5号)人社局大楼一楼,联系电话:87319020。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在报名表下方贴2寸免冠照片1张。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3、相应的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三)6月1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五、教材征订有关教材征订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联系电话:85245337,联系人:张仕青。六、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6、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柜台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运河路100号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本篇文章来源于中大网校 转载请注明出处;原文链接地址: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2 规范性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3 定义、符号、缩
7、略语无4 职责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
8、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